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流转 > 土地转让
[土地转让]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转让] 土地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问:《物权法》的作用是什么?什么是物?物权是什么? 答:我国物权法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物权法。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要注意的是,如果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十三、问:不动产和动产可以共有吗,什么是按份共有,什么是共同共有? 答: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十五、问:什么是一般抵押权,什么财产可以抵押? 答:物权法规定,一般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转让]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56 号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2012年12月27日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以及要求? 下面由资深的 临汾律师 为您解答: 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咨询律师: 胡骅
提醒大家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合法。 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权;遗嘱自由,即个人生前得依法设定遗嘱以决定其财产的死后归属;设团自由,即个人得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任意与他人组成法律承认的组织。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合同自由,即当事人自愿决定缔约与否、与何人缔约、决定契约的内容、契约的方式等。 张家口律师 为您解答:我国民法中的自愿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是我国民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保定律师 说法:所谓平等,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而不是经济实力或其他条件的平等,其具体内容有: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若您有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的问题,请拨打婚姻法律咨询电话400-6012-708或通过法律顾问在线咨询获得解答。
咨询律师: 胡骅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各类纠纷已日益在房产交易中凸显出来。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尤为明显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意义是不同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用地和个人住宅用地我国在转让规定上都是有 区别的,下面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梳理。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是为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下发以来,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转让] 矿业权抵押如何实现
发现要受让采矿权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和资质,且该企业未全部缴清资源价款,亦因采矿权证即将到期且有瑕疵未通过年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欲对该企业吊销证照,于是银行对如何实现抵押权产生了疑问。 提出问题 1、采矿权能否抵押,有何要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长沙xx置业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指派律师对贵公司拟转让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r-0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事,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1. 贵公司的长沙体育新城r-06地块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粟塘村,使用权面积为52151.
咨询律师: 刘波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解释》首先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解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国有建设性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国有农场的土地使用权,更不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 当前,一些开发区的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呈现无序状态,开发区管委会擅自出让土地的情况较为严重,引发了大量的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胡骅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 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不包括省辖市所辖区,也不包括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无权作为出让方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仅是在05年8月1日前作为出让方订立了出让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转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