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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利用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税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土地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宅基地]
德凯律师团: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436520)就以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事实: 1. 李某祖父拥有地契,在上建有房屋。几栋房子?(亲戚家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2. 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 3. 二儿子的子女在外务工,并在城里购房,户口也迁到城里。 4. 大儿子家的儿子把户口从城里迁到农村,并将房屋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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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宅基地]
2016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
在农村都有自己家的土地,那要在土地上面修建房屋就需要申请宅基地的使用,那怎么申请呢?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2016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 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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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条 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 城市市区范围的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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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租赁]
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协议签订后,乙方王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树木。2014年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乙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应属无效。乙方认为该土地已租赁长达六年之久同时也缴纳过租金,视为对该协议的追认,合同应属有效合同。为此,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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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
地上权与土地租赁权的区别
与地上权最相似的权利是土地租赁权,但两者是不同的权利,它们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地上权是物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土地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因此,虽然两者的经济机能由许多相似或者重复之处,但两者受到不同的法律保护,前者受到物权法的保护,后者主要受到债法中的有关租赁的法律保护。 具体比较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成立要件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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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主要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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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宅基地]
北京市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申请人主体资格: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3、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四邻同意申请建房,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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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法律业务指南 土地使用权取得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实则是行政划拨,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时,行使的是行政权力。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与用地申请人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上是不对等的,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区别; 2、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土地使用者要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但不必向国家支付地租性质的费用,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3、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无期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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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山东省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 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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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法律常识
我国《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该规定,虽字数不多,但它包含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却不少,就农村宅基地而言,涉及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就涵盖了如下规定: 一、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国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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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关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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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抵押]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判 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来不能认定转让合同有效,二来不能直接裁定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具有至高无上的司法审查权,但司法审查权不能代替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因此人民法院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未经人民政府审批直接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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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改变土地用途的租赁合同被判无效应否退还租金
改变土地用途的租赁合同被判无效应否退还租金 作者:吕祝华 王月 案情 甲葡萄园艺场依法拥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用途为各类果树苗木。2004年1月1日,甲葡萄园艺场与乙化工厂签订协议约定将土地租给乙化工厂使用,租期为十年,每年租金7000元。乙化工厂于租期内给付过租金14000元,之后就一直拖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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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5号 (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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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1号 内蒙古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3年11月8日发布) 裁判要点 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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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号 魏某某、陈某某诉来某某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3年11月8日发布) 发布时间:2013-11-26 09:00:01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批复 裁判要点 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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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拆迁律师。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适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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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
关于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五大问题解读
律咖网找律师栏目免费法律咨询为您提供房产纠纷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寻找律师qq号在线咨询。房屋租赁合同律师将为大家详解房地产抵押贷款问题,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抵押业务逐年增多,它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也在新的领域拓展了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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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租赁]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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