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民事类 > 拆迁安置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延政办发〔2007〕132号
颁布日期:2007-12-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延政办发〔2007〕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果品、蔬菜、禽蛋、肉类及小杂粮等农产品顺畅销售,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壮大农产品流通组织

1、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企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重点培育发展、扶持壮大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完善营销企业—协会—农户的连接机制,逐步把营销企业培育成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已经建立的专业协会和合作社要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发挥其在开拓市场、信息服务、价格协调、产品推广、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等方面的作用。

3、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队伍。组织发展农产品营销大户,加强管理,引导其规范经营。切实加强农民经纪人工作,组建乡镇农民经纪人协会,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在自愿基础上组织会员联合结帮闯市场。建立健全农民经纪人台帐制度,将农民经纪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逐步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行农民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

二、培育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4、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各级政府要通过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启动民间资本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全市果品、粮食、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建立起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手段先进、管理科学、辐射面广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搞活农产品流通创造条件。对现有的农产品流通市场要进行全面改造,改善硬件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引进现代经营方式,提高市场的现代化水平。

5、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紧紧依托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其它信息资源,不断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农业信息网络对各乡镇、重点村、营销组织和产业大户的全覆盖。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选用一批懂市场营销知识、有敬业精神的人员从事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农业信息网和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纸都要开通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专栏。要做好农产品供求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加强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与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

6、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各级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动植物检疫、检测部门,要加强检疫检测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加大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力度,严禁农药、兽药、添加剂残留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上市。要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强区域合作,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

7、加强订单农业管理。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与广大农户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经营组织。双方要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强化订单双方的法律意识,对合同履约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套购、抢购和跳单毁约等不法行为,使订单农业走向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

8、推进现代营销方式。要积极创新和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要鼓励营销企业、营销大户在城镇,尤其是在我市以外的各大城市开设窗口,建立直销店,为我市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开通渠道。

9、抓好农产品市场推介。经贸、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农产品展览促销活动,通过产品展销会、推介会、新闻发布会、设立大型永久性广告牌、在中央及地方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上打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我市名、优、特农产品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认识产品、了解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

四、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

10、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尽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质量检测体系、产品认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引导农民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把农业标准化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切实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督、检测力度,严格技术规程,严格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防止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严格农产品加工、包装、保鲜的清洁生产,防止对农产品的二次感染,促使农产品生产向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方向发展。

11、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要制定全市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商标注册、品牌打造工作。对传统名优产品,要抓紧注册建立品牌;对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农产品,要积极开发创立名牌。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宝塔山”牌苹果和“南泥湾”牌蔬菜两个品牌。要提高品牌质量,注重品牌保护,同时要加强品牌扩展,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通过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推动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

12、认真抓好农产品加工包装。要把农产品加工、包装、保鲜作为营销的重要环节来抓。要加快开发和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发展专储、专运、保鲜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积极争取认证ISO9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推动优质产品生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3、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营销大户、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认证等方面。各县区财政每年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农产品营销工作。工商和税务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扶持农产品营销工作的优惠政策,对农产品营销企业和组织要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

14、加大融资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营销大户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兴办仓储保鲜设施、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购置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15、建立农产品营销绿色通道。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凭动植物检疫证明一律免征过路费。对违章车辆本着运销、处理“两不误”的原则,先放行后处理,严禁扣押和滞留,保证货畅其流。对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开通的具体事项,由市交通局负责与省交通厅联系解决。要加强大宗农产品基地所在区域的乡村道路建设,确保农产品的运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农产品营销需要办证照的经营者,要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提高办证效率。逐步规范农产品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动植物检疫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对送检的农产品要随到随检,对鲜活农产品一律先检疫后收费,检疫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或协议收取,不得重复检疫和收费。

六、切实加强农产品流通的组织领导

16、加强领导,各方配合。市、县区政府都要成立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副县区长任组长,计划、经贸、农业、林业、畜牧、财政、交通、乡企、粮食、物价、工商、质监、地税、农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17、责任到人,目标管理。市政府把农产品流通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对在农产品流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农产品营销中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部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产品,以及在培育有机食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政府要重奖。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营销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动员广大农民找市场、跑市场、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搞好农产品营销。

18、切实加强农产品营销的宣传工作。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信息网站等宣传媒体,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营销、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信息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