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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3-04-0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03〕22号

城市要按防洪规划的要求,保证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安全度汛,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群众生命安全,要加强城市防洪减灾支持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所有城镇都要制定、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搞好城镇的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排涝能力。保证设计标准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生活等重点设施正常运行。

(四)交通、工矿企业防汛

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桥涵、路基、立交桥及沿路山坡进行安全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保证设计标准内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拟定抢修措施及迂回通行方案,力保运输畅通。

工矿企业要制定防汛方案,对防汛安全措施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汛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分滞洪区、涵闸和面上排水沟河等防洪除涝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市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等,其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汛前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同时,要把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所有防洪工程及闸门、启闭设施、备用电源等进行认真检修、调试,闸门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对河道险工、险段、险堤、病险水库、水闸等要落实抢护预案。

(二)抓紧完成度汛工程和病险工程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度汛工程建设任务。要集中力量做好险工险段和病险涵闸、水库的加固处理。度汛工程资金财政部门要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并做好在建工程的度汛工作。

(三)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严格禁止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各级防汛指挥部对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要制订清障责任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要严格杜绝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严格控制在主要行洪河道内采砂,在险工、护岸上下游500米内、桥闸建筑物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严禁采砂。要按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关于治理整顿河道采砂的通告》进行治理整顿,对非法采砂和乱采滥挖造成新的险工,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要依法处罚。

(四)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加强物资储备

各级政府要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做到官兵相识,任务明确。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要进行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防汛任务大的白沙、佛尔岗水库、襄城县北汝河要主动与当地驻军联系,实行军民联防,共同搞好抗洪抢险。

各县(市、区)要按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物资储备方式采取国家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备全备足防汛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还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器材,以备应急之用。对物资、供销,商业等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及时报同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群众性储备的秸料、编织袋等,由县、乡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调用。要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严禁挪用,以保证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测报工作

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大、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的通信畅通。水利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信网进行检查、检修,保证畅通。小型水库、中型水闸、河道和其它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遇大水时,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和测报精度,做到及时、准确。

(六)科学调度洪水,除害兴利并举

认真总结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市调度运用计划,及时准确监测雨情、水情、工情,结合短期预报,科学调度,有效运用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体系,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发挥兴利除害综合效益,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

(七)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防办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口径,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单位、各部门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二)落实防汛责任制

要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洪法规定,防洪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这是我国防洪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各地一定要按照《防洪法》的规定,落实责任制,依法办事。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建立健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责任制、行业责任制和防汛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

财政、计划、经贸、通信、交通、水利、气象、城建、民政、电力、公安、卫生、教育、新闻宣传等部门,要按照防汛要求及“许昌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社会防汛职责,努力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行各业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遵守防汛法律法规,依法防汛。严格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河南省有关防汛法规。

要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洪水调度必须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白沙水库、北汝河、颍河、大陈闸、化行闸、颍汝总干渠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双洎河、清异河、清流河、纸坊水库、佛耳岗水库、彭店闸、周桥闸、赵庄闸的防汛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按照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情况。如果采取非常措施,必须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其它水闸、河道、小型水库的调度运用分别由所在县(市、区)、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

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借机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不听劝阻;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损失者,都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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