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非讼法律类 > 移民留学 >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发〔2007〕31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民政工作,是实现执政为民宗旨的基本要求。民政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社会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肩负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社会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要性,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民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民政工作是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工作。我市自然条件严酷,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灾害多,贫困面大,救灾和社会救助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当前资源枯竭,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不断出现,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较多。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民政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

(三)加强民政工作,是促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新时期赋予民政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职责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搞好民政工作,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建设的良好秩序,而且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要进一步把民政事业纳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以构建“和谐白银”为目标,以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点,以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为方向,以推动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为主要手段,逐步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政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五)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二要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三要着眼于提高灾民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四要着力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五要着眼于增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六要着眼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六)认真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抓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规范管理”的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市、县区财政要足额列支低保资金,并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扶贫济困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各县区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列支救灾配套资金,加强救灾款专户管理,规范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有效的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增强救助工作的实效性,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实行专户直接支付,认真解决好五保老人生活、住房、医疗问题,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坚持主动救助、分类救助,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患重病、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推广“慈善超市”和“爱心超市”,形成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方向,多渠道、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建立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面向社会公众、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体系。认真实施“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县区都要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高质量、高标准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孤儿养育水平,进一步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积极应对我市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形势,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各县区要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区活动,切实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老龄工作基本做到组织、经费、政策“三落实”,最大限度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建立实施“明天计划”的长效机制,继续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手术。认真实施“霞光计划”,力争每年筹集100万元,用三年时间完成21个中心敬老院的新建和维修、改造、扩建,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积极调整和优化站点的布局,拓宽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规范管理,安全运营,健康发展。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福利基金。

(八)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定要从保障国防安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群众性拥军活动,着力抓好沿黄双拥模范长廊创建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水平。要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各项政策,健全完善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待金到位、抚恤政策到位,切实解决好重点优待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要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制度,完善和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城镇退役士兵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我发展之路。进一步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完善交接办法,改革管理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不断进行修缮改造,充分发挥其教育群众,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九)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城乡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是当前和今后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白银市城市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社区经费的投入,按照“共建、共住、共管”的原则,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用三年时间把全市现有的78个社区全部建成300㎡以上的自主用房,并按照“八有四中心”的标准,统一规范社区活动场所,全面推行“敞开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真正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积极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县(区)和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政府、社区、民间组织、驻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到2010年逐步建立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村级事务程序。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落实。依法组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确保有选举权的村民群众参选率。不断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提高干部报酬。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

(十)规范民间组织等专项事务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民间组织管理要积极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认真贯彻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范民间组织会计核算。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民间组织自律和诚信建设,指导民间组织健全制度,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加强民间组织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乡镇、村合并调整工作,有计划地做好撤乡建镇,促进中心镇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落实界线管理责任制,依法加强边界线管理。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地名普查和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全面推进县区、乡镇地名设标和市、县区地名规划,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室的管理,抓好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和婚介机构的监管,全部实现集中登记和信息化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形成全社会保护弱势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政工作涉及党和政府工作的很多方面,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加强民政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对民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对民政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党委、政府要高度关注民生,在组织领导、政策引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发改、财政、建设、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民政工作,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民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在完善社会救助、壮大社会福利、扩大社会互助、加强管理服务等方面成为有益的补充,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十三)加大投入,优化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的作用,按照中央“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切实建立民政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及时配套列支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各级财政要足额保证民政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为顺利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创造条件。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要加强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十四)夯实基础,增强力量。乡(镇)、街道是城乡基层管理的基础,在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全市乡(镇)都要成立副科级建制的“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由乡(镇)长兼任所长,设副所长1名,每个乡镇至少要配备3名专职民政干部,设副所长1名;城市街道也都设立相应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所长,至少配备2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社区(村)要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民政工作。各县区按照每个保障对象不低于5元的标准足额列支工作经费,并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建立工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办公用房不低于60平方米。配备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把信息化建设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要有计划地组织基层民政干部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关心基层民政干部的成长和进步,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调动他们做好民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五)改进作风,为民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为民解困”为宗旨,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开展效能建设”为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狠抓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造就一支奉献型、学习型、务实型的民政干部队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商查询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