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执行]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计算
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直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企业的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的职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新《企业破产法》的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新《企业破产法》的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回答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法律;教.育网.原创|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最佳答案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其他有关法律关于破产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的税款,清偿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公司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的违约金的赔偿算不算在第一顺序? 最佳答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问答
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新破产法有关清偿顺序规定的缺憾及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称《企业破产法》)的出台对我国现有破产法制作了重大的变革,尤其是其中有关清偿顺序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新的规则不仅改变了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试行)》)所确立的规则,而且冲击着《担保法》确立的优先权原则。 《企业破产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之弊必须正视
当一个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众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是这样规定的:(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破产企业人身损害侵权之债清偿顺序的优先性探讨
已经落空,痛心之余也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恐。首先是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等等问题,也有包括破产企业财产清偿顺序问题,如何更好的进行破产企业财产清偿顺序的设计,为人身损害侵权事件中的被侵权人提供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破产清偿顺序需要重新界定
新《破产法》在充分吸收其他法律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改革特点,对破产之后的债务清偿顺序问题进行了全新的阐述,巧妙地解决了企业职工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矛盾。 为了对破产企业的清偿顺序进行重新界定,新的《破产法》对劳动债权进行了具体分类,将其中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部分设定期限,在法定的期限内部分劳动债权优于债权清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论文
企业破产法》涉及清偿顺序的规定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其一,破产财产的界定。《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零七条没有把担保物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而是将“债务人财产”与“破产财产”等同起来。这意味着在宣告破产后,即使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也须纳入到破产程序中,按照破产财产来管理,并且在破产清偿方面,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不能有特别的例外,而应与其他财产统一分配清偿。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研究
【摘要】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不同,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受破产法思想和持续经营会计理论思想的束缚严重,对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准确。然后在研究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变化及其对会计要素影响的基础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破产清算审计三个阶段的具体操作
破产清算审计是破产审计和清算审计的总称。一个企业或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到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务的清理、变现、处置的过程,期间一般为三个月,即自裁定破产日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此阶段除对破产企业截止裁定破产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核实外,还需对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财产后的清理变现、债权的催收、债务的核实以及职工的安置进行审计和处置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公司非破产清算民事责任研究
司法实践中,空壳公司比比皆是,违规清算见怪不怪,公司被吊销执照、被撤销、停摆歇业的,义务人却以有限责任为由公然逃废债务,法律制度对此有空白之处,各地实务操作各不相同,在本文笔者主要对公司非破产清算有关责任进行粗浅探讨,诚恳请教百家名师,以求指正。 一、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性质及法律效果 公司清算是指为解散公司而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给公司各类法律关系,从而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程序和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浅析公司非破产清算及其相关会计处理
摘要:2008年以来,全球经历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 金融 危机, 中国 经济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许多 企业 不得不选择解散。针对很多企业不重视公司清算,对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清算和 会计 处理提出了意见,以求对非破产清算有个全面的认识和操作指导。 关键词:非破产清算;会计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破产清算中证券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情况来看,上述观点值得商榷。 一、证券市场资金的特殊性 (一)保证金的概念和性质 本案是一个关于是否侵犯证券市场客户保证金所有权的案件。由于证券交易保证金的概念和性质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因此有必要从法理角度和证券市场行业内操作实践角度加以分析。 所谓保证金,在现实的证券市场中,是指客户为进行场内交易,在开立的指定交易账户内存人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证券商和交易员代理其买卖证券的担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谈谈破产清算审计
什么是破产清算审计呢?我们认为,破产清算审计就是依法对破产清算会计信息进行再确认的监督过程。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只把法院宣告破产,进入了清算程序的审计项目才叫做破产清算审计,破产申请到法院宣告日阶段的审计、破产申请前的和解、整顿的审计,都不能称为破产清算审计,而只能称为企业财务审计或会计报表审计。这是因为这时的会计报表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那么破产清算审计的职责是什么呢?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企业破产清算论文
破产审计系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进行的审计。审计目的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至裁定破产日的账面数进行核实确认,清算组将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至法院裁定破产日间的审计核实情况。本人通过多年的实践,对企业破产清算审计过程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一些处理方法和初浅探讨。 对有关账务的处理破产企业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企业持续经营的终止。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特别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程序问题
在债权人非自愿的情况下,清算组无权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足额受偿。只有人民法院的破产还债程序,才有权免除或部分免除公司对债权人的还债义务;并且也只有通过破产还债程序,才能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受偿。如果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清算组不履行申请公司破产还债的义务,又不能足额清偿债权人的债权,便构成对债权人财产权利的侵犯。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我国非破产清算制度探析
清算是指企业法人在面临终止的情形下,由清算义务主体组织清算组,依法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使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也是处置资产和追偿债权偿还债务的行为和过程,企业最终依据清算报告办理注销手续。目前,我国制度框架下的清算从原因上讲,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包括普通清算、特别清算和强制清算)。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