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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市政办发〔2007〕129号
颁布日期:2007-06-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129号2007年6月6日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安排,2007年西安市整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贡献。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监管。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扩大食品安全检测面,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生产厂点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格实施市场准入;积极开展专项整顿,大力整治添加“苏丹红”等工业原料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

3.继续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上市主体资格审查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尽快配足配齐食品快速监测设备,扩大食品监测范围,做好食品监测工作;在消费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力度,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及旅游点餐饮店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强化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2007年我市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合格率要达到85%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

4.做好农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检查指导,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对实施企业加工、采购、配送环节的监管力度,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5.规范药品市场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信用管理,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对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加大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力度,清理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不属医疗产品而虚构医疗功能的产品,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深挖源头,争取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及药房规范化管理,使诊所药房规范化率达到75%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二)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两年行动纲要。制定和完善《西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逐步构建行政与司法保护并重,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各区县政府和全市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注册、使用自己的商标,培育和维护商标信誉,形成和增强以自有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力。

2.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5个专项整治办公室(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整治办公室、打击假冒违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办公室、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办公室、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执法,集中、联合执法,坚决查封制售侵权产品的场所,打击侵权不法行为,净化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加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对策研究,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落实《西安市零售商促销行为规范》和《西安市零售商供货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严厉打击零售商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不规范促销和签订虚假合同等商业欺诈行为;加强反商业欺诈的教育和宣传,增强群众识破骗局、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业和个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逐步完善反商业欺诈法律法规体系和反商业欺诈监管信息平台。

此项工作由市商贸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2.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医疗服务、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违法公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整治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的行为;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强化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意识,对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3.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查处医疗执业人员跨地点、跨类别执业行为;不断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血液制品和注射针剂专项整治活动,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规范偏远地区的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播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年内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农村地区全覆盖,城六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0%。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4.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依法规范直销和商业特许经营。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加大对传销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重点案件;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法做好直销企业、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四)结合行业特点,搞好其它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要加大农资市场、农资集散地、农村大集的检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冒违劣种子、苗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推动放心和优质农资下乡进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加强农村农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农民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对涉税、土地、物价、房地产等方面违法问题的整治。强化税收征管,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做好税源监控,有针对性的实施税务稽查,增强稽查工作的准确率;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出租土地和“以租代征”等违规违法行为,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和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深入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水电价格、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物价局、建委、教育局和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建材、卷烟、酒类及烟花爆竹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土炼油”、“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生产企业死灰复燃,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和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烟草局、供销社、国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商贸局、建委、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

4.各部门、各区县都要结合实际,针对本部门、本区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五)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价格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对诚信缺失企业重点监查;逐步建立打击假冒违劣产品、方便消费者查询的电子监管网,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社会氛围。

2.开展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扩大“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使之成为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平台,并逐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宣传的良好运作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3.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协查通报、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一次重点调研和检查,强化监管部门责任,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快执法能力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实施,市整规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整规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领域发生重大问题要负全责。试行《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定期考核,逐步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效果有考核的执法行政机制。

(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通过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听取各专项整治组的工作汇报,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市整规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三)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区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各项整规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深度报道、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整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序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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