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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专家,大家好: 现我将患者李某就诊于山西某医院的医疗损害事实陈述如下: 患者李某,女,37岁,因活动后气促半年余,加重1天而于2012年12月18日入住山西某医院心胸外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s*st光明的重整 光明家具本是黑龙江当地知名的家具品牌,但经过原董事长冯永明数年“折腾”,上市公司早已病入膏肓。2008年底,伊春市政府将冯所持的股权收归国有。 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3255.78万元,负债高达65743万元,股东权益为-32539.26万元,严重资不抵债。 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510万元,利息支出达1795万元,财务费用几乎吞噬营业收入。 记者获悉,这些年来,公司一直在谋求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但是,却只有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将债权折股1650万股抵偿债务。 “当地政府希望先将s*st光明清理成净壳后再重组。”据一位接近伊春市当地政府的人士称。 但是,s*st光明除自身债务沉重外,与大股东光明集团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今年中报显示,公司曾为光明集团旗下的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下称美华家具)本金3717万元贷款提供的一般保证尚未解除,约定的保证截止期为2006年3-6月。但此后因该公司逾期未还,公司计提4396万元预期负债。同时,公司还为光明集团乌马河家具有限公司1155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也逾期未还。 不仅如此,根据公司2009年发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企业以破产为借口,钻我国破产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损害国家、集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不仅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与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企业利用破产逃债的方式有很多种,本文主要针对企业在改制重组中的破产逃债问题产生的原因、方式及预防对策作如下剖析。 一、破产逃债行为存在的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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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0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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