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利用
土地利用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利用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税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土地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土地税费]
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 (5)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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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抵押]
用房屋抵押贷款可光有房产证没土地证如何申请
用房屋抵押贷款可光有房产证没土地证 近日,一网民留言咨询:最近我想用房屋抵押贷款,可是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我想问一下贵部门如何办理?我的房屋所在地是幸福开元小区一期。 回复: 如果您的房屋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抵押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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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写法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 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 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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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如何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是有允许进入市场。但是,由于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已为必然趋势,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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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
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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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规定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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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拉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
和城镇建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拉萨市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下简称“城镇”)规划区范围的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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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非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非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办理科室 土地管理科 (3)程序 一、受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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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也根据《宪法》精神,作了相同规定。据此,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而只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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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使用权]
迟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违约金问题
迟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违约金问题 在商品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那么如果开发商迟延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呢? 一、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土地使用证违约金问题,那么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人可以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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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宅基地]
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宅基地)问题的解决
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宅基地)问题的解决 一、基本事实 张某,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某村村民,一直居住在该村并系户主。 1994 年 4 月 8 日 ,该村村委会组织村民住房核查登记工作,并指派同村村民曹某对张某的住房进行核查登记。曹某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处房产的户主变更为张某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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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合同仲裁管辖问题
述仲裁庭组成人员中,仲裁员朱某系物业公司总经理的弟弟。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仲裁裁决,物业公司赔偿投资公司 2500 万元。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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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 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项目转让涉及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的转移,涉及项目转让方已经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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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吗?农村 宅基地买卖合同 具有法律效力吗?针对这两个常见的宅基地问题,律咖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介绍,欢迎阅读! 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能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
咨询律师:
刘波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号:京地税地[2007]325号 发布日期:2007-8-15 执行日期:2007-8-1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市局于近期制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京地税地(2007)134号,以下简称《清算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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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宅基地]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刘波

[土地使用权]
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此种土地使用权,其权利转移已被司法权力强行禁止,权利人无权对之进行处分,故不能转让。 (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后,原权利人已近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