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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房子还是我的吗
基本案情:我与我老婆于2013年4月9号办理了复婚登记,但我们曾于2012年5月10号订下了离婚协议,协议上约定房产归我,后来我们也办理了离婚登记,我想问,现在我们办理了复婚登记,该房产还是我的吗?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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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方法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方法 苏州离婚律师认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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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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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怎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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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条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购买,婚后再过户到子女名下的则不适用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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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 婚后出租获取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如存款利息)和自然增值(如房屋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对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获得的租金如何认定,观点分歧比较大。多数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不能看作是法定孳息的一种,而是应当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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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夫妻债务]
离婚债务分割问题
独自筹资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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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夫妻财产公证]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程序
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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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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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问答的汇总
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问答的汇总: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期间一方尚在继承之中的房产分割?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 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问答的汇总 问: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答: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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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中房产分割争议的种类及难点
随着中国居民离婚率的上升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日益突出,离婚财产分割成了离婚官司的焦点。而在实践中,因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涉及对房屋分割、房屋的价值,房屋的归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的,极为常见,也是引起的争议最大、最多。本文就离婚案件中涉及按揭房屋、房改房、父母出资的房屋三个方面的种类和难点,以及对策进行作一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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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争议的种类及难点
离婚率每年递增,每年的离婚人数都比上年增加10万以上:“2003年比上年增加15.4万对,2004年比上年增加33.4万对,2005年比上年增加12万对,2006年比上年增加12.8万对,2007年比上年增加18.5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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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中的房产法律处理策略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应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将双方的名字都进行登记,若没有登记,就要对这共同出资这部分资金进行约定,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父母在子女婚前的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问题提出】李阿姨想给独生女买一处房子,但不知道是孩子登记结婚前买,还是结婚后买,如果女儿女婿能白头到老,房子也就他们小夫妻俩的了,但如果哪一天离婚了,也不能让女婿白得,她想咨询,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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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离婚纠纷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争夺财产的战争了。 有些夫妻拥有车辆、公司债券、股份、收藏品、艺术品、其他动产、知识产权收益等,而更多的普通百姓除了房屋可能再没有其它值钱的东西了,没有它,就真是倾家荡产了。可见,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分割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今天先归纳一下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关于私有产权的房屋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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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时购买的商品房分割问题
现在社会,随着经济生活的丰富和购房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商品房的买卖已不局限于现金买房,出现了银行按揭购房、分次付款、集资买房等各种形式,另外再加上房产证颁发经常滞后,造成了商品房分割烦琐复杂,各地掌握标准不一致,夫妻离婚时商品房如何分割呢?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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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房屋屋如何分割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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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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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购房离婚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款可以看出,法律已经对本案情形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即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女子购置的房屋,应当认为系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如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列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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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后个人财产]
离婚纠纷中关于个人财产的认定及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应当先析产后分割。所以对财产准确的定性尤为重要。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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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的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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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