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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石政办发〔2008〕101号
颁布日期:2008-08-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石政办发〔2008〕10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石家庄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廊坊)

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农交会)拟定于2008年9月26日-28日在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我市参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题及指导思想

主题:交易、示范、推广、服务。

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重点,以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为方向,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展示与销售相结合,产销衔接与信息交流相结合,推进农交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进程,努力打造农副产品、农用物资、农业科技和农业信息零距离交流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参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参加第十二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发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占军,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王武德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委农工委,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17楼)。办公室主任由王武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农工委副书记王胜乔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资料组、产品展销和项目招商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具体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参会工作。会展结束后,根据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与省组委会与各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我市特装精品展区设计、布展,展销区域划分及展位安排。负责大会期间各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宣传资料组:负责筹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会总结报告、简报等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及发放工作,协调新闻单位搞好有关交易会的专题报道。

(三)产品展销和项目招商组:负责参展产品的征集,组织协调龙头企业参会参展。掌握参展产品展销情况,统计大会交易成果,组织项目招商和推介、洽谈工作,统计项目招商成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会人员及邀请客户的食宿、领取参会证件,负责编报会议费用预算,掌握会议经费开支,并做好参会的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三、组团办法及参会单位

本届农交会由市政府统一组团。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分团,由主管副县(市)、区长带队参加。重点组织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特色乡镇进行形象展示。同时,还要组织农副产品和种子生产、经销企业参会展销,组织各类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运销大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纪人组织等到会推销农产品。

四、任务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

1负责本地参展农产品的征集、选送及本地评优农产品资料的报送工作。

2负责本县(市)、区农产品交易区(B馆)销售展位设计、展台展牌制作及布展等工作。

3负责项目招商工作。筛选一批农业招商项目,并准备2-3个在大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切实做好会上签约项目的组织准备工作。

4负责选送本县(市)、区名优农产品及果王评选工作。

5组织乡村干部、特色乡镇与种、养、运输大户到会参观交流学习。

6做好农副产品交易和项目洽谈工作,做好大会交易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

1市委农工委:负责大会的筹备及会务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展区布展工作督促、指导;负责特装精品展位设计及布展工作;负责组织会议期间的招商项目洽谈和签约工作。

2市农业局:负责协调、指导本行业交易合作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本单位农产品交易区(B馆)销售展位设计、展台展牌制作及布展等项工作;负责全市参展农产品的名优农产品评选工作。

3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本行业交易合作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本单位农产品交易区(B馆)销售展位设计、展台展牌制作及布展等项工作;负责全市果王评选、申报工作。

4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协调、指导本行业交易合作项目洽谈工作;负责本单位农产品交易区(B馆)销售展位设计、展台展牌制作及布展等项工作。

五、展位分配及费用

1省分配我市任务。本届农交会省分配我市1个特装精品展位,25个展销展位,10个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认真组织,重点组织本县(市)、区农副产品基地和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参会参展。

2展位分配。特装精品展位。由市筹备小组统一招标、设计、布展,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配合;25个标准展销展位。每个县(市)、区(桥东区、高新区除外)分配1个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各1个展位;10个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主要组织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参展。根据各县(市)、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任务分配如下:辛集市、藁城市各2个展位,晋州市、正定县、栾城县、裕华区(双鸽)、新华区(洛杉奇)、桥西区(珍极)各1个展位。参加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的企业要单列,不能与县(市)、区的其他任务相冲突。

3展位费用。为调动各部门参展积极性,标准展销展位、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展位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六、农交会期间相关活动(共10项)

(一)专题论坛(4项)

1第二届全国农民合作经济发展论坛

2农业信息化论坛

3全国养牛业发展战略论坛

4农产品加工产业化论坛

(二)农业项目招商活动(2项)

1河北省农业项目招商洽谈签约仪式

2河北省国际绿色农业周

(三)其他活动(4项)

1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

2名优农产品评选

3果王评选活动

4省直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项活动

七、筹备工作进度安排

8月上旬,召开全市参加第十二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

8月上旬-8月20日,搞好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机构,落实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8月20日-9月5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参会企业、参会人员名单,上报签约项目、参展产品名录、申报名优产品名录、申报“果王”产品名录及销售展位等情况。

9月上旬,召开全市参加第十二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各单位汇报参展筹备情况,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9月23日,布展人员到会布展。

9月25日,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团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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