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外商投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0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京政发[2005]1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对《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政发〔2004〕32号)即行废止。

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首都公共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总体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〇〇五年九月九日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年修订)

目录

1总则

1.1北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要求

1.2北京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4目的和依据

1.5适用范围

1.6事件等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组织体系框架

3预测、预警

3.1预警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基本响应程序

-3-

4.3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监测与报告

6.2信息共享和处理

6.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7保障措施

7.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7.2通信保障

7.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7.4应急队伍保障

7.5交通运输保障

7.6医疗卫生保障

7.7治安保障

7.8物资保障

7.9资金保障

7.10人员防护保障

7.11技术开发与储备

-4-

7.12法制保障

8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8.1宣传教育

8.2培训

8.3演习

9附则

9.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9.2预案管理

9.3监督检查与奖惩

9.4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9.5制定与解释

9.6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北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要求

1.1.1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1.1.2北京位于华北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处Ⅷ度高地震烈度地区,水资源短缺,受多种气象灾害影响,存在诸多产生突发公共事件的自然条件。北京城乡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人口密集,经济、社会活动集中;城乡结合部流

-5-

动人口多,管理比较混乱;远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存在诸多产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因素。

1.1.3当前,北京正处于“新北京,新奥运”的发展阶段,制定《总体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党委和政府的应急反应能力,对保证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北京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国际城市建设步伐,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2北京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1.2.1北京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的城市,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3分类34种(见下表)。

-6-

北京市主要突发公共事件

四大类分类种类

自然灾害

水旱灾害洪涝、干旱

地震灾害破坏性地震

地质灾害泥石流、滑坡、采矿塌陷

气象灾害

大风及沙尘暴

浓雾、冰雪天气

暴雨、雷电天气

森林火灾森林火灾

事故灾难

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事故

矿山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道路突发事故

-7-

桥梁突发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人防工程事故

火灾事故

建筑施工突发事故

公共供水突发事件

公共排水突发事件

城市地下管线突发事件

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

燃气事故

供热事故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突发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故

公共

卫生

事件

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鼠疫、炭疽、霍乱、SARS、流感等

重特大动植物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职业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事件

-8-

社会安全事件

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公共场所滋事事件

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

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恐怖事件和刑事案件

涉外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

1.2.2北京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由于北京是首都,是特大型城市,具有特殊的地位,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形成了以非自然因素为主,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等城市灾害的显著特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