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非讼法律类 > 合同审查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吴政办发〔2008〕168号
颁布日期:2008-10-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8〕168号2008年10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现将《吴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神,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查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及措施,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形式

本次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查与各县(市、区)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区、市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改。

三、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于近期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学校的检查,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教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安全的道路交通、餐饮部、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对学校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用电线路、礼堂、校车、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全市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从2008年10月21日开始至11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10月21日—10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本辖区所有学校自查工作。

(二)11月1日—11月9日,市政府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安监、经委、建设、交通、公安、教育、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卫生、文体、消防、水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限期整改。

(三)11月10日—11月14日,迎接自治区专项检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吴忠市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衡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杨少清、市建设局副局长霍岩宏、市安监局副局长杭庆珍、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国仁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督查室、安监局、经委、教育局、建设局、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文体局、水务局、消防支队、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杨少清兼任,主要职责是牵头组织和协调我市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抽查、情况汇总、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对接,协调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有关问题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青少年集中的场所,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安全工作转移到预防上来,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8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的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宁安办发〔2008〕68号)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1.由市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体、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单位)配合,完善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检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整治。

2.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教育、建设、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司法、工商等部门配合,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安全指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标志;做好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靠公路边上行走,不上高速公路,必须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周边的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由市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稽查支队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图书摊点、文化用品、报刊、音像制品商店,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围200米以内设立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

4.由市工商局牵头,卫生、教育、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清理整治学校周边乱摆摊、乱设点的现象,依法规范校园周边饮食店、小百货店和文化用品等商店的经营行为。

5.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商店、摊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或销售伪劣、有害、有毒、过期食品等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

6.由市建设局牵头,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教育等部门配合,完善校园周边的市政设施,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依法及时拆除危险建筑;检查学校燃气、供热、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全运营;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流动占道经营摊点;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消除一些校园周边“脏、乱、差”的现象。

7.由市水务局牵头,公安、建设部门配合,完善河道、湖泊、沟渠水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河道等水域设置警示牌等,消除安全隐患。

8.由市教育局牵头,把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指导学校认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1)做好秋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日常用火、封火的指导和管理,寄宿制学校严禁在宿舍使用蜡烛等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对已经破损、可能带来安全问题的煤炉、烟囱等炉具,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用煤炉取暖的宿舍必须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加强预防火灾、煤气中毒、正确使用煤气、电器、炉火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做好学生防溺水的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到水域地带玩耍,不在冰面上行走。

(3)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与合理引导,有效防止未成年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

(4)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切实提高预防控制学校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联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加强对支教帮扶人员及特岗教师的冬季安全工作。对外省市来宁支教和其他教师及下乡支教的教师,学校要指定专人帮助他们学会生火、封火,为支教教师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6)集中开展冬季安全教育。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近期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集中开展秋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食品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防溺水、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次隐患排查为契机,逐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联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做到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各类学校自即日起按照要求开始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将存在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各牵头单位按照自身的工作任务,先期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结果上报市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全市专项督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商查询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