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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钦政办〔2008〕66号
颁布日期:2008-05-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08〕66号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八日

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三轮车、公共汽车管理,优化市区交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维护社会稳定,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事实,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实现市区营运机动车规范管理,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分解矛盾、妥善解决方法推进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

(一)投放2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2008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钦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2.按100个指标为一标段,分两个标段投放2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权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2家中标公司,更新原有的200辆出租汽车。

(二)整治客运三轮车(2008年8月25日至2009年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调查摸底。2008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通过组织安全学习、登门入户等,摸清市区客运三轮车经营者的有关情况,建立台帐。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整治证照不符的客运三轮车,打击非法营运三轮车。

3.做好安置,引导退出。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安置就业、经济补偿、适量投放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等措施,引导客运三轮车经营者逐步退出营运市场。

4.规范管理,严管重罚。从2009年元月起,在市区主要街道对客运三轮车实行限制通行和限载人数。2009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路段禁行、载客限制、限价营运、严管重罚等措施,对客运三轮车严格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规范公共汽车管理(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城市公交车的规范管理,严格规定公交车线路、营运时间,按站点停靠、上下乘客。

2.加强公交车经营者及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开展公共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共汽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四)完善规章制度,巩固优化工作成果(2009年4月1日至7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完善市区优化交通环境的相关规定,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区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区良好交通秩序。

四、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寇兴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傅昌波副市长

副组长:陆钦华市政府秘书长

周斌市公安局局长

黄乃宽市交通局局长

刘钦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卢运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香逵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办主任

陈春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永福市建规委主任

黄源扬市财政局局长

邬雷鸣市工商局局长

蒋金光市质监局局长

朱庆标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志忠市物价局局长

韦猛忠市法制办主任

黄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扬新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国荣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日汉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庆晖市妇联主席

褚乃信市残联理事长

李从佳钦南区区长

陆海生钦北区区长

温光焕钦南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优化办”)和政策宣传、联合执法、就业安置、维护稳定、基层工作、经济补偿、政策法规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任:刘钦(兼)

副主任:刘岩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

吴新强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何国毅、余良伟、蒋洪峰、刘义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检查优化交通环境各项工作;负责拟订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工作方案;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宣传工作组

组长:曾开宏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成员:从钦州日报社、钦州晚报社、钦州电视台、钦州人民广播电台抽调

主要职责: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市区优化交通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长:胡汉鉴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副教导员

副组长:乔少清市运管处副主任

成员: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运管处、工商局、建规委各抽调5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抽调2人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客运三轮车和公共汽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方案另行制定)。

(四)就业安置工作组

组长:陈宝亮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成员:从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建规委、残联和相关街道办事处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就业培训,按政策安置愿意退出营运市场的客运三轮车经营者(含残疾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办理低保手续。

(五)维护稳定工作组

组长:黄勇(兼)

成员:从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收集、综合各种有关信息,及时化解矛盾,果断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对挑头煽动闹事、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为首分子依法处理。

(六)基层工作组

组长:温光焕(兼)

副组长:施扬新(兼)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调查摸清辖区客运三轮车经营者家庭、就业等情况,为客运三轮车经营者就业安置提供参考;做好客运三轮车经营者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客运三轮车经营者思想动态;每月组织客运三轮车经营者参加一次交警、运管部门举办的交通安全和经营知识学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优质服务意识;登记、审核经营者的身份,配合交警、运管、工商部门做好客运三轮车经营资格审验。

以街道为单位设立5个工作小组。

(七)经济补偿工作组

组长:刘大红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员:从市财政局、交通局、物价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残联抽调

主要职责:做好退出营运市场客运三轮车的经济补偿工作。

(八)政策法规工作组

组长:韦猛忠(兼)

成员:从市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办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审核、把关;对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市区优化交通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公正办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组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办事,积极引导出租汽车、客运三轮车、公共汽车公司规范经营,公平竞争。各工作组人员要讲政治、讲大局,严禁个人介入出租汽车市场经营,违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依法监管,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各工作组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注意做好调查取证和解释说服工作,防止因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制定预案,维护稳定。公安、交通、信访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工作预案,及时收集、研究各种有关信息,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冲击政府机关的行为要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各工作组要畅通信息收集反馈渠道,每阶段将工作情况报市优化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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