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外商投资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文号:西政办〔2008〕137号
颁布日期:2008-11-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08〕1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的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的方案

州发改委

(2008年11月)

为了全面抓好国家拉动内需十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夯实投资项目工作基础,保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与可批性,集中力量研究规划一批重点前期项目,做实、做细、做好全州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09年、2010年全州投资项目能够争取国家更多的投资机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增加中央投资,集中解决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弥补“三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特别是保障民生等领域项目投资的有利时机,结合国家资金投向,把握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研究提出各领域符合国家投向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分阶段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投资项目可行性与可批性,全面建立和完善各领域项目库,为项目审批及争取国家投资奠定基础,确保全州2009年、2010年有更多夯实基础与保障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类项目能够获得中央投资、省财政投资。

二、工作重点

1、研究提出各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全州各领域项目库;

2、研究提出分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投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年限等;

3、研究提出分阶段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

4、研究提出近期各地区、各部门与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衔接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及程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集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全州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项目编制组、项目审核验收组、项目工作督查组、后勤保障组四个项目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杰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阿英德州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任宗高格尔木市副市长

刘广录德令哈市副市长

陶国庆都兰县副县长

段传海乌兰县副县长

钟通旭天峻县副县长

王建国柴旦行委副主任

孙红卫冷湖行委副主任

白德兴茫崖行委副主任

程利云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招商局局长

王昌国州经贸委主任

张敏州财政局局长

卡木特尔州教育局局长

郭鑫州科技局局长

李科加州民宗局局长

王智伟州民政局局长

肖成玉州公安局政委

恒钦本州司法局局长

纳木加州人事局局长

华瑞平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齐格生州监察局局长

常健州建设局局长

王茗州交通局局长

李青基州水务局局长

刘国顺州农牧局局长

铁顺良州林业局局长

杨素琴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朱元波州卫生局局长

王中奎州环保局局长

刘雅琴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东曲州旅游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程利云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招商局局长

副主任:曹永寿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王生宝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由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柴旦行委、冷湖行委、茫崖行委分管发改工作的政府领导,州财政局、州经贸委、州教育、州科技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局、州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州招商局、州旅游局、州粮食局主要领导组成。

职责:负责办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开展项目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工作组

(一)项目编制组:

组长:曹永寿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生宝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由州财政局、州经贸委、州教育、州科技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民政局、州民宗局、州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州招商局、州旅游局、州粮食局分管项目工作的主要领导及格尔木市发改委、德令哈市发改局、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都兰县发改局、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项目编录。

(二)项目审核验收组:

组长:程利云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招商局局长

副组长:王昌国州经贸委主任

刘国顺州农牧局局长

常健州建设局局长

卡木特尔州教育局局长

李积文州招商局副局长

成员:王中奎州环保局局长

王茗州交通局局长

杨素琴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朱元波州卫生局局长

郭鑫州科技局局长

铁顺良州林业局局长

李青基州水务局局长

侯梦鸿州扶贫开发办主任

丁忠宝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查和验收项目,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州级项目库。各副组长分别负责五个领域的项目审验。

1、农林牧水扶贫开发项目审核:

负责人:刘国顺州农牧局局长

成员:王生宝州发改委副主任

铁顺良州林业局局长

李青基州水务局局长

侯梦鸿州扶贫开发办主任

丁忠宝格尔木市发改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改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张琳州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主要职责:在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农林牧水利和扶贫开发等项目的审查和验收。

2、基础设施项目审核组:

负责人:常健州建设局局长

成员:曹永寿州发改委副主任

王茗州交通局局长

丁忠宝格尔木市发改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改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王莉州发改委投资科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在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基层政权、试验区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查和验收。

3、社会事业项目审核组:

负责人:卡木特尔州教育局局长

成员:曹永寿州发改委副主任

朱元波州卫生局局长

杨素琴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郭鑫州科技局局长

刘雅琴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丁忠宝格尔木市发改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改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张有强州发改委投资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在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及保障民生等项目的审查和验收。

4、企业节能、减排、技改、市场、旅游项目审核组:

负责人:王昌国州经贸委主任

成员:王中奎州环保局局长

李东曲州旅游局局长

李积文州招商局副局长

丁忠宝格尔木市发改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改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袁廷运州发改委工业科科长

主要职责:在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企业节能、减排、技改、市场节能减排等项目的审查和验收。

5、招商项目征集组:

负责人:李积文州招商局副局长

成员:丁忠宝格尔木市发改委主任

孙刚德令哈市发改局局长

牛剑波乌兰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石智峰都兰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杰天峻县发改和经济局局长

杨青海柴旦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许吉祥冷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曹建华茫崖行委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袁廷运州发改委工业科科长

主要职责:在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协作项目以及产业化运作项目的征集和编录工作。

(三)项目督察组

组长:乔格生州监察局局长

成员:田东曲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黄孝国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组长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前期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希红星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成员:阿顺春赵青霞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集中办公期间工作人员食宿安排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工作分工

各市县行委发改委(局):负责所属市县行委各类项目的编制,并与州直各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衔接。

州发改委:重点负责编制煤矿棚户区改造、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点工程等方面的项目。

州财政局:重点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项目。

州经贸委:重点负责编制企业技改、节能、市场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州教育局:重点负责编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一、二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校园文体活动场所、教师周转房、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含设备)等方面项目。

州文体广电局:重点负责编制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民健身、重点文物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州旅游局:重点负责编制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重点景区开发和探险旅游、特色旅游、自然风光旅游等方面的项目。

州卫生局:重点负责编制州县乡医院(所)、特殊医院、蒙藏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工矿区(村)卫生室、急控和卫生监督等方面编制项目。

州计生委:重点负责编制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项目。

州交通局:重点负责编制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省道、县乡公路、矿区道路、重点旅游景区道路、重点桥梁建设等方面项目。

州民政局:重点负责编制农村危改房、村委会业务用房、敬老院、救助站、社区服务中心(站)、救急救灾物资储备等方面项目。

州公安局:重点负责编制业务用房、应急指挥等方面项目。

州建设局:重点负责编制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及城市绿化等方面项目。

州国土资源局:重点负责编制基础地质勘察、土地利用等方面项目。

州农牧局:重点负责编制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农村沼气、种子工程、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标准良田、动物防疫仪器购置、乡镇兽医站、县级质检站、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繁育、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以及动植物保护、农牧业产业化、特色农牧业、良种补贴、渔业发展等方面项目。

州水务局:重点负责编制农田水利、饮水安全、引水进库、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重点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城市应急水源等方面项目。

州林业局:重点负责编制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防风沙林带建设等方面项目。

州环保局:重点负责编制生态环境监测、减排等方面的项目。

州扶贫办:重点负责编制贫困村基础设施、贫困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产业化、贫困村小型加工业、贫困村林业产业化以及贫困村防沙治沙等方面项目。

州科技局:重点负责编制技术攻关、科技推广服务、科技研发等方面项目。

州招商局:重点负责编制招商及协作项目。

州粮食局:重点负责编制油粮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购置等方面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1月23日——12月14日)

11月23日——12月1日:围绕国务院出台的十项新举措,参考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领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编制工作。

12月2日——12月7日:各项目审核验收成员单位牵头,各地区、各部门配合。围绕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投资规模以及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等方面对编制的项目进行整体审核。

12月8日——12月10日:各项目编制成员单位牵头,所属地区、所属系统各领域建设项目编制,汇总成册后提交项目审核组验收,并按照项目审核组的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项目。

12月11日——12月13日:邀请省发改委、省工程咨询中心专家组就申报项目的符合性、项目争取工作的排序、开展前期工作的时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完成2009年、2010年项目说明与表册汇总。

12月1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向领导小组及各成员提交成果总册和分册。

(二)第二阶段:(12月15日——12月21日)

12月15日——12月17日:各成员单位牵头完成省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汇报,并形成汇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8日——12月2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成员单位项目对接情况,遴选重点衔接项目报领导小组审阅,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就有关问题重点衔接。

(三)第三阶段:(12月22日——2009年月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完成2009年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

六、保障措施

1、建立项目工作地方、部门一把手热线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将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向州委、州政府及各地区主要领导汇报。

2、州直各部门要指导好各地区和所属领域的项目编制。各地区要加强与州直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切实做好本地区项目编制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动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3、为满足项目建设和申报要求,各级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前期经费,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工作组要高度负责,围绕海西州“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紧扣海西发展实际,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确保全州经济持续、快速、和谐发展。

(二)各地区、各工作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阶段性工作结束,各地区、各项目工作组一并完成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因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分管项目工作的主要领导、各地发改委(局)主任(局长)以及熟悉业务、懂项目的专业人员统一办公、集中开展工作。

报到时间:2008年11月23日

报到地址:海西宾馆嘉宾楼

联系人:希红星

联系电话:13897370655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州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3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