集体土地使用权按习惯分为三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包括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和乡镇(村)公益用地使用权。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三个类别来介绍。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具体说来包括两种承包方式:一是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二是采取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为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将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性转移给第三方,原承包合同解除,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第三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 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改变地块零碎,实现农户的土地集中。
入股是指承包方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折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农场或股份合作社,凭其所拥有的股权参与权益的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抵押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抵押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