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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文号:石政发〔2008〕48号
颁布日期:2008-08-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石政发〔2008〕48号

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2006年至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一五”实施计划

第一章总论

1.1编制原则

1.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环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确保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的实现。

2.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在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水环境问题,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重点区域水环境质量。

3.协调发展的原则

为充分体现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水质改善与水资源调控相结合的水污染防治思路,要求主要跨界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保证流域的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

4.落实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原则

根据《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明确各级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海河流域水质目标的实现。

1.2规划范围与分区

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进一步巩固“十五”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加强对氨氮的污染防治、强化生态用水、加快工业企业废水的污染治理,重点控制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区划、水域特征及污染源分布特点、水环境管理、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需要,结合地面水现状使用功能,划分为6个控制区。

(1)第Ⅰ控制区:子牙河水系-黄壁庄水库以上水域

Ⅰ-1控制单元:绵河地都断面至冶河平山桥断面,控制距离约60km。

Ⅰ-2控制单元:黄壁庄水库以上滹沱河水域,包括岗南水库及南甸河。控制距离约30km。

Ⅰ-3控制单元:黄壁庄水库。

(2)第Ⅱ控制区:子牙河水系-石津总干渠

Ⅱ-1控制单元:黄壁庄桥断面至兆通断面。

Ⅱ-2控制单元:兆通断面至南张村断面。

(3)第Ⅲ控制区:子牙河水系-滹沱河(黄壁庄水库以下河道)

Ⅲ-1控制单元:黄壁庄水库滹沱河出口至正定、藁城界。

Ⅲ-2控制单元:正定、藁城界至深泽枣营村。

(4)第Ⅳ控制区:子牙河水系-洨河-滏阳河

Ⅳ-1控制单元:洨河大石桥断面以上。

Ⅳ-2控制单元:槐河和济河水域。

Ⅳ-3控制单元:汪洋沟排污渠。

Ⅳ-4控制单元:邵村排干渠。

(5)第Ⅴ控制区:大清河水系-磁河-木刀沟

Ⅴ-1控制单元:磁河(包括横山岭水库)。

Ⅴ-2控制单元:古磁河河道水域。

(6)第Ⅵ控制区:大清河水系-郜河-大沙河

本区控制单元:口头水库及郜河水域。

1.3计划目标、指标与计划期限

1.3.1计划目标

(1)总量目标

在确保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有改善、水污染治理水平确有提高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计划目标。

废水排放总量目标:在现有排放基础上保持稳定;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到2010年底,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5%。

(2)水质目标

①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②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大于10%,其中滹沱河出境断面水质改善、洨河出境断面水质改善。

1.3.2计划指标

(1)水质指标:COD。

(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

1.3.3实施计划期限:2006~2010年。

第二章流域水污染现状分析

2.1水资源现状

石家庄市辖区内河流属海河流域的子牙河水系和大清河水系。属于子牙河水系的主要河流有滹沱河、洨河、槐河等,石津渠也属于子牙河水系范围。属大清河水系的主要河流有沙河、郜河、磁河(木刀沟)等。子牙河水系建有岗南、黄壁庄等大型水库。总流域面积3.35万平方公里。

2.1.1子牙河水系

(1)滹沱河

滹沱河:是子牙河系两大支流之一。发源于山西省繁峙县五台山北麓,经忻定盆地,穿太行山脉,自盂县闫庄入石家庄市平山县境内。在鹿泉市黄壁庄附近有较大支流冶河汇入,向东横贯郊区、正定、藁城及晋州、无极边界,从深泽出境入衡水市安平县。自西北向东斜贯本区,河床宽阔且多漫滩。滹沱河在石家庄市境内全长201公里,是石家庄市最大行洪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流量3300立方米/秒,其主要堤防滹沱河北大堤是省重点防洪工程。滹沱河上游干流建有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两座大型水库,支流文都河、南甸河分别建有石板水库、下观水库两座中型水库。自1980年以后,由于降雨量减少及上游水库拦水,滹沱河(黄壁庄以下)常年断流,已成为一条干涸河道。滹沱河全长311公里,在本区内流长206公里,黄壁庄水库以上均为山区或丘陵区,山区流域面积23400km2。以下汇入平原,流域面积为1290km2。

①岗南水库:总库容为15.71亿立方米,控制滹沱河流域面积15900km2。最高洪水位207.7m,死库容为3.41亿立方米,年平均出库量为5.666亿立方米,变差系数0.62,库蓄水量平均为3.115亿立方米,变差系数0.48。

②黄壁庄水库:总库容为12.1亿立方米,控制滹沱河流域面积23400km2,年平均出库量为7.144亿立方米,变差系数为0.47,库蓄水量平均为1.72亿立方米,变差系数为0.30。

以上两水库是石家庄市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日供水30万吨的地表水厂已投入使用,引岗输水工程也已建成。黄壁庄水库付坝全长7500m,其下为滹沱河故道,渗透能力强,同时也是石家庄市地下水源补给主要来源之一。

滹沱河岗南水库上游流量30Q10(1981-1989年)为2.15秒立方米,年径流量平均为4.71亿立方米,变差系数为0.82。

(2)绵河-冶河

源于山西省寿阳县东,由娘子关往东流入石家庄市井陉县境,于北横口村东与甘陶河相会,以下改称冶河。流经途中纳入金良河水,经平山县进入黄壁水库,是本区滹沱河最大支流。在本区内全长64km,为常年性河流,无结冰期。其支流甘陶河由于上游建有张河湾水库,现已干涸。金良河是冶河的主要支流,源于井陉县峪山区一带,为一条防洪河道,现上游无水,井陉县微水镇的主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金良河。1980年至1989年十年内,井陉微水水文站统计,冶河年平均流量4.24秒立方米,变差系数0.64,平山水文站统计资料,冶河年平均流量8.22秒立方米,变差系数为0.38,30Q10为1.17秒立方米,年径流量为2.734亿立方米,变差系数为0.38。

(3)南甸河

发源于平山县东北部的湾子村附近,经东王坡、南甸、王阵庄、两河南入滹沱河。全长达25km,为季节性河流,但常年有水流不断,该河年径流量为0.4185亿立方米。汛期最大流量(1939年)为660立方米/秒。上游建中型下观水库,蓄水量为1588万立方米,可灌溉耕地1.2万亩。

(4)石津总干渠

石津总干渠是在石津运河基础上经改造扩建而成。渠道引入黄壁庄水库的水,经鹿泉市、石家庄市区、正定县、藁城市、晋州市、辛集市进入衡水市,全长134km,本区内流长112km;干渠六条,长144km;分干渠27条,长460km。以上各渠道,除少数用混凝土和塑料防渗外,大多数为土渠。总干渠引水量为100秒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228万亩,一般年份可供给灌区8亿方水量。因近十几年干旱,岗南、黄壁庄两水库水源不足,根据农业需要,都间断放水,一般每年3月和10月放水,平均流量62.6至44.6秒立方米,最大流量111秒立方米,年平均径流量4.287至2.987亿立方米。

(5)洨河

洨河是滏阳河上游北沙河的一支流,源于鹿泉市上寨乡五峰山,流经石家庄市南部,经栾城县及赵县进入邢台市,于宁晋县小马村与沙河汇流。洨河全长62.3km,为季节性河流,支流众多而短水,1968年以来对洨河进行了彻底修整,大大提高了防洪排涝能力。现上游仅有少量沿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石家庄市大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东、西两明渠汇成的总退水渠是洨河的主要支流,下游接纳栾城县、窦妪工业区废水及赵县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洨河实际成为一条排污河。

2.1.2大清河水系

(1)磁河

属大清河支系,发源于灵寿五岳寨北麓,为常年性河流,流经南营、杨家台、陈庄、慈峪等15个乡,而后折向北再流向东南,在灵寿县境内的南麦同、南寨、北洼三个乡(镇)的北部与行唐县成为界河,由灵寿县党家庄北入正定县境的西北部,出正定县境入新乐市闵镇以下改称木刀沟。磁河全长约65km,灵寿县境内61km,流域面积753km2。上游河床宽约10-100m,上游水与新开河汇合后,枯水期流量806.5立方米/时,汇流于横山岭水库,水库以下河床已成为常年干涸的河滩。

磁河流入新乐市境内闵镇汇入闵泉水后,称为木刀沟。自新乐市闵镇村向东经南协神、马头铺、邯邰、南苏等9个乡,从苏仙庄村南出新乐市入无极县境,再经郭庄、城关、南流等8个乡流入深泽县境,在该县境内流经赵八、留村、西固罗等4个乡,东入安国县境内流入沙河。在本区内流长约80km。其中新乐35km、无极25km、深泽20km。河床宽窄不一,新乐市境内宽约350m,无极县境内宽约400m,深泽县境内宽约60~80m。最大泄洪量为800m3/s,为季节性河流,基本常年干涸。

(2)郜河

属大清河水系沙河支流,发源于行唐县西北部的西北峰和鳌鱼山一带。流经行唐县九口子、土方、市同、城关、只里、贾庄等十四个乡(镇),汇入大沙河。全长69.4km,河床宽约50~350m,流域面积484.9km。为季节性河流,上游建口头水库。

2.2污染物排放现状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04年石家庄市地面水体各控制区各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见表2-1。

表2-1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见附件

从表2-1中可以得出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污染物排放现状为: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43525.2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166325.7吨/年。其中各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第Ⅰ控制区岗黄水库冶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2765.4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3682.5吨/年。

第Ⅱ控制区石津渠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3414.5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15259.2吨/年。

第Ⅲ控制区滹沱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6770.6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24922.6吨/年。

第Ⅳ控制区洨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26930.5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75789.1吨/年。

第Ⅴ控制区磁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2946.4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15540.6吨/年。

第Ⅵ控制区郜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为697.8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31131.7吨/年。

2.3水质现状

2.5.1地表水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各河流控制监测断面见表2-2。

表2-2各河流控制断面一览表

见附件

(2)监测项目:根据本次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特点,确定pH、COD、氨氮为地表水现状监测分析项目。

(3)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结果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和分析。

根据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2004年常规监测资料显示,各河流控制断面的水质情况见表2-3。

表2-3各河流控制断面水质情况一览表

见附件

2.3.2地表水现状评价

(1)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

其公式为:Pi=Ci/C0i

式中:P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Ci-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C0i-污染物质量标准浓度(mg/L)

对于pH值,采用下式评价:

PpH=(7.0-pHi)/(7.0-pH下)——(pHi≤7.0)

PpH=(pHi-7.0)/(pH上-7.0)——(pHi≥7.0)

式中:PpH——pH值的污染指数;

pHi——实测pH值的平均值;

pH下——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上——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2)评价结果

根据《河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适用标准,地表水指标按GB3838-2002中相应类水质标准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现状评价结果见表2-4。

表2-4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

见附件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

(1)冶河

地都、岩峰、平山桥三个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小于1,表明冶河三个控制断面水质现状分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Ⅲ、Ⅱ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2)滹沱河

下槐镇控制断面:各监测项目污染指数Pi均小于1,表明滹沱河下槐镇控制断面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固营桥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滹沱河固营桥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张村桥控制断面:监测项目中pH值、氨氮污染指数Pi均小于1,COD污染指数Pi大于1,表明滹沱河张村桥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枣营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滹沱河枣营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3)石津渠

西兆通控制断面:监测项目中各污染指数Pi均小于1,表明石津渠西兆通控制断面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南张村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石津渠南张村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4)洨河

石板桥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洨河石板桥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5)磁河

段家庄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磁河段家庄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赵八桥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除pH值外,其它污染指数Pi均大于1,表明磁河赵八桥控制断面水质现状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分析

3.1指导思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水污染治理,推广清洁生产,强化监控能力,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确保实施计划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达性。

“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十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从工业点源污染控制为主向工业点源污染控制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城市污染控制为主向城市与农村污染控制相结合转变、从陆上污染控制为主向陆上与水上污染控制相结合转变,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河道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生态治水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强调以地方为主,各部门分工负责,使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质在“十一五”期间得到进一步改善。

3.2重点污染控制区域治理情况分析

按照石家庄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流域实际和目前工作重点,岗南、黄壁庄水库水源地、滹沱河、磁河为重点污染控制区域。

3.2.1治污重点分析

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治污重点工作包括:

(1)污水集中治理与资源化

在石家庄市辖区内即使企业污水达标后排放,仍然不能满足水环境质量的要求。因此,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解决城市水环境污染的最终出路,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并逐步建立配套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实施中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城市绿化、热电厂循环冷却水等考虑利用中水,达到农灌标准的可以进行农灌,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对水环境的污染。

制约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是污水收集能力的匹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优先考虑配套管网和回用设施的建设。因此,污水处理厂用收集管网的建设必须列为重点。

(2)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重心转向稳定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

工业企业虽然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工业污染防治及污染物削减的潜力仍然很大,应继续作为“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重点。工业企业应本着“谁污染,谁治理(付费)”的原则,自行筹措治污资金,真正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对于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要实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3)从末端治理向综合治理的方向转变

“十一五”期间,应充分体现防治结合的水污染治理思路,除加大工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外,引进并深化循环经济、绿色GDP的理念,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工艺改造等措施,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高生产过程中的科技含量,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鼓励企业自律守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争创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提倡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认真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加快城镇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加强生活用水管理,推行定额管理办法,降低工业耗水量。加强污水的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中水。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和产品,禁止转移或引进重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3.2.2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或限期治理

(1)对废水处理难度大,非正常排放难以控制的企业进行搬迁或转产,对排污大户进行废水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以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

(2)对不稳定达标或超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改产。

3.2.3农业污染面源控制

农业污染控制是城市污染控制的重要环节,对其进行控制,以减少面源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提倡使用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淘汰高残留的农药。开展和加强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逐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企业要规范污水排放去向,并对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畜禽粪便进行及时综合利用,避免长时间堆存及雨水冲刷浸泡等。

(3)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土壤结构,在农田内及山区开展种树及经济果木,加强水土保持,减少农田水土流失。

3.3“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投资需求

为实现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目标,按各类环保项目建设需求和环保能力建设需求分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投资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

(2)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投资。

(3)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投资。

(4)非点源(面源)治理投资。

(5)环保自身建设投资。

第四章“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1实施计划目标分解

4.1.1“十一五”末水质控制目标

(1)计划控制目标

——总目标:生态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非生态河流COD浓度大幅度降低。

——目标分解:①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确保居住人口获得合格饮用水源;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源地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②改善工农业用水水质,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和稳定达标排放。

(2)计划指标

——水质指标:COD。

——管理指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森林覆盖率26.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石家庄市主要控制断面2010年水质目标见表4-1。

表4-1石家庄市主要控制断面2010年水质目标

见附件

4.1.2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及《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石家庄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COD,到2010年末,全市COD排放总量应比2005年削减15%,即排放量为12.1万吨/年。

4.2重点工程项目

4.2.1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设施建设情况,详见表4-2。

表4-2“十一五”期间治污重点项目一览表

见附件

4.2.2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在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提高污水排放达标率,降低排污量。按照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石家庄市列入该规划内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详细情况见表4-3。

表4-3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计划完成年限总投资(万元)COD削减量(吨/年)

1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及异味治理工程生产废水治理2009年2800318

2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制药废水治理2009年56001000

4.3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力度

严格控制新建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防止产生新污染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排污口,禁止开展水产养殖、水上旅游等对水质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排污口,关、停、改造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各类开发活动。对79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排放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严查偷排偷放,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区域内企业中水回用率,深化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减少废水排放量。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附表1。

4.4资金筹措

按照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十一五”期间,石家庄市列入其中12个项目,总投资为161966万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10座,总投资153566万元;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项目2个,投资8400万元。

资金筹措渠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争取国家支持

对于规划中需国家支持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在争取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要积极申请国债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地方、企业自筹

企业是工业污染防治的投资主体,对于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企业自筹为主,国家给予部分项目补助,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列入规划内的项目。

(3)创新机制体制,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投入体系

研究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将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化,资本化,强化排污申办登记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开放环境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建立有益于污染治理市场发育的价格体系,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置的收费标准,保证“保本微利”运营。

(4)积极利用环保绿色通道,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的环保贷款和赠款。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各部门职责

为保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一行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确保石家庄市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1.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指导并监督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及资金投入的实施,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规划中提出的一些需要国家支持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年度投资计划的指导和督促,宏观引导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并会同财政局落实国家补助投资的资金来源。

5.1.2市财政局

指导并监督规划确定的项目资金的落实,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有关收费资金的管理。

5.1.3市建设局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机制,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并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快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指导和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企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促进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良性循环。宣传和制定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做好城市节水工作。

5.1.4市水利局

指导并监督水利工程和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清淤、保障生态用水工程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大取水许可工作的力度。

5.1.5市林业局

负责区域内的防护林带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荒山绿化建设、湿地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恢复、保护和建设职能。

5.1.6市环境保护局

对石家庄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性监测、统一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做好联席会议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区域重大水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加大对水环境质量的统一监管,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组织对各区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报告市政府。

5.2监督管理

5.2.1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严格区域内新建项目的审批,对于高污染、高水耗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2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依靠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对水污染源的控制水平。

5.2.3全面实行排放污染物总量核定制度

对主要污染物COD实行排污许可证及总量核定制度。市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提出水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总量控制目标应列入各县(市)、区长目标责任状,以保证区域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5.2.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齐心协力,综合治理,执法监察采取多种方式,一是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对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促进规划的落实;组织联合执法监察,相互检查。二是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对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效果显著的宣传表彰;对于不执行市政府批复规划的,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三是把全面推进与阶段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确保每年的阶段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5.3规划实施保障

5.3.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为真正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同步协调发展,各级政府把水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纳入经济规划中,制定和执行有利水环境改善的城市规划,加强实施水环境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督力度,切实有效地控制水污染。

利用市场机制,制定有关水开采税的法规,实行有偿使用资源,适当调整水价,大力鼓励和提倡中水回用,减少污水外排量,以保护水资源,防止过度开采。

利用经济增长有利条件保护水环境,要保证新的增长是由低污染的清洁投资所推动,引导公共及商业性部门投资有利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生产和建设,增加对供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投资,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子孙后代造福。

5.3.2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合理调配水资源

首先应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多种工业小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禁止和加速淘汰技术工艺落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严重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的落后生产方式。

其次在合理开发水资源上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供给的关系。南水北调一期工程2010年完成,污水基本实现资源化,平均水年全市水资源总量可达48.6亿立方米以上,可大大缓解供需矛盾。为此应努力促进南水北调工程早日实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同时还要建立节水型社会,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切实制定各种节水措施、制度,推广节水方法和高新技术,大力发展喷、滴灌。工农业生产要降低耗水量,提高水的利用率。

5.3.3积极推进污水集中治理,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为了解决石家庄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应积极推进集中控制,创造条件建设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尽早资源化,以减轻水供给紧张的制约因素。末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要尽快做好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对现有城镇下水管网进行改造,完成污水收集工作。建成后的污水处理费应与处理成本相当,防止因处理费过低导致运行困难。饮用水源地的矿区污水处理厂应尽快投入运营,井陉县应尽快建成污水处理厂。

5.3.4工业污染源治理要多层次、多渠道,积极倡导清洁生产

工业水污染源治理要多层次、多渠道,确保所有排污企业稳定达标,利用有限资金取得最大水环境效益的同时,还应实行污染源全过程管理,禁止跑、冒、滴、漏,推广无废水少废水工艺,综合利用,实行清污分流。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循环使用率,使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统一。

5.3.5加强污染源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总量收费制度

为了加强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排水口安装污水流量及COD等在线监测仪,实施废水COD总量控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以收促冶,使用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水污染物总量收费与其它污染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消减水污染物的激励机制,实现区域控制目标。

5.3.6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使生态环境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减轻面源污染

为解决地表水源保护区控制区域井陉县、矿区、平山县、灵寿县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提高山区植被覆盖率,太行山绿化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控制和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幅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附表:石家庄市重点监控企业清单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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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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