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损害赔偿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文号:商政办发〔2007〕146号
颁布日期:2007-11-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资源管理,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加剧,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科学开发矿产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加强土地调控管理,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严格土地政策,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到耕地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决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用地规模上严格控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规范土地市场,积极推进节约用地。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于闲置的土地,要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按规定应收回的要坚决依法收回。要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将土地出让计划、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经济适用房供地计划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以及出让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土地供应结构。凡新上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符合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和返还的,按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规范农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行为,从严控制农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用地审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按非法占地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要坚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曝光”的原则,严查重处,落实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五)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通知精神,各县区必须在组织机构上予以保证,工作力量上予以充实,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查清全市土地资源家底,准确掌握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完成调查、统计和数据库建设任务。为科学制定土地政策、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管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土地开发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深入推进矿产整合,保障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

(一)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各县区要将整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高度负责地抓好落实,按照严格控制、合理布局、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矿产资源整合。各县区整合方案批准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展开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稳妥地实施整合。

(二)加强协调配合,实行部门联动联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整合联动联办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办发〔2007〕68号)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在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切实加大整合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抓好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规划布局、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开展动态巡查,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强化对探矿权人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监测预防体系,扎实有效防治地质灾害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抓,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洛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落实监测措施,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进一步强化市、县、乡、村、组地质灾害防治行政、技术责任,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我市地质灾害频发,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继续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危险性评估和应急调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健全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责任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严防严查,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此外,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五、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把国土资源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矿产资源等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积极普及政策法规知识。要大力宣传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资源、合理开发的良好氛围。对土地、矿产资源的典型违法案例,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打造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服务好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好、廉洁行政执法好、勤政高效服务好、阵地设施建设好、团结和谐作风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并不断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力量配备,推动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尽快理顺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和工资发放机制,没有纳入财政供养的要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勇于改革创新、更加奋发有为、切实履行职责、始终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