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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市政办发〔2009〕278号
颁布日期:2009-12-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于2009年12月下旬—2010年1月中旬,对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8日公安部全力打好冬季防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11月13日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和12月18日全市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紧急会议精神,督促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时间

2009年12月下旬—2010年1月中旬

二、督查分组(见附件)

三、督查范围

(一)各区县政府。

(二)四区两基地管委会。

(三)市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局、卫生局、文物局、供销联社。

四、督查主要内容

督查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11月13日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和12月18日全市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紧急会议精神情况;是否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以及开展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

五、督查方法

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的方式开展工作。

此次督查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请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和带队部门、成员单位联系,确定带队领导,统筹安排好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汇总督查情况报市政府。

联系人:静元1389191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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