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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税;对纳税单位元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缴纳农业税的土地 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按规定免予征税以外,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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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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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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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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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
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是什么?“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大头要交给中央,而耕地占用税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则主要用于‘三农',因此这可以看成是对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在房地产税收转移支付中分配比例的一种调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说。 事实上,有关税率调整的政策信号在9月5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时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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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国土资源部新一轮的土地调控旋即开始。这一轮的调控“风暴眼”对准了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以及地方政府问责制度。 8月13日,国务院在昆明召开了土地调控工作会议,部署了新一轮土地调控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会议上强调,坚决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同时,他要求各地集中开展一次以惩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此次会议上,与会各方对新一轮土地调控的措施达成了共识:一是加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二是从体制机制入手,对土地收益分配进行调整;三是提高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四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责任。 “这次会议的主旨,体现了土地管理的两大原则:问责制和税收调控手段。”中国土地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专家表示。 问责制是再次提醒地方政府官员,要对辖区内土地公开交易市场情况和耕地保护实现区域内负责的制度。由于现行体制等原因,土地的真正出让权在地方政府,中央负责督促核查地方政府认真履行职责。税收调控手段主要包括了提高耕地占用费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费,实现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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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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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的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 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例如:某公司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二级土地642平方米、三级土地584平方米,根据北京市计税标准,应纳土地使用税为: 年应纳税额=642×24+584×18=25920(元) 如果属于高层建筑并多家共用一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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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中,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合肥市规定的标准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合肥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合政办秘〔2008〕79号 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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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的适用税额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纳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2008年新土地等级税额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 1、城区土地等级税额标准(西地税发〔2008〕121号) 一等地区:(27元/平方米、年)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和平路临街两侧区域。 二等地区:(24元/平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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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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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单位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一般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的单位以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书所载面积为准;尚未核发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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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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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决定》的规定,考虑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负水平应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发展程度相适应,条例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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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29日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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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其城镇土地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幅度为: (1)大城市:是指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其税额幅度为0.5一10元; (2)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50万,其税额幅度为0.4一8元; (3)小城市:是指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其税额幅度为0 .3、6元; (4)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税额幅度为0.2一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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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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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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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主要有两大类优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二、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 可以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结合起来学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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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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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征收契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征收契税。在征税过程中,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怎样界定土地改变用途。目前,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出让合同和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合同,两个合同的文本格式相同,出让内容也相似,那么,契税征收机关应如何界定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出让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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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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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 颁布日期:19950127 实施日期:19950127 颁布单位:财政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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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的房地产所在地为纳税地点。转让的房地产座落在本省境内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地点。 第四条 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源零散的,也可委托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代征。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后30日内,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期限等。 第六条 凡转让房地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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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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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2007年1月某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5年12月10日将位于繁华地段的一幢2000平方米待售的办公大楼以每平方米2000 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获得销售收入4000 万元。企业只按5%申报缴纳营业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 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印花税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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