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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郭律师提醒2012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保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新保险法解释失业保险条例【劳动纠纷】用高薪代替社会保险是否合法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什么是保险?什么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六十七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六十九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六十八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七十四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七十三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七十五条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七十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八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九条投保后需要维护保险标吗转让保险标的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违反保险法的行为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有疑义?社会保险法解读保险法充分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规定《保险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解读保险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保险法解释二的出台,对司法实践更具有操作性了关于人寿保险法律条款的解析及对保险公司个别解析的纠正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法司法解释(一)保险法的司法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保险法解释二关于对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释义保险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具有可诉性婚内买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外人吗律师操作保险业务过程中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保险法释义 第一百六十六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七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五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三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二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四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零一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七十七条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七十六条物权法释义第二百四十七条2016山东墨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保单业务的影响什么是三条保障线?由于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保险公司利用公司内部文件规定免责条款无效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区别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如何成立?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什么事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吗?签订房屋保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被判无效的情况有关保险的\"法律常识\"责任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怎样办理变更手续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订立海上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主体的定义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何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的失效与复效海上保险合同是什么保险合同生效 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吗谈用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哪些保险合同的复效是什么意思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保险合同能变更吗 如何变更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何时成立和生效保险合同如何变更保险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保险合同中的几个基本概念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哪些?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保险合同的争议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有哪些?保险合同的分类如何理解车辆保险合同中基本险与附加险之间的关系?保险合同的变更房地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无效保险合同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具备什么特点?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什么叫做海上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定义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购房人如何签订房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哪些内容?保险合同涉及哪些关系人?保险合同的转让什么叫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解除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旅游意外保险条款之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类型?试析保险合同中的几对基本概念保险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解除海上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保险合同变更中的三个关键词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的订立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征?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如何变更保险合同?可以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怎么确定?如何签订房地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怎样生效?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何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海事保险合同有哪些规定?法律对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的要求有哪些?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之比较保险合同有哪些法定记载事项?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什么是保险合同论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订立有关问题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的特征论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指的是什么保险合同上标注责任免除条款 如何发生效力江苏省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政策解读保险合同中条款约定不明应如何理解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案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能否作为保险合同终结的依据冯跃顺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案某保险公司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本案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效力如何确定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未说明 保险公司输官司保险合同约定不明 超规用药全额理赔无保险利益人投保合同案例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本案中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保险合同给人下“套”保险合同纠纷案例(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争议上诉案保险合同纠纷探析保险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保险公司未具体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条款不能免责没谱的保险:合同是废纸一张此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条款应当合理解释期外出险 保险公司赔不赔富阳3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何签订了保险合同还常会引发许多保险纠纷?一起保险合同纠纷的评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能否先诉保险人理赔金不因新标准变更 保险合同约定有效这不是无效保险合同本起保险合同纠纷应如何认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提单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初探保险合同不足额投保赔偿纠纷的理赔还贷保证保险合同的诉权之争保险合同纠纷的产生是保险案件诉讼的前提因特别约定条款引起的保险纠纷对被保险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存在争议 引发保险纠纷因特别约定条款引起的保险纠纷案例分析本案保险合同约定损失赔偿是否成立保险合同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及探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新华人寿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条款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及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 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脸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飞机:人民币50万元; 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裸位金石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卞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救护所支付的费用,因为紧急救护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情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情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5)按就诊人数而定。 (6)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e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ltd. (hereinaftercalled the company\\'\\') undertakes to insure against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insurance subject to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投保人 the applicant 姓名 name: 地址 address: 营业性质 trade/occupation: 地区范围 geographical area 保险期限 insured period 个月自零时 至二十四时止 month(s) from 00:00 of to 24.00 hour of 雇员一 览 表 schedule ofemployees 雇员工种 employees\\'occupation 总 计total 估计雇员人数 est. numberof employees 估计工资及其他收入总数 total est. wages & otherallowances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 八、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第五条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二、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 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厂休日____________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 人参加保险 投保单位 盖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 份,满期时保险金额 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 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 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 主管: 复核: 签单: 投保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 团体人寿保险单 贰拾年期 -----★----- 投保单位名称 单位代号 地址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 人。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伺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浅析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保险公司不能越俎代庖——再谈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浅析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欺诈行为的认定与救济保险合同成立疑难问题研究浅谈对保险合同中重大事项的理解如何提防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中的陷阱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保险法的修改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改造从本案谈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范和认定保险代位权和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保险合同无责任或无过错不赔偿格式条款无效什么是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保险法的修改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解释规则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保险合同规定车祸过时报案不赔偿条款属霸王条款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保险合同无责不赔属霸王条款简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有哪些种类保险受益权的丧失与保险合同的解除为什么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栏是不可以为空白的?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名这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合同案件的特点、问题及对策黄燕公司诉太保珠海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生效不等于保险责任开始固定资产火灾保险事务处理准则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能否以未如实告知拒赔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增加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隐瞒病情能获得赔偿吗保险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苏州一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被判无效浅析保险合同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该保险合同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什么是五险一金,办理五险一金的好处以及失业保险的网络查询保险合同疑难问题集锦保险条款未作明确说明 免责条款无效财产保险合同常见问题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交通事故后财产保险理赔程序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索赔?保险人对财产保险的投保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对如何行使财产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探讨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请求何省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谭某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市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何某诉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赔偿金纠纷上诉案某保险公司诉赖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宗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某保险公司诉林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佛山市某支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汪某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某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保险浙江省某宗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请求?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范文财产保险合同索赔纠纷案例解析一起涉外海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王某诉人保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直升机失事引发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车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财产保险合同是否可以指定受益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人民财产保险被法院强制执行赔付17万财产保险合同索赔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和保险责任承担问题研究王某诉人保延庆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祝金民诉永诚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董化俊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兴山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如何判断保险合同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杨洪芝等诉张道全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徐州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反担保抵押物进行财产保险华联粮油诉华安财产保险海上货运保险合同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有哪些形式汽车保险的种类分为哪些人身保险合同常见问题什么样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立法中几个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名问题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妻子代签的名这份人身保险合同有效吗妻子代签的名这份人身保险合同有效吗?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人身保险合同代签效力在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会终止含有死亡给付的综合性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认定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复效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人身保险合同领取的保险金是否应当从赔偿金中扣除王某诉某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损失赔偿条款妻子代签的人身保险合同有效吗人身保险合同案例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如何变更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肖X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除人身保险合同返还保险费案人身保险合同案例分析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_,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金额 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 保险费率 第八条 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 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足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烧伤及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10%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的10 %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此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五)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人身保险合同样本试论我国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谈我国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自杀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问题探析浅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在被保险人同意的视角下谈赠与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返还保险费案单位能否成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若干问题人身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注意事项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纠纷剖析(三)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纠纷剖析(二)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纠纷剖析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分析(四)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分析(三)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及生效条件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分析(二)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分析(一)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概念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受益权的丧失的几种情况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批单不属于格式条款投保人对被保险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什么是产品责任险?中外产品责任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产品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产品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条款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条款应该加入产品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大洲产品责任保险条款产品责任保险条款概念人保产品责任险条款产品责任保险条款(试行)产品责任保险条款(中、英文)产品责任保险条款(中英文)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产品责任险条款(涉外)产品责任险条款(国内)产品责任险条款国际金融危机催热出口产品责任险加快发展出口产品责任险的对策产品责任险能否强制执行?产品责任险——“中国制造”出口难题我国出口产品责任险的发展现状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特点为什么要投保出口产品责任险?出口产品责任险筑道出口防险墙[1]产品责任险的由来和发展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承保哪些责任?出口产品责任险论发展我国出口产品责任险出口产品责任险理赔案例出口产品责任险简介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如何购买汽车保险公众责任险是指什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初探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意义及完善建议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建设项目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保险的承包方式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落工程保险的特征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购买健康险时要注意避开三大误区专家告诉你,投保健康险的诀窍健康险,能否续保最重要教你如何选择健康险专家告诉你,商业健康险主要三大保险种类专家告诉你,健康险最适合的险种是什么?专家告诉你,健康险最有利的交费方式路在何方 健康险已到穷途末路?团体健康险如何理赔健康险的含义健康险为何要设等待期新规之下投保健康险方略投健康险要避三误区健康险分为哪几类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外国人在华就业是否应缴纳社保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房屋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有何区别车险索赔须知车险理赔中的常见问题车险理赔必备常识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为何难进百姓家保险公司细说车险6种不赔缘由车险理赔技巧签定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需注意事项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条款范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家庭财产保险中的分摊条款现行的家庭财产保险险种对比家庭财产保险险种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夫妻财产分割:人身保险合同权益的分割车险理赔技巧推荐最佳车险方案如何提高理赔效率投保车险如何获得无赔款优待新车是先买保险还是先上牌照汽车保险的几大陷阱有单独为车窗玻璃破裂设计保障的险种吗买了自燃损失险,车辆着火了,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哪种情况保险公司出险不赔车险投保的注意事项出车险后如何处理购车险小心“高投低赔”投保车险有什么注意事项车险保费是怎样计算的投保车险有什么诀窍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法>之财产保险部分学习摘要什么是保险理财理财保险的种类投资理财保险的适用人群投资理财保险的定义投资理财保险的注意事项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存款保险事关钱包,12件事你必须知道我所主任作为大连律协连任的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召开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农业保险理赔方式仍有难题待解 70亿元赔款促农业生产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思考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浅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下)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非均衡运行及调控关于农业保险问题的思考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浅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上)浅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中)论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属性探析城乡统筹中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内生因素分析农业风险的分类、农业保险的作用农业保险的分类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条例什么是寿险投保十项须知?寿险投保指南寿险索赔指南寿险投保的一般流程经验介绍:纽约人寿的寿险分销与专业代理寿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做变更吗代位追偿在财险和寿险中的不同运用寿险理赔流程寿险理赔中主诉证据效力的认定人保寿险为参与上海延税型养老险试点做充分的准备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方式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山东泰安: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三类商业养老保险之比较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关于对河南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最新养老金计算办法买保险时不如实告知的后果是什么山东省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如何补救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连续工龄有什么联系和区别运输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过期后货物被盗能否获得赔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费纠纷案太平洋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偿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偿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上诉案运输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纠纷案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例评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免责条款效力争议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风险及损失案例解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风险和损失案例分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指南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索赔期限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的种类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货物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从一起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谈起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出险后出单赔偿案本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能否成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险别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如何理解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案例:货运保险纠纷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货物运输保险单种类介绍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目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定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运输保险概述贸易保险之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某公司诉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邮包运输保险条款细则汽车保险的几大陷阱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是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还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险定义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定义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的控制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可以兼得意外伤害险的赔与不赔意外伤害保险及其类别人身意外伤害险知识详解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如何认定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车险索赔小技巧家财保险购买注意事项车险续保必知有哪几种汽车保险单证解读车险理赔中的误读条款几种常见的车险拒赔纠纷汽车自滑撞死司机保险要不要赔车险理赔注意事项汽车保险索赔必知获得车险理赔的方法汽车保险理赔攻略车险责任应赔偿多少比例?强制车险费普遍高于商业三者保险费公证保险赔偿索赔注意事项汽车保险理赔六点提示汽车保险知识三大问汽车保险全险责任免除范围因过错造成保险财产损失代位求偿案诉讼费是保险当事人的直接财产损失虚构人身保险标的之定性汽车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汽车保险种类和含义详解汽车保险的六种不理赔案例汽车保险理赔十项攻略汽车保险理赔技巧汽车保险计算器汽车保险费的主要险种挂靠车辆如何投保物流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汽车浸水保险如何赔?投保车辆转让,受让人享有保险利益吗?“快处快赔”理赔:五大流程五种情况!自驾出险不理赔车辆索赔须注意免赔率汽车保险知识三大问汽车保险各险种分别承担哪些责任汽车保险基础知识什么是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包括哪些险种汽车保险各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车险理赔必备常识我的汽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在汽车保险中,选择险种有什么限制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保险条款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车险常识本案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车险索赔小技巧买保险时假报年龄的后果汽车保险三大误区车险理赔的常见问题律师解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别光知道交钱你的车投的都是什么保险你真的了解吗车辆没买强制险会受处罚吗车辆强制险什么时候交交多少福建台风来袭汽车被水淹了保险赔吗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常识如何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小常识住房贷款保险五大问题亟待改上了全险 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单的主要内容什么是健康保险?这东西有必要买吗?什么是联合人寿保险?什么是两全保险?它有什么特点?好吗?什么是死亡保险?什么是生存保险?人身保险保什么?有用吗?按揭贷款购房保险后,是否还需要购买家财险?参保人员如何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参保人可选择几家定点医疗机构?承运人无单放货,正本提单持有人如何索赔?汽车保险到底有哪些险种?怎样可以得到赔偿?各种事故保险理赔详细程序车辆转卖未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拒赔吗延迟理赔付息惹争议旅游财物被盗旅行社该赔吗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怎么办出国旅游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是比例赔付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后,货物掉落导致他人受损是否因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事故索赔需准备哪些证件?撞墙事故该怎样索赔认识保险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误区哪些情况下不能保险保险公司免责条款告知不明,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车辆部件之间发生浏碰撞,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投保书的书写要求什么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特征是什么?对于受害人的损失,机动车方与保险公司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怎样提高保险理赔效率买保险与银行储蓄谁划算我国保险市场上的经营主体有哪些?解读什么是\"五险一金\"?机动车辆保险之车辆自燃险免赔额和不计免赔办公司都要交哪些税“快处快赔”理赔:五大流程汽车保险各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汽车保险各险种分别承担哪些责任汽车保险理赔六点提示汽车保险知识三大问什么是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包括哪些险种?私家车投保的注意事项投保车险如何获得无赔款优待五种情况!自驾出险不理赔保险人能否因保险标的物转让未批改而拒赔单位能否为其员工投保人身保险保险费交清与本保险合同是否生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哪些行为要依法处理?请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计免赔什么叫除外责任学平险索赔四大注意事项人寿保险理赔流程车险理赔流程一览快处快赔理赔 五大流程保险理赔程序常识保险理赔程序有哪些投保人驾驶无证车辆身亡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还没挂牌就丢了 保险拒赔吉化爆炸案理赔可能仅几万元 损失应由谁买单酒后驾车致人死亡 保险公司应否担责预收保险费还未出保险单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要理赔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 相关保险条款无效超过48小时报案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 保险公司输掉官司车辆修复理赔 保险公司应谨慎从信诚人寿败诉案谈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责任交叉,保险公司逐鹿定损权保险事故中“第三者”的认定保险与法:车辆定损谁说了算超48小时报案保险公司不理赔身患重疾意外摔伤致死 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旅行者登车前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否理赔客户患重疾去世 民生人寿及时理赔保险拒赔引真空地带争议宝马车主告状 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理赔官司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代签名出事后赖账 保险公司多事食苦果社会医疗统筹支付部分是否属于商业保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仍应理赔顺利理赔八大秘诀银行代售保险没解释 致客户错过理赔期限被保险人违反保险事项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意外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理赔员驾车撞事主 车主趴车头被甩开获得第三者赔偿后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获得第三者赔偿后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夫妇同患癌症金盛保险送及时雨两车撞痕不符保险理赔遭拒车撞犬引发的保险理赔问题只因迟延理赔 多付5.5万被盗车出险 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客户交通意外致高残 民生人寿理赔1.5万大奔呛水受损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大奔”呛水受损是否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该案中应否理赔三者险理赔以修理为前提吗保险公司需要重新理赔吗先理赔再治病拖垮癌症病人重复保险理赔吃亏擅自转让保险车辆 发生事故无权索赔重复保险理赔款并不会增多 超额投保得不偿失79万保时捷伪造牌照 保险理赔遭拒保险合同解除后已付保险金是否应全额返还?撞伤行人驶离现场返回时掉头撞树如何理赔?驾照过期闯祸保险可拒赔?司机在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应理赔?车主无责保险拒赔车损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带病投保人可获得理赔被谋杀未指定受益人 百万理赔金何去何从保险公司拒赔挂假牌大赔偿奔 车主上法庭索要患宫外孕不属保险公司列举式条款免责范围超额投保出险后如何理赔12岁小学生状告保险公司赢得保险赔款购二手车保险不过户 新车主不享保险权益保险公司拒赔都是职业惹的祸免责条款不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重机砸伤“自己” 保险公司赔了36万保险公司缘何败诉医院认定人死不算 保险公司抗辩不成立医院认定人死不算 保险公司抗辩不成立本案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少年摔了一跤死了 保险公司却不肯赔付车主变更保险合同未改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保险公司应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难免责显示公平的理赔协议应当撤销导游人士购买保险全方位攻略汽车驾照驾驶变型车出事保险公司理赔?汽车驾照驾驶变型车出事保险公司理赔广告牌坠落砸坏车 保险公司被判理赔市场价格波动与保险信用遵守保险公司拒赔理由莫名其妙 无法代位追偿游客死于“高原反应”保险拒赔第三者定义范围不同 撞了家人保险公司赔吗“第三者”定义范围不同 撞了家人保险公司赔吗交钱不等于保险 “既往病史”成理赔之痛驾照过期理赔遭拒 司机状告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不符合《道法》 法院判无效客户突发心脏病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保险拒赔挂假牌大奔 车主上法庭索要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性质及相关法律问题车险理赔过期责任究竟在谁车险理赔“过期” 责任究竟在谁孕妇摔伤为何不获赔 保险公司以免责拒赔重复保险的司法认定服饰城火灾 大众保险被判理赔75.6万明知患病仍承保 保险公司被判赔本案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否赔付驾照过期4小时 车辆损毁保险公司照赔不误车险理赔7个月没结果无证驾驶出事故强制保险不应免驾驶套牌车出事保险公司免赔该案中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买车未索保险合同保险免赔后果自担保险受益人依法讨回赔偿金低廉团险理赔条件苛刻 7万保单只赔2800元本案保险人应承担保险理赔责任被保险人死因不明保险公司应否理赔本案的保险理赔依据如何确定获赔17万 随州国寿新简身险理赔第一单保险公司应否对后续损失承担责任普通大货车装载硫酸发生事故的保险理赔这个30万,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已获肇事者赔偿,能否再要保险公司理赔?精神病人坠入水井溺亡 保险公司须赔钱20天买230万保险 一男子连续投保后神秘死亡民生人寿跨省理赔16万撞伤行人驶离现场,返回时掉头撞树如何理赔?为父投保瞒病史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获法院支持超诊疗指南标准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车辆过户被保险人未变更保险主体能否获理赔?学生溜出校园被车撞身亡 “校方责任保险”应否理赔?职业变了 保险是否要变“过期”理赔诉讼如何判“观察期”出险不理赔家财被盗未及时报案 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肇事车牌照造假引官司 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保险业务员已死 保险公司却要他退保精神病人自杀,保险公司应否理赔?无证驾驶中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的保险责任对内资保险公司诚信问题的深层思考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时应提供现金价值表么肇事司机自己被撞 保险公司应否赔偿保险公司为何无需承担雇主责任签订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银行有权向车主追偿非营业车辆进行营业运输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否免责?校车肇事损失保险公司拒赔无理由一张车票所引发的保险官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干问题探讨奔驰车自燃,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推定为全额赔偿后车主无权转让残车的理赔弄清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上没签字闹纠纷挂靠单位买保险,车主该向谁索赔保险公司误导 拒赔理由无效法院能否直接划拨保险赔偿金“闽连运9503”轮船载货物保险纠纷案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给付责任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公众责任险缺失 谁来为商家“保险”?车辆维修时丢失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责任赔对方7320元 保险公司仅付2139元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尽说明义务此案保险公司应拒赔保险公司欢迎强三险 经常肇事者须付高额保费适用保险新条款 不可忽视溯及力湖北武汉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等与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销售服务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酒后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可拒赔"一字之差保险纠纷"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张国庆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峰公司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无证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状及情况分析保险额可以双方对保险价值的约定而确定——河南南阳中院判决袁安车辆失而复得 保险赔偿该退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起算时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诉福克斯特有限公司等海运货损赔偿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有异议的理赔保险公司不提供投保人签名的保单承担败诉责任本案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经办人擅改签单日期导致的保险合同纠纷的理赔蔡桂木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贵港办事处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王连顺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顺县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被抢新车变旧车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保险公司如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患白血病遭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遭故意伤害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保险公司该不该为无责任事故车辆买单?社保已支付医疗费保险公司还赔不赔?非投保人告保险公司告出“创举”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直接赔付责任被盗车失而复得引起纠纷的保险理赔重复保险出险后不能获得超额赔偿保险批单的法律效力追讨赌资被杀身亡,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保险产品谁打造火灾原因不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手车买卖遭遇保险“真空地带”保险公司是否应被追加为被告某服饰公司诉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纠纷人身保险不是一买就保 一起保险理赔案的教训白秀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昆明分公司保险合同抗诉案八种常见的车险拒赔纠纷保险标的转让未通知保险公司的理赔药品超出保险条款范围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擅自在院墙上开门被判败诉某农场诉某保险公司保险索赔纠纷案家财被盗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应否担责30万车贷追不回 保险公司当“赔匠”未履行必要勘验义务 保险公司应承担理赔责任事故第三者可否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骑车摔倒后猝死 保险公司应该拒赔赔驾驶员下车修理受伤仲裁委裁决保险不赔保险公司可否直接给付赔偿金冒名顶替旅游出险 法庭判决保险公司输了土方车司机超分仍然上路酿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获支持购买车辆保险:稳当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 保险公司应赔偿体检时医生出错 保险责任应由谁负?本案张某的死亡能否得到保险赔偿商业三者险视为强制险 保险公司被判无责赔付合同生效2年后自杀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人身保险事故获双赔的正当性依据张一慧诉蒋文、都邦保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酒后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可拒赔?精神失常自杀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车辆转让未办保险批改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车辆被毁,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恶意重复保险该不该赔定值保险还是超额保险保险公司给予全额赔偿后车主还能转让残车吗保险公司为什么拒绝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到期数小时后投保车辆发生火灾浅析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因车辆丢失同时起诉停车场和保险公司应当如何处理被抢新车变旧车 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赔偿第三人损害 平安保险淄博被判埋单入保5天后意外身亡 小冬的保险何时生效一波三折的保险理赔此类第三者责任保险应如何理赔汽车转让易生保险纠纷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挂靠单位买保险车主该向谁索赔被保险人精神失常自杀保险公司是否应免责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医疗赔偿保险公司付账 上了保险医生还会上心吗酒后驾车造成他人死亡 保险公司应否担责从一起赔案看保险公估的几个法律问题“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能否作为保险合同终结的依据受害方能否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保险体检出错,责任谁来承担?修车费高于定损价引发争端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修车费本案已经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被保险人能再否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刘某诉某保险公司――带病投保纠纷案货运车损毁公共设施保险公司未履行义务败诉交警判肇事司机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十万三者险保险公司拒为火灾买单 法院判决企业获赔本案已经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被保险人能再否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出国劳务办保险 国内打工负重伤 保险公司是否还该埋单也谈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属强制保险范围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案件保险案件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司法实践问题保险公司14年后为失误埋单车辆转让未办保险批改的理赔保险纠纷非诉和解案江苏首例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纠纷案如何防范保险纠纷代签名人身保险保单法律效力问题研究船舶触碰码头设施的侵权责任和损害数额确认的新思路交通事故中车上摔下的人员是否属于“第三者”?自家车辆相碰三责险不赔偿——三责险赔付范围分析司机无证驾驶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照样得赔办照期间肇事,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确定?也谈《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属强制保险范围?》无证驾驶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免责?买卖汽车未付款致人伤残赔偿义务主体的认定车祸受伤无残疾时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购二手车未过户上路肇事 保险公司仍应赔偿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引发的思考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从《保险法》的角度看待保险人的赔付无照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应理赔被自己的车轧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已履行调解协议 保险公司是否免责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害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骑车人撞向汽车 司机无责也赔钱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被自己的汽车撞伤能否获得保险理赔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担责被保险车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能否免责?醉酒驾驶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司机无责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借车撞人全责 一方鉴定定案自家车被撞 反要赔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