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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1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全市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和豆制品安全问题。现将《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方案

民以食为天。小麦粉和豆制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和卫生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人大、市政协部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增白剂超标添加和豆制品制作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以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小麦粉及其制成品和豆制品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一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龙头企业,使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的质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工作,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取得实效。
三、整治目标
(一)全市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市小麦粉生产加工环节抽检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5%;
(三)全市小麦粉流通环节抽检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4%;
(四)全市豆制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96%;
(五)全市小麦粉及其制品和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原料索证率达到90%;
(六)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七)全市对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成品和豆制品感到基本放心以上的消费者比例达到85%。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一批小麦粉、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点);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和窝点;扶植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知名度高的名优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小麦粉及馒头、面条制品生产环节。重点查处:一是企业使用的过氧化苯甲酰添加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三是企业是否违禁使用其他添加剂;四是企业是否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豆制品,包括豆腐、豆干、豆筋、豆皮等加工企业(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一是无卫生许可证;二是加工卫生条件差;三是添加非食用物质;四是超标使用添加剂;五是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
(三)小麦粉及其制品流通环节。重点查处:一是未实行进货质量检查验收;二是未执行索证索票;三是未按照要求记录购销台帐;四是未落实溯源管理制度等非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拉网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坚持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抽验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从2006年5月10日到2006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至20日)。
第一步: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

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目标,有进度,有措施,有检查,有监督,保证左右协调,上下配合,扎实有效。
第二步:召开动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召开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有关领导要亲自动员,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步: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编印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常识性的宣传资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培训班等,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效果。同时,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第四步:公布举报电话。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9月15日)。
第一步:各负其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标准,严格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步:广纳谏言,聘请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管理相对人和执法部门监督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从而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代表或委员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6月15日以前要把食品安全监督员组织到位,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报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还要邀请他们至少参加一次执法行动。
第三步:联合执法,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分别于6月12日至6月16日和8月14日至8月18日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大案要案”,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克难攻坚,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实效。
第四步:监督抽验,提供全市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依据。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检验监测资源,加强监督抽验,用技术支撑确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并要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暗访抽检,随机抽取小麦粉和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客观评价专项整治绩效和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于9月20日前报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邀请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检查评议。
六、职责分工
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小麦粉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监察要全力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搞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七、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对于措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保护包庇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区)、要按照“以分段监管为主,以品种监管为辅”和“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的生产卫生及准入条件、工艺流程、产品原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跟踪检查验收。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要坚决取缔。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要坚决纠正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的情况,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
(三)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要把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专项整治同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结合起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引导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按照“一户一卡”的要求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要按规定进行召回,对拒不召回和销毁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开展联合行动,确保整治效果。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适时组织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于有卫生许可证也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颁发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给予两个月的整改期限,到期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由卫生和工商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予坚决取缔。
(五)加强宣传和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宣传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也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整治行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在积极宣传好的典型的同时,也要对那些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曝光,达到扶优汰劣,扶正祛邪,不断促进食企诚信建设,营造整治的社会氛围。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整治工作。
(六)加强报表和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整治成果。此次专项整治要开展专项信息编发工作,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专项整治数据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及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的抽检结果,要分别于每月1号、15号报至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1.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
3

.新乡市2006年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使我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海燕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守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栓林市质监局副局长
白保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江新政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咸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新文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曹慧芳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喜孝市畜牧局副局长
贾海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小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守家兼任。
办公室成员:王宝剑、宋光辉、闫建明、晋新生、李宁、杜兵役、郎扎根、李文利、陈宏翔。
(联系人:时宝鹏联系电话:2025669)

附件2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开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经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形式及时间
宣传形式:以在新乡日报开辟专栏刊登署名文章为主,同时采取开展培训教育,编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
宣传时间:自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
二、宣传内容
(一)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海燕同志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章(5月10日发表);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黄守家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文章;两个倡议书: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流通企业各一个(5月11日发表);
(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职责,刊登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章(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这些单位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教育局、粮食局、供销社、畜牧局、林业局、盐业局、民族宗教局。从5月12日起每天刊登两个部门的文章。
(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内容可采用:
1.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新乡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5.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饮食安全
6.齐抓共管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7.深入开展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
8.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
9.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11.扶优治劣打造食品“放心”品牌
12.保障食品安全引领健康生活
13.重视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14.食品行业良心行业15.大力发展食品工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6.食品质量责任重于泰山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18.食品安全利国利民利人利已19.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三、报送方式
各部门按照以上排列顺序提前两天将材料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发表。
主题词:工业食品整治方案通知
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办:市政府办四秘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新乡军分区。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5月17日印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全市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和豆制品安全问题。现将《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方案

民以食为天。小麦粉和豆制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和卫生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人大、市政协部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增白剂超标添加和豆制品制作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以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小麦粉及其制成品和豆制品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一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龙头企业,使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的质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工作,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取得实效。

三、整治目标

(一)全市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市小麦粉生产加工环节抽检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5%;

(三)全市小麦粉流通环节抽检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94%;

(四)全市豆制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96%;

(五)全市小麦粉及其制品和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原料索证率达到90%;

(六)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七)全市对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成品和豆制品感到基本放心以上的消费者比例达到85%。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一批小麦粉、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点);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和窝点;扶植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知名度高的名优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小麦粉及馒头、面条制品生产环节。重点查处:一是企业使用的过氧化苯甲酰添加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三是企业是否违禁使用其他添加剂;四是企业是否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豆制品,包括豆腐、豆干、豆筋、豆皮等加工企业(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一是无卫生许可证;二是加工卫生条件差;三是添加非食用物质;四是超标使用添加剂;五是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

(三)小麦粉及其制品流通环节。重点查处:一是未实行进货质量检查验收;二是未执行索证索票;三是未按照要求记录购销台帐;四是未落实溯源管理制度等非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拉网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坚持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抽验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从2006年5月10日到2006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至20日)。

第一步: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目标,有进度,有措施,有检查,有监督,保证左右协调,上下配合,扎实有效。

第二步:召开动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召开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有关领导要亲自动员,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步: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编印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常识性的宣传资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培训班等,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效果。同时,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第四步:公布举报电话。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9月15日)。

第一步:各负其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标准,严格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步:广纳谏言,聘请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管理相对人和执法部门监督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从而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代表或委员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6月15日以前要把食品安全监督员组织到位,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报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还要邀请他们至少参加一次执法行动。

第三步:联合执法,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分别于6月12日至6月16日和8月14日至8月18日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大案要案”,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克难攻坚,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实效。

第四步:监督抽验,提供全市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依据。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检验监测资源,加强监督抽验,用技术支撑确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并要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暗访抽检,随机抽取小麦粉和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客观评价专项整治绩效和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于9月20日前报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邀请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检查评议。

六、职责分工

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小麦粉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监察要全力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搞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七、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对于措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保护包庇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区)、要按照“以分段监管为主,以品种监管为辅”和“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的生产卫生及准入条件、工艺流程、产品原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跟踪检查验收。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要坚决取缔。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要坚决纠正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的情况,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

(三)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要把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专项整治同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结合起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引导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按照“一户一卡”的要求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要按规定进行召回,对拒不召回和销毁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开展联合行动,确保整治效果。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适时组织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于有卫生许可证也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颁发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给予两个月的整改期限,到期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由卫生和工商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予坚决取缔。

(五)加强宣传和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宣传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也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整治行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在积极宣传好的典型的同时,也要对那些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曝光,达到扶优汰劣,扶正祛邪,不断促进食企诚信建设,营造整治的社会氛围。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整治工作。

(六)加强报表和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整治成果。此次专项整治要开展专项信息编发工作,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专项整治数据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及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的抽检结果,要分别于每月1号、15号报至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1.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

3.新乡市2006年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使我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海燕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守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栓林市质监局副局长

白保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江新政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咸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新文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曹慧芳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喜孝市畜牧局副局长

贾海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小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守家兼任。

办公室成员:王宝剑、宋光辉、闫建明、晋新生、李宁、杜兵役、郎扎根、李文利、陈宏翔。

(联系人:时宝鹏联系电话:2025669)

附件2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开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经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形式及时间

宣传形式:以在新乡日报开辟专栏刊登署名文章为主,同时采取开展培训教育,编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

宣传时间:自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

二、宣传内容

(一)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海燕同志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章(5月10日发表);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黄守家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文章;两个倡议书: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流通企业各一个(5月11日发表);

(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职责,刊登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章(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这些单位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教育局、粮食局、供销社、畜牧局、林业局、盐业局、民族宗教局。从5月12日起每天刊登两个部门的文章。

(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内容可采用:

1.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新乡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5.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饮食安全

6.齐抓共管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7.深入开展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

8.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

9.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11.扶优治劣打造食品“放心”品牌

12.保障食品安全引领健康生活

13.重视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14.食品行业良心行业15.大力发展食品工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6.食品质量责任重于泰山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18.食品安全利国利民利人利已19.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三、报送方式

各部门按照以上排列顺序提前两天将材料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发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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