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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有“企业工会要约书、企业应约书、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书、上级劳动部门审查意见书、上级工会备案书”“六书”。该市还规定,各县(区)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率要达到95%以上。 截至目前,该市已建立工会组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有2759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2716家 ,占全部企业的98.4%。大多数企业职工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增幅达20%左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建议稿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咨询律师: 胡骅
制度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功能,形成多层次集体协商结构;必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必须建立职工劳动报酬收入与经营者业绩捆绑的考核机制及以正面激励为主,推进构建企业与职工“共决、共享、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 最近,上海市纺织工会重点对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开展情况作了一次调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福利] 工资集体谈判承诺书
工资集体谈判承诺书    : 为充分尊重员工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有报道说工资增长机制可能会推迟出台。劳动力定价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国家立法规定最低工资、劳动者集体谈判或协商、个别谈判。在这些次级机制中,集体谈判居于核心、中枢地位。 我国劳动力价格总体水平偏低、劳动关系对初次分配的公平性贡献不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诸多原因中,劳动力定价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特别是劳动者参与定价的权利保障不足,是主要原因。因此,人们对政府主导的工资增长机制立法充满了期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咨询律师: 胡骅
企业以没有协商意愿为由拒绝职工集体协商要求该怎么做?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32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从上述的规定来看,提出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有的权利,任何一方均有权就《集体合同规定》第二章所规定的“集体协商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网日前为此推出“中国职工十大期待”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个备选“期待”中,“实现协商涨工资,工资年年涨,要赶超过物价增长”拔得头筹
咨询律师: 胡骅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局、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共决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工作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2010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商意识 工资收入是企业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是职工的现实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本集体合同(合同)由"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街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街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同时,《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关于首席代表,《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咨询律师: 胡骅
甘劳社发[2006]230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集体合同制度深入落实,推动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福利] 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
自觉接受法律约束的政策指导原则。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企业的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应积极提供指导和服务; 2、协商双方平等的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效益不好,工资水平要下降,或者职工间工资关系要调整,工资差距要拉大等大的动作,都应放在桌面上进行协商。对于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应配套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水平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相协调,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也应是多样化的,可以是一个企业内的协商也可以以某一类小企业群为单位进行行业协商。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协商的意义和条件
协商的意义和条件 (一) 意义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消除企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提高劳动者在企业工资决策中的民主地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二) 条件 1、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指导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法律咨询,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能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市经济不断发展,企业改革逐步深入,企业劳次双方矛盾日益凸现,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分配制度上。为缓解矛盾,调整劳资双方关系,笔者在鼓楼区区属部分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并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如何产生? 答: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职工一方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方面,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协商双方还应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首席代表职责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会不会谈、不能谈”等等。如何打破这些阻力,切实推进工作,是工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企业不愿谈,源于企业的逐利性。劳动力成本的增加,自然会增加企业的压力,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矛盾和博弈是一种必然。劳动者权益现实和长远的可靠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节才能实现。现行《劳动法》、《公司法》相关条款的滞后与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应该尽快调整、完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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