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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整合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水平 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8〕74号
颁布日期:2008-05-1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8〕7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整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的意见》的通知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整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整合提高

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确保人民

群众生产生活用煤的意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小煤矿为贵阳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号召,在电煤供应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讲政治、顾大局,为我市电煤供应任务的完成作出了一定贡献。二是保障了我市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煤,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植树造林成果,保住了青山绿水。三是年上缴财政各种税费在1.5亿元以上,每年解决了近2万农民工的就业,为我市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为我市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煤炭保障。

实践证明,煤炭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社会经济稳定运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我市煤炭资源储量有56亿吨左右,近几年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逐年好转的趋势,2005年全市乡镇有证煤矿201家,生产煤炭400万吨,发生死亡事故23起,死亡45人,百万吨死亡率11.25;2006年,全市乡镇煤矿187家,生产煤炭580万吨,发生死亡事故22起,死亡34人,百万吨死亡率5.86;2007年,全市乡镇煤矿102家,生产煤炭455万吨,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18人,百万吨死亡率3.96;煤矿死亡事故呈“四下降”趋势,连续两年杜绝了特大事故的发生。但煤矿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究其原因,我市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差,小煤矿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帐多,煤矿离本质安全型矿井有较大差距、煤矿安全预防科技水平不高是根本原因。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整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以煤炭资源整合为契机,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增强煤矿自身抗灾能力;提升煤矿安全监管防治科技水平,提高预防煤矿事故发生的能力。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煤矿产能大幅提高,进一步提高我市煤炭供应自给能力。力争到2010年,全市煤矿资源整合的基本建设完成后,产能达到1000万吨左右,减缓或逐步解决贵阳市季节性电煤紧缺的被动局面。

2.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到2010年,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到3以下,实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二、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测监控科技水平、预防煤矿事故发生

(一)全面开展煤矿电法探水工作,预防煤矿透水事故。我市煤矿开采历史悠久,老窑、采空区分布较广,由于近年来煤矿业主更换频繁,煤矿老窑水、老空水分布不清,这是近几年来我市发生较大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虽然全市煤矿配备了探水钻机,但对老窑水、老空水的分布状况不清,探放水目标不明确,盲目性较大。因此,查清煤矿水文地质情况,成为当前我市预防煤矿透水事故的当务之急。根据目前的技术情况,山地电法勘探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不仅能查清水体的空间位置,而且能查清煤层的厚薄变化、查清较大断层的位置;不仅能预防煤矿事故,而且能提高煤矿勘查精度,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因此,下一步,我市煤矿要有计划地开展山地电法探水工作,加大煤矿水害排查力度。对有水害危险的生产矿井,2008年8月底前必须完成电法探水工作;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在动工之前,必须完成电法探水工作。

(二)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三大监测监控系统。一是在部份正常生产的煤矿安装井上下生产视频监控和税控产量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井下生产、出入井安全管理和保障煤炭税费的征收。二是启动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试点工作,探索监控煤矿下井人数的科技手段。三是完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煤矿瓦斯管理科技水平。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在峻工验收前,必须安装三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三、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提高煤矿自身抗灾水平

2008年,全市整合、技改矿井基建工作全面动工,煤矿规模全部提升到6万吨以上,整合与技改矿井全部提升到9万吨以上。全市规划保留的102对矿井中,整合矿井21对、技改扩能矿井66对,占全市规划保留煤矿数量的85%左右。要以煤炭资源整合为契机,全面提升煤矿安全装备科技水平,要在煤矿基建的过程中,督促煤矿在采、掘、机、运、通各环节上规模、上档次。市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大与省有关部门的对口协调力度,帮助煤矿企业办理相关整合、技改手续。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监督整合、技改煤矿业主筹措基本建设资金,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按期完成。

(一)大力推进小煤矿“三推行”工作(即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简称“三推行”)。

一是逐步推行专用回风井,减少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小煤矿,应推行布置专用回风井(同时具备特殊情况下人员升井功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和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通行。新建、改扩建、整合煤矿中的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布置专用回风井。

二是强制推行壁式采煤方法,保障通风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采煤工作面必须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至少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另一个通到回风巷。对现在的生产矿井,目前仍未采用壁式采煤方法的,必须在2008年底前实现壁式开采。

三是积极推行支护改革,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小煤矿应当积极推行支护改革,巷道应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砌碹或金属支架等支护;采煤工作面应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悬移顶梁液压支架或综采液压支架等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的支护。对采煤工作面,2008年底前必须淘汰木支护,2009年底前淘汰金属磨擦支柱支护。

对煤层开采条件复杂的小煤矿,确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和采煤工作面不能淘汰木支护的,由有煤矿开采方案设计资质的中介机构论证,提出依据,经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初审,报地(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抄送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各产煤区(市、县)政府要按照“环境优美、生产现场管理规范、井下设备先进、安全监控能力强”的要求,督促企业建设本质安全型样板煤矿,年底由市政府组织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将给与适当奖励。

(二)全面推动“三条生命线”建设,增强煤矿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防体系。

一是通讯系统。煤矿井下主要工作地点及主要硐室必须安装通讯设施,并能与煤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二是所有矿井必须安装压风系统,在事故应急救援时保障新鲜空气供给。三是建设煤矿防尘洒水系统,在事故应急救援时保障营养供给。要监督煤矿企业认真绘制煤矿通讯系统图、压风管线路图和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图,图纸绘制要实事求是,与井下实际吻合,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图。

(三)全面开展煤与瓦斯突击防治工作,预防突出事故的发生。一是做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由于我市被国家划入煤与瓦斯突出区域,所有矿井原则上必须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如果企业自愿按照突出矿井来管理的,可以不做突出鉴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必须在2008年7月底前完成。二是对有突出危险的矿井,一律按照“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及有关要求,上设备、上设施、上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管理等级。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

严格督促煤矿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大各产煤区(市、县)煤炭部门矿工培训中心的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配置,将矿工技能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要有计划地安排各级煤炭部门和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定期学习。

五、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机制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设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帮助引导、扶持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逐步改善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各产煤区(市、县)政府要把煤矿安全生产纳入同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的财政收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科技推广、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投入。

2008年,市政府将筹集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煤矿事故预防“七大”工程项目的扶持补助。一是瓦斯治理攻坚项目,重点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二是煤矿电法探水预防透水事故项目;三是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项目;四是井下视频监控及税控系统安装项目;五是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项目;六是市、县矿工培训中心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七是安全生产样板矿建设项目。

六、实施人才兴煤战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

目前,我市煤炭监管战线上,专业人才稀缺,特别是有关煤矿的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型管理人才缺乏。当前,煤矿规模越来越高、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煤矿生产系统越来越复杂,对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全市煤矿安全战线实施“315”人才工程。即:(1)县级安监和煤炭部门必须各配备3名以上煤炭相关专业管理人员;(2)产煤乡镇必须配备1名煤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强化煤矿现场技术管理力量,9万吨(含)以上规模矿井必须至少配备5种专业技术力量,即必须至少配备地质、采煤、通风、机电、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七、关注民生,建立农村生产生活用煤保障机制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工作部门要研究建立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用煤的保障机制,监督煤矿建立平价煤(成本价)供应制度;在煤炭资源整合期间,要加强煤矿监管,最大限度挖掘煤矿生产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出煤,出好煤。多渠道筹集农村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百姓安居乐业,保护植树造林成果,保持青山绿水,维护社会稳定。

八、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盗采煤炭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非法采煤窝点和已关闭煤矿的巡查,采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行为,杜绝辖区非法采煤行为的死灰复燃。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研究落实提高煤矿安全科技水平的措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推动我市煤炭工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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