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发〔2007〕228号 |
颁布日期:2007-11-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7〕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深入推进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减少火灾危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易发期、多发期。今年,进入10月份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重特大火灾和死人伤人火灾事故。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11月2日,广西柳州市三江县独峒乡干冲村干冲屯发生寨火,烧毁房屋109座,直接财产损失312.5万元;11月14日,河北省承德县一歌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我市的火灾形势同样不容乐观。据统计,仅从10月1日至11月20日,全市发生火灾30起,直接财产损失30.8万元。当前,我市火灾防控工作仍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部分长期积累的问题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突出,一些场所的火灾隐患也日益严重,导致重特大火灾发生的隐患还没有彻底消除,特别是我市仓储物流场所、员工宿舍与仓库或生产车间设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众多,这些场所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可燃物品较多,电气线路乱拉乱接严重,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是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易发高发场所。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切实关注民生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本辖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防控重点,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强有力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同时,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进行问责和责任倒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纵横到位,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要科学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及其规律特点,以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场所等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尤其是玉州区、容县、博白县、福绵管理区等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仓储物流场所、芒编加工、松脂生产、制衣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对排查的单位要建立台帐,全面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切实把握冬防工作的主动权。各行业、各系统要认真发动和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职能部门必须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对该处罚或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认真履行法律程序,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能手软。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辖区内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火责任制度和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居民、村民和各生产企业的职工进行防火灭火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冬季防火的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公众能经常听到、看到和了解到冬季防火安全常识,全面提高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要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剖析冬季火灾案例,以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预防和隐患治理的良好氛围。各级公安、工商、教育、文化、消防等部门要将学校和公众聚集场所作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的重点,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酒吧KTV等公共场所以及社区、农村,组织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居民、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筑牢冬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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