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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执行] 注销清算报告范本
注销清算报告范本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股东构成及各股东投资比例、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三次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组成员至少几人
清算组成员至少几人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债券有第一追索权优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caichan)称为破产财产(caichan),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清算(qingsuan)报告 各位债权人代表:_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_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作出(_)民破字第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_人民法院同时指定_、_为管理人。管理人于_月_日正式进驻破产企业,接管了该公司的全部财产、账簿、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组的职责
咨询律师: 胡骅
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我公司对一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给我公司的清偿债务通知有疑义,请问我公司是向法院提异议还是向清算组提出异议? 应该向法院提出。向法院提出.当然是法院。清算组也是法院由组成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作出裁定.法院向法院提出.法院法院受理的破产清算向法院提出。可以向清算组提出异议。法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之研究 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立法缺陷和公司清算的现状表明,应当完善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笔者认为,公司强制清算制度是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法律人格原则和保护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平衡器。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公司法》19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92条,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公司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不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公司清算诉讼
公司清算,谁说了算 大股东怠于清算 小股东提起诉讼 宁波中院支持小股东清算公司的诉请   本报讯  (记者  张光宇  陈海滨)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清算纠纷案件,公司小股东请求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最终支持了公司小股东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问题 《 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pochan)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pochan)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组的组成人员
企业破产,应当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了结破产企业未了结的事项。清算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同时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在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中介机构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依据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院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公司清算债权人申报
公司解散时,应对其债权人清偿债务。因此,清算组应通知各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以便清偿债务。清算组成立后,应从成立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催促其尽快申报债权。对于住所明确的债权人,可以用通知书通知其申报债权;对于住所不明确的债权人,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 次公司解散事项,催促债权人申报债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处理进口设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向法院申请清算公司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为进一步做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请(shenqing)材料的核准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关于印发申请(shenqing)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证监发字[1999]422号)作了修订。今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a股)申请材料报我会核准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清算应注意的几点 第一、公司的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 公司的终止原因有三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行为。公司解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公司解散是针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公司而言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产清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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