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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7-10-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第一线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甘肃省200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7]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关注民生、促进就业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力保障。

二、选拔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选拔条件

1、2004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但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有报名的毕业生均须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无《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须通过省自考办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

2、本人志愿且适合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热爱基层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2007年分配我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名额为380名,按照我市各县区所辖义务教育段学生人数(会宁县135179,靖远县100457,景泰县45422,白银区30775,平川区38273)和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会宁县483,靖远县382,景泰县244,白银区258,平川区319)各占50%比例及各县区的录取比例不高于报考人数25%的原则,将名额具体划分各县区。根据省上“本、专科生录用比例掌握在6:4左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幅度不超过10%”的原则,考虑到我市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全市本、专科按5:5各录取190人,各县区本科生录取人数按全市的本科生平均录取比例60%分解指标。其中会宁县120名(本科46名,专科74名),靖远县95名(本科34名,专科61名),景泰县54名(本科31名,专科23名)),白银区50名(本科39名,专科11名),平川区61名(本科40名,专科21名)。本科生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人数不足录取名额等情况下,录取指标转为专科生。

三、报名和考试办法

㈠报名:毕业生本人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即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未就业毕业生),到就业报到县区教育局报名(中央、省、市属企业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自愿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经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持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并签字的《白银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表》到县区自考办报名,并填写《甘肃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审批表》,同时填涂自考报名信息卡,报名时均采用电子摄像,按自学考试报名流程以专科、本科层次分别造册。未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考办10月28日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才有录用资格。报名考生同时到各县区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已报10月28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凭报名收据重新报名,不再收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录用考试的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25日至28日。

㈡考试内容和时间:录用考试的命题、阅卷、成绩反馈等由省教育厅组织。考试主要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大学英语,总分150分,英语占50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参考现行高校教材,大学英语不指定教材。本、专科生分别命题。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00,考务工作由白银市自考办具体负责,不收取费用。考试地点以考生座位通知单为准,各县区报名情况必须于2007年10月8日前上报市自考办。

㈢考试要求:选拔教师考试的组织管理,是教师选拔质量和公平公正的关键。对于具体承担这次考试组织管理的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考试任务顺利完成。这次考试,总体要求上要体现一个“严”字,考务管理要体现一个“优”字,具体工作中要体现一个“细”字。扎扎实实开好考务培训会、监考培训会,不参加专门培训的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按照“考点主任包考点、巡视人员包楼层、监考人员包考场”的目标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将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的目标落实到人,将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确保试卷安全。在试卷的接、送、保管、发放、回收等各个工作环节上,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绝对保证试卷的安全和保密。考点要严格执行试卷从考场回收的“两次验卷制度”。

严肃考风考纪。考风考纪是考试的质量和信誉的根本保证,是考试的生命线。要坚决消除监考教师在监考中的畏难情绪和不负责任的现象,一定要公正执考、严肃执考。开考前考生凭考试通知单、监考教师凭监考证、工作人员凭有关工作证进入考点。考生验证工作要把好三道关:考前45分钟考点门口公安人员查验证件齐全后放考生进入考点,监考教师在考前30分钟查对证件,巡视小组在试卷分发考生前复查证件。考生的三证(毕业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缺一证者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工作人员既要满腔热情,又要严肃认真,还要敢于大胆管理。要利用电子监控、手机屏蔽仪、无线电探测仪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考试进行全程监控,市自考办要对整个考试的过程从考生进入考点到考完试离开考点进行全程录像。坚决杜绝替考、手机作弊、抄袭等考试舞弊行为。选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全程巡视,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各抽调4人组成考试巡视小组,其中必须有一名县级领导为组长。巡视小组要包楼层、包考场,逐个复查人、证,务必做到人与考生毕业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相符。开考后,巡视小组人员必须在监控室全程监控,特殊情况下只允许巡视小组组长进入考场巡视。

加强考点管理。要做好考点选择和监考教师的选聘,考点必须条件好,并且在历次教育考试中组织管理优秀。要选聘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大胆管理的中学教师担任监考,同一个学校的教师不得在同一个考场监考。考点设主任1名,对考点考试工作负总责,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考点主任负责考试的全过程,考点主任和副主任对监考工作要严格要求,要在考试期间始终坚守考试第一线,对考试过程中的考风考纪、考务管理情况心中有数,及时加强和整改,防患于未然。监考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的监考人员一经发现要坚决撤换,并按考试管理规定和公务员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考点要设立专门的小件寄存处、宣传广告栏、曝光台,制作横幅,张贴监考手则和考生考试须知及考试时间,严格执行开考十五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准考生离开考场、并不在考场周围逗留的规定。要加强对应考者的宣传教育,对于考试违纪者,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教师录用考试。

四、组织面试

根据省上要求,笔试成绩确定后,各县区按照录取总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名单,并将考生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即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并签字的《白银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表》,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复审,复审后再按照录取总人数1: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各县区选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7人面试考核组进行封闭型等级评价式面试,评委中有3人认为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通过提问和本人介绍情况,重点掌握:1、考生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和素质;2、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识和态度;3、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要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和为期7天的公示,最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11月10日前将《甘肃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审批表》(一式四份)、《甘肃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情况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上报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审核。待省上审批后,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价办法各县区自行制定。要求面试主考人员政治思想好,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公平、公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规违纪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政策

经选拔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纳入公办教师管理,编制在已经下达的基本编制和即将核定的附加编制中解决。用于选拔录用教师的工资性支出,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由省级财政支付,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

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经选拔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必须与录用县区教育、人事部门签定就业合同,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任教。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农村教师岗位,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六、组织领导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并制定面试、资格审查、初选等工作方案。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市、县区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各种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为了确保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市上决定成立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梁蓉兰副市长

副组长:张国权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作璧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王禄邦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常升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李策一市财政局局长

张智俊市发改委主任

马国祥市劳动局局长

兰满夏市卫生局局长

杨光宇市人事局副局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吴明贤市政府教育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国鑑市编办副主任

李之国市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市招生办主任

王学东白银市一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选拔教师的日常工作,李作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光宇、吴明贤二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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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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