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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文号:市政发〔2007〕89号
颁布日期:2007-07-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市政发〔2007〕89号2007年7月6日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4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足长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规划》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在分析我国防震减灾现状及所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未来15年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主要任务、战略行动及保障措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防震减灾规划,是实现我国2020年防震减灾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实施意义重大。2007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总体部署了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明确了2020年前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发展战略、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今后的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的落实。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全省“以西安市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地震安全基础工程”的有关工作。要做好规划的衔接,将市级规划的主要内容落实到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中,努力做到发展战略衔接、目标任务衔接;要积极推进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中涉及本行政区域项目任务的落实,加大专项投入,确保重点项目资金投入落到实处,以保障项目的启动实施;要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市发改委、市地震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市“十一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的立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所承担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如期完成。

二、增强责任,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震情第一”的观念,科学有效地强化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和地震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要加强多学科、多手段、多方法的综合研究,推进数字化地震监测资料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努力提高震情分析处理能力。要密切关注震情趋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捕捉、分析处理各类地震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震情保障工作。各级地震、规划、公安、国土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继续加强台站的建设和改造,完成黑河水库微震测震系统建设,以确保大坝和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启动《西安地震前兆监测资料综合研究》项目,初步建立我市地震短临预报指标体系,使地震分析预报逐步从经验预报向具有一定物理基础的概率预报转变。继续推动群测群防工作,启动《群测群防工作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防震减灾专职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联系紧密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整个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

2006年西安地区再次被国务院确定为2006—2020年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面对复杂、严峻的震情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市政办发〔2006〕254号)的通知精神,加强监测台网建设,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推进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和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御能力。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和浐灞河生态区要按照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落实和项目开展的相关工作,并负责实施,保证2010年前完成。

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城镇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各级地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建、改建的一般建设工程都能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图》、《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确定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防。要认真落实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确保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要尽快开展《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五、关注民生,大力推进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要切实贯彻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号)和市政府批转市地震局《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市政发〔2006〕121号)的通知要求,建设、地震、财政等部门,要制订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措施和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启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及推广项目》,以移民搬迁、城中村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为切入点,按照“科学、抗震、经济、惠民”要求,积极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农居抗震设防能力。

六、未雨绸缪,全面落实地震应急防范措施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地震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措施,从应急实战出发,全面提高风险决策水平,努力提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继续修订完善各区县政府及市级部门、市属大中型企业、高校等地震应急预案,完善破坏性地震应对措施,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确保地震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确保地震应急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有备无患。要切实重视地震机构和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的建设,加紧配备包括车辆、通讯等地震应急装备,确保应急工作正常开展。

要继续推进志愿者队伍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10年前,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支社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购置必需的装备,并适时组织培训和演练,使其成为当地灾害救援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及规划、建设、地震等部门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居民小区建设、城市绿地建设和休闲广场建设,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010年前,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处标志醒目、应急避险设施相对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要加强我市的天然气供气系统、供电系统、通信、地铁、快速铁路、水库、重化工企业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西安市天然气供气系统和西安地铁项目是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也是地震发生后极容易引发重大次生灾害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和41号文要求,这两个系统要率先建设具有专业地震监测的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七、强化宣传,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西安市“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点》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强化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宣传。努力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和国民安全教育体系。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提高公众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地震灾害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又要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和谐。

要加快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步伐,按照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要求,完成我市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各区县至少建立一所防震减灾宣传示范学校,使之成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直接服务社会的窗口。未央区、高陵县要率先完成地震监测站防震减灾宣教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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