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因追加当事人或第三人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
因追加当事人或第三人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因追加当事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因……(根据案件涉及的“追加当事人”或者“××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具体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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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
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 ×××人民法院 通知书 (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已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根据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具体情况填写。适用《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表述为“×××经本院告知已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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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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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张某,男,汉族,1952年2月11日生,住址: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后捷村.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李某,女,汉族,1954年11月12日生,住址:同上。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王某,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生,住址: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后捷村259号, 诉讼请求 依法从严追究被告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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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侦查阶段辩护意见
铜川市公安局XX分局: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妨害公务罪一案,于2013年1月5日被铜川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现被羁押于XX看守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妻子马某的委托,指派杜文发作为其侦察阶段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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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取保候审的期限 (一)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或可能妨碍)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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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盗窃案之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罗XX的委托,并指派我为罗XX盗窃罪一案出庭辩护,庭前辩护人认真阅读了案卷,对案情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提出辩护理由如下,供法庭参考、采纳: 一、被告人罗XX是从犯,具有法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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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2年7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2次会议、2012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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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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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盗窃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甘肃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阿孜的辩护人。开庭前我查阅了案件的有关材料,听取了被告人对案件情况的陈述,我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被告人系初犯、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我认为应当对被告人阿孜免除处罚。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本案中属于初犯、从犯,且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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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盗窃罪(聋哑人)辩护词
综上所述,被告人蔡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盗窃罪,但是被告人蔡某某属于未成年人、聋哑人、且是初犯,其经辩护人教育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诚恳悔过。根据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判处3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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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事案件的诉讼案卷材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询和摘录,不得公开和传播。 第五十条本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自1991年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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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辩护词
上海申有律师事务所**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现辩护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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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涉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辩护词
尊敬的合议庭各位法官: 受庐山区人民法院的指定,庐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派xx律师事务所冯xx律师出庭为张三被控“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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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利用香港“六合彩”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突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公检法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领导同志关于“重锤打庄家,惩治保护伞”的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决打击取缔“六合彩”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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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2X岁,汉族,住六安市X安区X路镇X树村XX塘组。系交通肇事者张XX丈夫。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XX,女,2X岁,汉族,住址同上。系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现羁押于六安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张XX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2012年4月X日下午三点半,申请人妻子张XX因在XX路X路镇附近,不慎将程XX撞死。2012年4月X日被六安市公安局交警X中队正式拘留。现羁押于六安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我们代表肇事方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调解,现已全部赔偿到位,受害人家属得到安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对我的妻子犯罪嫌疑人张XX取保候审。申请人认为若对我妻子申请取保候审无任何社会危害。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申请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请予准许。 此致 六安市公安局X安分局 申请人:李XX 2012年10月X日 六安律师 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当事人得到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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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成XX涉嫌聚众哄抢犯罪的辩护意见
机关据此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哄抢私人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聚众哄抢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成XX构成聚众哄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指控依法不能成立;本案属于经济纠纷,被告人已经与陈丁X达成了调解协议,且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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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刘子龙,XX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接受被告人邹定友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和《刑法修正案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民法相关规定。对本案的证据材料和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系新罪名,很荣幸有机会在此和今天到庭的法律人一起学习和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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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卢愿光律师代理“章某某逃税罪案”一审辩护词
卢愿光律师代理“章某某逃税罪案”一审辩护词 案号:(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2257号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们受被告人章某某委托及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在贵院正在审理的“章某某逃税案”中担任章某某伟的一审辩护人,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对公诉机关指控章某某构成逃税罪定性,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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