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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文号:西政办〔2008〕131号
颁布日期:2008-11-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8〕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安排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海西州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青政办〔2008〕135号)精神,深入开展我州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建设资源集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安排如下:

一、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

根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后三年各地区节能降耗指标分解意见的批复》(青政函][2008]53号)、省环保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函》(青环函][2008]106号),海西州“十一五”后三年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1.4%,单位GDP能耗降低16.6%。2008年全州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上年降低7%,单位GDP能耗较上年降低5%;但是,全州2007年较2006年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上升7.7%,2008年上半年,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21.7%。随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逐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原料输出型、粗加工型企业正在向高附加值、循环利用转变,在短时间内大幅降低能耗比例,整体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动员全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全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海西州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乘轿车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至少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二)节约用电

1、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应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各类电器要随用随开。办公楼、社区、街道、等公共区域逐步推广使用节能灯具。

2、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用电。加强道路照明管理,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要根据人流、车流峰谷分布,科学设定路灯照明时间与盏数,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照明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减少道路照明用电量。控制景观照明,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开启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娱乐场所霓虹灯、灯箱广告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3、推广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灯和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产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具有节能、节水、环保标志产品的办公设备,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建立节能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居民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要推广使用太阳能LED、风光互补LED等可再生能源照明产品。鼓励各类工矿企业、宾馆、酒店、写字楼等使用节能灯、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所有建筑物的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具一律要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在无人时自动断电。

(三)节约用油

1、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提倡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

2、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各地举办重大活动或各级机关参与人数较多的公务活动时,领导带头集中统一乘坐大中型客车。日常公务活动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用车数量。切实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由各级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派。制定实行休息时间值班用车制度,各单位休息时间应确定值班用车,其他车辆一般不得动用。

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控制车辆规格,进一步清理机关超编、超标车辆,杜绝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配车。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各级各单位在购置公务用车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4、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老旧车辆。加快高油耗客、货车推出营运市场的进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能够达到油料消耗限制标准。

(四)节约用水

1、在全社会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改造使用小口径节水龙头,并进行减压处理。做好管道设备的维护,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2、绿地用水或景观用水尽可能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循环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并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车辆尽量用容器装水擦洗,减少用自来水直接冲洗。

(五)节约煤气、燃气

1、在建筑行业推广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各类新建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并按照节能规定对建筑外围护结构采取节能保温。供暖热量计的技术措施,降低燃气、燃煤取暖的能耗。对现有高耗能设备、系统逐步进行节能改造。

2、冬季取暖如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规定取暖期开炉供暖。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供暖时间和温度,办公区域室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8±2摄氏度。

3、加强对供暖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

4、积极推广普及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缓解能耗压力。

(六)节约经费

1、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严禁以办公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2、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文件数量,加大视频会议应用力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3、加强“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办公、计算机办公,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级政府要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反政府集中采购的物资物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做到竞价统一采购,降低采购费用。政府采购以外的物资物品实行统一竞购。

5、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降低文印等各类耗材的消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公用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高办公用品的重复使用率。

6、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认真执行我省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数,提倡自助餐,降低经费支出。

7、严格控制办公电话及长途费用支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七)其他节能

1、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包装带、荆条等制作布袋子、菜篮子。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购物场所要设发售环保购物袋的专柜。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一次性餐具等。行政机关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信息系统,加快实施网上办公、行政审批、信息咨询等,倡导“无纸化办公”,进一步降低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用电,减少纸张消耗。推行从简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等的印制标准和发放数量,减少会议支出,倡导节约资源的良好办公习惯。

3、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要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严格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能管理,设置电脑待机模式,不用时进入休眠状态,关机后拔掉电源。要随手关水龙头,鼓励“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全民节能行动的宣传工作,以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能源供求紧张的形式和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好每年的“能源紧缺体验日”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好日常宣传,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养成自觉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要大力推广社会各方面节能的经验,树立宣传节能典型,营造以“节能为荣,浪费为耻”的良好风气。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消费模式和社会风尚,对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各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及不作为的部门,要公开曝光批评。

舆论宣传部门要会同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制订全民节能宣传方案,开展重大主体宣传活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推进全民节能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节能政策,宣传各级政府所采取的节能措施,普及节能知识,积极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适时开展州、市、县领导和企业、节能模范单位及个人专访,广泛宣传典型,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大力提倡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同时,加大节能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资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对全民节能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好全州的全民节能行动,并加强对各市、县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州建设局、质监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国家队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建筑行业节能降耗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建设局、州质监局、州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政策措施。

(二)各级政府要组织发改、经贸、科技、教育、卫生等相关行业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节能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做到全民节能行动横到边、纵到底,努力把节能行动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社区、每个村社、每个家庭、每个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地发改、经贸等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抓好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旅游局、质监等部门负责宾馆、饭店等商业场所的节能活动;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的节能活动,严厉查处违反禁塑令的不法行为;建设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节能活动;政府采购中心、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节能采购;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将每一项节能举措落到实处;

(四)各级政府部门对本地区的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工作总负责,建立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和管理体系,对本地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节能规章制度建立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用能系统及设备节能运行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全民节能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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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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