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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8〕61号
颁布日期:2008-04-1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8〕6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教育局《贵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贵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通知的意见》(黔府办发〔2007〕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对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使全市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中小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面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自护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坚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学生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生演练、培养习惯相结合;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学生自救自护和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办法

(一)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六个模块的内容: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

(二)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的教学内容。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各区、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三)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要以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为主渠道,切实保障教学计划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师资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小学阶段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阶段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阶段以体验和辨析为主。重点从安全意识培养、法律常识传授、安全技能掌握、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入手,努力使教育内容和形式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生活实际。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范围,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体系,并将其列为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综治、公安、司法、交通、安监、文化、卫生、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各区、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教学计划、课时安排、教材选用、师资配备等方面作出具体的安排。要注重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中小学校教师,特别是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学校安全保卫干部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水平。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活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和现代教育手段,不断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

(三)学校要在学科教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将公共安全教育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整合,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组织编辑黑板报、手抄报,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团会、队会、升旗仪式和安全演练等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真正认知和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四)公共安全教育要注重多方配合,学校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安监、卫生、文化以及气象、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安排和调整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

(五)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六)市、区(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确保教育任务分阶段、分类别完成,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广泛交流,进行表彰;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贵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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