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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两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文号:张政发〔2008〕55号
颁布日期:2008-07-0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张政发〔2008〕55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两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了以“两风”建设为突破口,强化责任变会风,崇尚实干变作风,坚持按制度管事,切实做到“六提倡六反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度和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张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部署

1、年初。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全年工作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要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奖惩规定明确,并尽可能细化、量化、具体化。对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组成专门班子来抓。通过年初工作部署,使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全年工作安排要在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

2、年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半年工作,认真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出超进度、平进度、负进度的工作进展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半年工作总结要在7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

3、年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内容是:全面对照检查是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全面兑现奖惩措施,全面衔接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对突破性、超前性、创新性的工作,要进行专门总结推广。全年工作总结要在下一年的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全年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工作安排,可合成一个材料上报)。

4、阶段性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市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市人代会、人大例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上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质量、时限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层次、按进度及时进行反馈报告;一般性工作安排,要随时进行反馈报告,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公文办理

5、规范办文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退回报送单位。除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重大紧急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6、控制发文数量。要严格文件审批,减少发文数量,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部署同一项工作、会议上已发的领导讲话和能够在新闻媒体刊播的周知性公文,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市直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各县区政府行文,确需行文的,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整顿规范部门工作简报,建立备案许可制度,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许可的简报不予报送。

7、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市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文时,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并分送市政府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要明确主办单位,紧急公文要明确办理时限;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要及时办理,紧急公文要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予以说明。

8、及时认真上报资料和信息。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时向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月报或统计分析资料,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收集国家经济法规政策、对口厅局重要文件、本系统和兄弟市州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并归纳整理后,定期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参阅。

三、会议组织

9、严格会议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市长审批,开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分大口合并召开,每年一次,开会时间不得超过一天。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且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县区政府领导参加,会期不得超过半天。可以通过电视电话等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

10、提高会议质量。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议题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于会前5日提出,报市长审定后分送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前准备;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跟踪落实。市长办公会议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跟踪落实。提交会议的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属于哪个部门的业务,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须经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再呈送市政府领导审定。

11、严肃参会纪律。市政府召开的会议,要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不能由副职代替;要求分管副职参加的,不能由其他同志代替;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及时向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请假;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严禁进进出出、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中途开溜;非因重大紧急事项,会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请示汇报工作、请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结束后,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对参会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公务活动

12、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观摩活动。坚决取消各级、各类无实质意义的检查、评比、观摩活动,确有必要的要严格规范;对可以合并或联合的要予以合并或联合,切实减少检查、评比、观摩批次;建立检查评比观摩活动申报制度,未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安排;部门负责同志系统内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工作,县区政府领导不再陪同。

13、注重公务活动实效。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张争取项目、开展工作、学习考察,5个工作日内的向分管副市长报告,5个工作日以上的经分管副市长同意后报告市长;工作、学习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在外活动要有的放矢,节约时间,讲究效果,严禁以工作为名游山玩水。

14、尽量减少公务应酬。一般性的礼仪活动包括迎来送往、剪彩、奠基等事务性的应酬,由部门自行组织,不再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确需分管副市长参加的,要提前3日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分管主任征求分管副市长意见后确定;确需市长出席的重大活动,要提前5日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提出意见报市长确定。

15、坚持对口接待原则。对来我市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参观学习的客人,属于哪个部门的业务,由哪个部门协调安排。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我市,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市长以及分管副市长报告后,按相应规定和领导要求组织接待。

16、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除接待上级机关来人和市外客人外,市内一律实行工作日禁酒令。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吃工作餐。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家不在张掖城区的同志就餐。

17、严格出国审批程序。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出国学习考察,要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国,要书面报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国,要报请分管副市长同意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副职负责同志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国,要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按规定报批。

五、责任制度

18、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每项工作都要按照“干什么事、谁去干、什么时间干到什么程度”的要求,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优罚劣明确。要层层建立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抓落实的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市政府实行由市长负总责,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部门主要领导为承办责任人的抓落实责任制。

19、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重研究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解决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着重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每半年向市政府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材料或决策建议。市、县两级政府领导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20、建立健全维护稳定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办法,落实市、县(区)、乡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坚决杜绝将矛盾上交。对久拖不决的,要责令相关县区和部门一把手向市委、市政府“说清楚”。

21、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各级领导都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和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强化本部门、本单位所要履行的应急职责,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发现及时、反映迅速、处置妥当。要严格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特别是节假日各级、各单位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并且要将值班员、带班领导名单提前3日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2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和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疏通干群通道,打造阳光政府,对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政府向人民群众承诺办实事的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定期进行媒体公示和新闻发布,切实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督查落实

23、创新督查工作机制。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责任主体明确,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格局。市政府办公室要对全市性的重大督查活动,实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推动工作落实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抓督查,又要负责督促和协调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24、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各级督查部门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优化督查方式,尽量减少督查次数,坚持联合督查、催报检查、集中督查、明查暗访、跟踪督办、回访复核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好各项督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善于抓住决策实施过程中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进行督查调研;适时开展典型督查,注意发现和总结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促使同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5、提高督查工作质量。督查要以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为目的,不能走过场。每一次督查前,要做好督查目的、督查重点、督查办法等内容的准备工作。督查中,要实地察看和走访群众,着重查找存在的问题。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督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转发或通报;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转交市考核办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参考依据;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职能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需要报请政府领导重视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作为政府完善决策的依据。

七、奖励惩处

26、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各级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执行不力的;履行职责过程中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态度蛮横、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工作人员纪律松弛的;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责任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引咎辞职以及组织纪律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并将违纪违规情况报市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7、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市考核办要按照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强化经常性考核登记,实事求是地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所干业绩进行评价,并作为部门单位评优、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张掖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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