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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银政办发〔2008〕92号
颁布日期:2008-03-2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

2007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个别县区和单位事故隐患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圆满完成2008“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久彬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光华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李青云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勇市建设局副局长

牛海龙市经委副主任

赵燕云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国友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王伟民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建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建春市交通局副局长

雍辉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彦龙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淑娟市卫生局副书记

谢福市农牧局副书记

雷聪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万龙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溪宏市旅游局调研员

方仁宁东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陆军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国华宁夏棉麻日杂烟花爆竹公司经理

王含兰州铁路局银川安监室主任

李林忠民航银川监管办主任

王沛市供电局副局长

郝春明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金肖楠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闫树革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朱绍峰贺兰县政府副县长

钱克孝永宁县政府副县长

洪涛灵武市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光华兼任。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观光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游乐特种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政府督查与企业专家自查相结合,狠抓各行业、各单位的隐患自查,强化政府督查,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间“五落实”,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4、坚持把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打牢安全基础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5、坚持把事故预防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北京“奥运会”及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期间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底):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事故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企业的监管,加大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和无经营许可证查处力度,防止发生事故。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职责和分工

1、市安监局牵头,煤监局银南分局、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等部门配合,负责煤矿企业的排查治理工作;

2、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宁夏棉麻日杂烟花爆竹公司等部门配合,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运等的排查治理工作;

3、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经委、质监、气象、水利、农牧、电力、建设、宁东基地管委会等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易受暴雨、洪水、暴雪、凌汛、雷电、沙尘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的排查治理工作;

4、市建设局牵头,发展改革、安监、电力、通讯等部门配合,负责建筑施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

5、市经委牵头,安监、公安、电力等部门配合,负责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电力行业的排查治理工作;

6、市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农牧等部门配合,负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的排查治理工作;

7、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牵头,市经委、安监、公安、大古铁路公司等单位配合,负责银川境内铁路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的排查治理工作;

8、民航银川监管办牵头,安监、公安、质监、消防等部门配合,负责机场、航油等相关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的排查治理工作;

9、市农牧局牵头,公安、质监、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农机、渔业等的排查治理工作;

10、市水务局牵头,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配合,负责水利行业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的排查治理工作;

11、公安局牵头,安监、文化、商务、工商、质监、消防、建设等部门配合,负责民爆器材、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等的排查治理工作;

12、旅游局牵头,公安、安监、工商、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旅游景点、旅游汽车公司、宾馆、饭店、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治理工作;

13、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负责学校的排查治理工作;

14、市卫生局牵头,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负责医院的排查治理工作;

15、市质监局牵头,旅游、安监等部门配合,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治理工作;

16、市安监局牵头,市工会、监察、检察院等部门配合,负责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007年隐患排查为零或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单位的排查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地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五一”、“十一”、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期间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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