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公司法务 > 关于做好全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文号:筑府发〔2010〕68号
颁布日期:2010-10-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做好全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筑府发〔2010〕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09年7月以来,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各兄弟省(区、市)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消防部队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为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贵州抗灾救灾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黔府发电〔2010〕10号)精神,我市将推荐12个先进单位和25名先进个人。为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参与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有关单位和个人。重点为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含因公殉职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市将评选推荐出先进集体12个(其中授予“荣誉称号”4个、记一等功8个),先进个人25名(其中授予“荣誉称号”5名、记一等功2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追授为先进个人的不受上述名额限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以及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工明确,责任在人;指挥得当,组织严密,认真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顽强拼搏,奋力抗灾救灾,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2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关键时刻,以大局为重,同心同德,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支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抓好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力量调水供水蓄水,确保人民群众生活正常;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4信息情报收集、整理、传递迅速、准确,为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指挥机构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作出了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5积极组织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及时救助和慰问困难群众,安置好困难群众的生活,确保了他们有饭吃,有水喝,有病能够及时治疗,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6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抗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积极发现和宣传在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做好稳定人心、激励斗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思想动员工作,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7积极组织生产自救,为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8在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中,指挥得当,工作有力,不辞辛劳,全力以赴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2坚守岗位,奋不顾身,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和不畏艰险、连续作战的作风,困难时刻冲锋在前,干在危险处,战斗在第一线,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3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抗灾工作的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宣传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稳定人心、激励斗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4积极组织生产自救,为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作出杰出贡献或突出贡献的。

5在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推荐评选。

2评选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安监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五份和先进事迹浓缩材料(300字以内),附电子文档,一律用A4纸打印;呈报单位还需提交推荐报告(含产生程序、推荐意见等)。

四、表彰方式和奖励办法

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省人民政府对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

2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给予“记一等功”奖励,颁发奖牌。

3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4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记一等功”奖励,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5对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因公殉职人员追授“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评选推荐的具体事宜。胡小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是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的临时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评选推荐工作进行领导、协调和监督,评选推荐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组织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机构,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并务必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市评选推荐办公室。

联系单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奖处

联系人:张波涛

联系电话:7989190

电子邮箱:gyrs_kjc@126com

附件:1贵阳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贵阳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贵州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4贵州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5征求意见表(相关表格可到贵州人事人才网文件下载栏下载http://www.gzrs.gov.cn/)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做好全市“全省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