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罪名
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
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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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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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
第一,侵犯的主体,是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的方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第三,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不具有牟利的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有的是寻欢作乐;有的是寻找刺激;有的是取悦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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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有关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12.28)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 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12.17 法释〔1998) 30号)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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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概念
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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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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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释义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吸收改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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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必须是以牟利为目的。也就是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且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包括生产、录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摄制、洗印淫秽物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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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项目诈骗特点及应对
利用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创业的迫切的心理,以所谓的高科技项目诱惑农民群众; 2、利用网络宣传,一般骗子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网址,利用广大农民群众信息较闭塞,知识层次不高的特点,在网上造势,“忽悠”农民群众; 3、以虚假的合法外衣,蒙骗投资、创业的农民。如伪造假营业执照等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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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项目五种骗术
一些骗子利用农民增收困难,急于寻找致富项目的心理,大肆行骗,给种养户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现将几种常见的骗术披露,以帮助农民朋友提高警惕,防范骗子。 骗术一:偷梁换柱 一些小型种子经销单位或个人为牟取暴利,冒充知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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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骗术之极强诱惑性
骗子的骗术涉及面广泛,诸如种植业、养殖业、联营加工、回收产品、技术转让、销售代理、收购古钱像章、新奇特产品发布、分公司加盟、招聘驻地分公司经理、业务员等极尽花样翻新之能事,但只要细加审辨,不难发现其具有极强的诱惑性: 1、诱人的广告语。据业内人士透露,为了使人产生购买欲望,广告词都要经过精心推敲,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势,极具诱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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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骗术之高度伪装性
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假借高校、高技术园区、政府下辖单位,技术上国外引进、国内首创、独家专利。据专家讲,一般标称有:服装翻新机、洗衣粉加工机、铁变不锈钢、聚脂铜工艺技术、电子鞭炮机、方便面机、生产酱油机以及能提供节能高效蜂窝煤生产技术、高能合成液化切割气技术、废塑料提炼汽油、膨化食品生产技术、微电脑超生波皮蛋机等技术转让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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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如何识别虚假高科技项目
虽然现在的骗术多么的高明,我们还是有一些识别虚假项目的方法的。 一、选项目、学技术前,请先考察一下当地市场。考虑一下当地的资源优势和自己具备什么优势,千万不要随大流、一哄而上,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有些客户盲目接产“合成液化气”,却因为当地没有主要原料“碳五”而白白损失了上万元、几万元!这不是因为技术问题,而是因为原料问题。请朋友们引以为戒! 二、要掌握真项目的一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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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新骗术 三招网民上钩
夫妇经不住金钱诱惑,以诈骗为目的在深圳开设“湖南智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在长沙开设“湖南智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湖南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聘请张军、郭凯等一批股票分析师作为股评“专家”,纠集李文波、高笑等10余人担任高级主管和业务经理,组成一个分工严密的犯罪集团,大肆骗取股民钱财。 湖南智盈特大网络诈骗案的诈骗手法大致分为三个步骤,正是这三步骗术骗倒了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数千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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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警惕“乱枪打鸟”的电话诈骗
警惕“乱枪打鸟”的电话诈骗 近期,一种称为“乱枪打鸟”的新型电话诈骗方式开始抬头,骗子通过互联网和电话黄页,收集目标对象资料,然后冒充司法机关或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以海量电话诈骗的方式作案。 此类诈骗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络与语音互通。受害人接听电话后,即进入“语音提示系统”。其具体操作方法为:骗子通过网络电话,直接拨打你家庭或公司固定电话,称机主在外地开设的固定电话已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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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科技犯罪技术的特点和规律
必然是犯罪活动的密集区和高发区。同时,城市是科学技术的研究中心,新技术发明和应用首先在城市。与此同时,城市又是犯罪分子利用科学技术作案的重灾区。 因此,城市必然成为预防和控制犯罪特别是高科技犯罪的重点。 一、现代城市犯罪技术现状 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刑事犯罪活动也在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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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现行常见三种高科技诈骗手法
家长的电话号码后,立即实施骗术。 家长一听,名字、电话都对,有些信了,但为了进一步证实,便立即给孩子打电话,但一直打不通。于是,家长立刻到银行汇钱,骗子诈骗成功。 那么,孩子的电话为什么关机了?其实,骗子在给家长打电话的同时,也给孩子发去一个短信:“我们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刑警,正在抓捕大毒枭,根据科技手段确定,这个大毒枭离你较近,希望你关机两个小时,以便确定大毒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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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四种类型高科技电话诈骗
新华网(记者毛一竹)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映,近来,电话诈骗警情仍然居高不下,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设下重重“陷阱”,令不少无辜群众上当受骗。据介绍,犯罪分子采取的作案手法主要包括“修改来电显示”、谎报“中奖”、假亲属名义“借钱”及“猜猜我是谁”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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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两类典型高科技行骗方式
“高科技类”诈骗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高考招生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且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的特点,如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出售考题答案,承诺用黑客技术窜改高考成绩等。 ◆关键词:网站◆ 新闻链接:2007年,不法人员假借华中师范大学名义设立“华中师范大学3g移动通信招生信息网”进行招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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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