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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拆迁补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拆迁补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拆迁补偿标准、产权置换、安置房、安置政策、货币补偿、拆迁管理、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拆迁管理]
拆迁开始了,如何找出拆迁许可证和评估报告的瑕疵
拆迁开始后,拆迁方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征收公告),也会陆续地向被拆迁方送达一些拆迁的相关资料,其中,最重要的两份文件就是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和评估报告,那么,怎样去审查这两份文件的合法性呢? (一)如何审查拆迁许可证 除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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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开始了,律师教你“四不”原则
第一“不”:不搬家 有些被拆迁企业,一看到要拆迁了就认为,拆迁过程中肯定会经常断水断电,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拆迁开始后环境又是脏乱差,影响订单,影响企业形象,反正迟早要搬,不如趁早找到合适的地方继续开展经营,有这种想法对于一个正在经营且盈利不错的企业,非常正常。但是这些企业经营者往往想到了其一,而没有想到如果贸然搬了家,可能会对企业在拆迁中争取利益造成怎样的损害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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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开始了,我们要做哪些准备
俗话讲,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作为企业,在拆迁中所遇到的问题比普通住宅要复杂得多,所以在拆迁开始前期,如果对一些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前布局、未雨绸缪,可以让我们在拆迁的过程中更好地做到临危不惧、游刃有余。我们认为,拆迁开始的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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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就拆迁而言,这个利益平衡机制至少涉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评估争议处理机制、房屋征收的司法程序、征收补偿标准、政府在拆迁补偿中的角色定位等六个方面问题: 一、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界定一直都是《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公共利益,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商业利益,致使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大搞卖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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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江苏省常州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最新规定
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常政规〔201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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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浙江省嘉兴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最新规定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嘉政发[2012]5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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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浙江省湖州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最新规定
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湖政发〔2013〕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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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江苏省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最新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 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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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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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拆迁补偿安置]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方案
的安置房价值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按照《全椒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暂行办法》规定确定。 (三)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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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维权的三大法宝?
拆迁维权的三大法宝 谁是拆迁户的斗争对象?谁是拆迁户的朋友?这个问题是拆迁维权的首要问题。 拆迁户过去一切拆迁维权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斗争对象。拆迁维权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的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拆迁户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拆迁户的真正的斗争对象。拆迁户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政府各部门的地位及其对于社会稳定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 政府各部门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首先,与拆迁直接有关的部门有规划局,这个部门负责规划那些房屋被纳入拆迁的范围,拆迁户要想知道自家的房屋是否属于应当被拆迁的范畴,首先必须和他打交道。 其次,土地局,土地局常常一张文件,就把拆迁户家中的土地证给废除了,而且又是连个招呼也不打,这也是斗争的对象。 接下来,是建设局,拆迁裁决部门,在这里,需要重点考察他的程序问题,比如,前后起码有三次听证机会等等,这些程序是否严格履行。 最后,是政府和城管局,两家单位在强拆时,是否程序违法。 以上是拆迁户坚决斗争的对象。 法院,必须把法院视为拆迁户的朋友,否则,就没有必要打官司了。所以,也要对法院高度信任,任何怀疑只能动摇拆迁户的维权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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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特别是要组织基层人民法院搞好专门培训,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统一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来,在立案、审查和执行等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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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 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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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拆迁管理]
违章建筑上也存在相应的权利
违章建筑上存在着哪些权利呢?当事人对违章建筑是否有所有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的财产只能是合法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也认为物权法所保护的财产是合法财产,故可以确定的是:当事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违章建筑毕竟是当事人用其合法财产建设的,除了没有法律依据外具有合法财产应当具有的所有功效,因此当事人的违章建筑是有相应的权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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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管理]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为读者介绍房屋拆迁纠纷诉讼如何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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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24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拆迁宅基地房屋的补偿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计算。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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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安徽省滁州市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最新规定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节选) 滁政办〔2012〕13号 为规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就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流程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前期工作流程 (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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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马政〔2012〕13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适用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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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最新规定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芜政〔2011〕10号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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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拆迁知识]
安徽省宣城市拆迁征收补偿最新规定
宣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宣政办〔2011〕33号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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