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破产程序
26日上午,国棉一厂办公楼前,十几名老职工正在合影留念。其中一名老职工说,自己在国棉一厂干了一辈子,听说厂子进入了破产程序,以后也不会再开工了,于是跟几个老同事来此拍张照纪念一下。 “千万别小瞧这座五层楼的建筑,在当时可是济南最高的建筑物之一,也是当时的济南‘地标’了。”原国棉一厂厂长、现任厂留守处负责人王建平说。
咨询律师: 胡骅
两种,破产清算是依《企业破产法》进行,清算程序严谨,本文不作赘述。鉴于我国《公司法》等对非破产清算仅作只言片语的原则规定,在实践中认识不一,因而将操作流程归纳如下。 要点解读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和解、整顿、破产重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进行企业治理; 第3条 其他事项 (一) 本规程旨在向律师提供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方面的借鉴和经验,而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供律师在实践中参考。 (二) 律师从事企业破产业务,应当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依法执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权限内,依照指定人或委托人授权的范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产程序] 什么是破产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 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 3、破产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清结情况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7.1企业重整与破产(pochan)清算财务管理概述 一、企业破产(pochan)、重整与清算(一)企业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的定义经济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淘汰;法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还债。2.破产的法律特征⑴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⑵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工作结束后,还需履行以下义务: 1、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 2、清算报告依法经确认后,清算组应当将报告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3、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完成上述义务后,对清算事务不再承担责任。当然,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另当别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清算结束后清算制定的文件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尽快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机关予以确认,以便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清算报告是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的总结、汇报,它包括清算组对公司资产的认定,对解散事由出现前未了事务的处理,以及债权债务的结算、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等等。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问: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存货的处理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处置不动产是否要计缴营业税(yingyeshui)? 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yingyeshui)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法规规定的应税增值税、营业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增值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应当走破产清算程序保护自己利益--答丁可儿2008-12-15 14:09您好!冒昧请教您一下。我们是一家批发服装面料的纺织贸易公司,在2006年底,把布卖给一家服装厂,在双方交易之前,口头协议,买方应在收到货后五十天以内,付清全部货款人民币56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破产程序] 清算按什么程序进行
清算按什么程序进行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在申报债权期间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问题。 《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在即将消亡的时候,清偿各类债务应当是有清偿顺序的,无论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破产程序,还是依照《公司法》第181-190条之规定履行清算程序,均应当按照一定的偿债程序进行。
咨询律师: 刘波
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清算程序 一、代理财政集中支付清算银行指定一家承办行直接与国库办理资金清算,承办行固定1-2名人员前来国库办理清算业务,该人员须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会计国库处备案。 二、代理银行在办理支付的当日,将实际支付的资金分别按资金性质、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填制申请划款凭证,附实际支付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国库专柜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清算的时间安排、清算组的人员分工等。清算方案制作完成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清算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6)清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比如,公司尚有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如果公司不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很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此时,就需要清算组与对方商谈对该项合同如何履行。 (7)向税务机关缴纳所欠税款或者缴纳在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应当如何组建依法清算组?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组成员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损失怎么处理?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清算组成员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 清算 程序 。 公司 登记机关依 清算 组的申请注销 公司 登记后, 公司 终止。 公司 因 公司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 强制 清算 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
咨询律师: 刘波
简介: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整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破产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