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利用
土地利用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利用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税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土地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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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采用超率累进税率,需要确定几项因素:一是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即为相对率。二是把纳税对象的相对率从低到高划分为若干个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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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土地税费]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土地税费]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管问题
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特对土地增值税征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开征的税种。各地税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财预字[1988]第60号 根据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7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我部1988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筵席税”开征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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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土地租赁]
景点、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条例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是否包括:土地租赁、和景点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和景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财产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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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清算程序 一、清算条件: 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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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实施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由“清算”取代“预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税费]
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价不会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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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协议
履行期间,负责办理该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验证、更换等手续,保证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地租赁该等土地。 2.2为本协议之目的,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保证如下: 2.2.1保证未经集团公司明示书面许可不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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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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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对附加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质疑 根据法理,财产权一经合法取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权利人尽可自由处分,不受阻碍,因为处分权本身就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具体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自己开发利用该土地,也可以转让该土地给他人使用,何须人为以投资或开发进度为条件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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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 1、招标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较多法律问题,程序比较复杂,因此许多地方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过程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从而给房地产金融业务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造成种种困难和障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未经审批能否转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研究认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已经订立转让合同的,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 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2、有关评估事宜咨询。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第一是估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第二是确定出让底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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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需准备的资料
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此外,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广义的农业生产的,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可在不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