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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今年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延政办发〔2008〕36号
颁布日期:2008-03-2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今年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水利工作要重点抓好农田建设、旧坝修复和农村安全饮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农田建设思路,加快旧坝修复利用步伐

宝塔、延长、延川、子长、安塞等县区,近几年农田基建步子较大,可修地面积减少,预留的农田基建地大都远离村庄,立地条件差,治理成本大,群众积极性不高。而这些县区病险淤地坝较多,约占全市病险坝总数的85%以上。多年来大量坝地不能正常利用和发挥效益,只要安排一定资金加以修复利用,可近期见效,同时消除防汛隐患,群众十分欢迎。因此,市上决定把旧坝修复作为今后几年北部县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点。总体规划从2008年至2012年5年完成旧坝修复工程1000座,新增和保护利用坝地5万亩,力争有条件的村组实现人均1亩坝地。2008年计划安排旧坝修复200座,恢复保护利用坝地1万亩。新修基本农田安排5万亩,市级补助政策不变。

(一)集中扶持重点区域加快旧坝修复。根据我市基本农田和病险坝分布的实际情况,旧坝修复市级财政补助项目主要安排宝塔、延长、延川、子长、安塞等县区,其余各县可根据情况择优安排。各县区在制定规划时要向人均农田不达标,且有旧坝修复条件的村组安排,以尽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杜绝在高山远山新修农田。2008年至2010年,宝塔、延长、延川、子长、安塞、宜川6个县区,可选择立地条件好的坡耕地新修基本农田。但规划必须从严掌握,地形复杂、远离村庄的一律不予规划,未经规划自行安排的不予验收。

(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市水利局是全市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建设的规划;下达年度计划;批复旧坝修复加固工程设计;组织、指导、监督各县区旧坝修复加固工程的实施;负责旧坝修复加固工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市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建设的检查和验收。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旧坝修复加固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一批高、精、尖的典型样板,推动面上工作。市水利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抓出成效。旧坝修复年度计划由县区水利部门商财政部门上报市水利局。

(四)精心搞好旧坝修复的设计论证。旧坝修复加固工程,优先安排险情重、效益好且投资较少的淤地坝。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排洪设施和坝体工程,地形和土地条件许可的中小型坝,可结合沟坝地整治一次规划实施,但必须进行效益分析确定。旧坝修复工程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认真搞好设计,设计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无设计和设计未审批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技术评审前必须由市水利部门组织技术人员逐坝现场核对工程量和工程效益。

(五)切实保障工程建设环境。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应尽量避免淹没搬迁损失,若有损失问题一律由当地政府承担解决,并逐级做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安排计划。旧坝修复加固工程防汛工作统一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工程建设期间的防汛及生产安全直接责任人是项目法人,工程运行期间的防汛及生产安全直接责任人是淤地坝产权所有者或者经营权所有者。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权属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长期发挥。产权不明晰、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工程,水利部门不能批准开工建设,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六)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根据有关县区实际情况和旧坝修复工程特点,对子长、延川、延长三县旧坝修复工程,市级财政补助工程设计批复造价的70%,县财政补助30%;宝塔区、安塞县市县区财政各补助50%。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一是要求有关县区要对配套资金做出承诺,无承诺的不安排项目;二是配套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到位,到位方可开工建设;三是对上年度任务和资金欠帐的,必须先予清理,否则不再安排新项目。

二、把握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

按照中、省计划安排和全市农村饮水工程板块推进实施方案具体部署,2008年计划解决全市2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2008年全市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继续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在水源有保证,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尽可能打破乡、村、组界限,大力发展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区域供水工程,力求供水到户;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塬区,采用集雨水窖、分片打井、提引结合的方式解决。要将饮水困难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卡立档,保证饮水安全项目落到实处。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2007年市级已足额落实了配套资金。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宝塔区足额落实了县级配套资金,黄陵县落实了部分县级配套资金,其他县均未落实。2008年,中、省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力度,省上已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列入省级“八大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各项目县区要抢抓机遇,多方筹措资金,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供水项目顺利实施。

(三)规范项目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县区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严格把好四关:即把好建设关,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合同管理。把好材料关,所需管材、供水、机电和消毒设备等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质量。把好资金关,市、县都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专户,把各渠道建设资金统一划拨到专户上,保证专款专用,并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把好验收关,实行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的三级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坚持建管并重,发挥工程效益。所有农村饮水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初,落实管护责任,坚持管护责任不落实项目不开工的原则。工程建成后,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形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建立起权责明晰的饮水工程管理体制与便捷灵活的运行机制,确保每一处工程都有人管理,保证工程长期运行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五)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各县区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建设精品工程。今年市上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检查饮水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资金管理不严格,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各县区要建立饮水工程信息报告制度,县区水利部门每月5日向市水利局报送工程建设进度有关信息,市水利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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