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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7〕147号
颁布日期:2007-11-0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7〕14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黔府发〔2006〕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贵阳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决定了我市既拥有丰富的气候资源,也易遭受气象灾害的袭击,是全省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多发地区之一,且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也因此受到一定的制约。

“十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气象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我市的气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气象工作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

2007年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一线气象职工时指出:“气象工作非常重要,对于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构建贵阳现代化气象事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宜居贵阳、魅力贵阳、和谐贵阳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天气和气候问题,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待气象工作,站在时代前列谋划气象建设,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贵阳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完善服务体系,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贵阳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发展目标。大力实施贵阳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率先在全省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目标,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气象预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整体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统筹发展,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家和贵州省“三站四网”建设规划要求,在贵阳中心城区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在全市各乡(镇)、重点水库、主要河流关键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布设自动气象监测站;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雷电监测网、农业气象观测网、重点林区气象观测网、交通气象观测网和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形成完备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以满足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的需要。

(二)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是提高我市应急防灾能力,保证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气象信息的基础。气象部门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重点,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流程,建成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业务体系,努力推进天气预报从定性到定时、定点、定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水平。

(三)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体系。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贵阳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完成“贵阳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的建设任务,加强与市政府综合应急指挥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对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警与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气象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森林火灾、区域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重大传染性疾病防御、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气象工作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加快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应对突发天气事件能力。通过改善手段、拓宽领域、增加产品、提高质量、扩大覆盖面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信息的迫切需求。不断完善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气象信息发布手段,拓展发布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推进气象信息进政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五)加强气象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各区、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各自负责建立本级的气象观测数据库和涉灾数据库,建立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并连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农业、民航、民政、安监管理、水文等涉灾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为其提供气象信息和涉灾信息服务,相关部门要积极汇交资料,以便于信息共享,为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等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服务,重视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

(一)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气象服务工作。气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总结本地气候资源优势,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十一五”期间重点是完成“贵阳市新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增强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农业气象科技、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服务能力,开展有针对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为发展“都市农业、特色农业、城郊农业、生态农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进一步办好农村经济信息网,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完成贵阳市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涉农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气象信息和农业综合经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成全市农产品和农村生产资料市场动态信息的LED多媒体发布平台和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发挥农经网服务“三农”的作用。为调整贵阳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重点加强“贵阳市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任务,缓解水资源压力。完成市、县、作业点三级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指挥作业系统,各区、市、县政府要重点支持人工防雹固定作业点的基础设施、通信、防雷安全等的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建立稳定可靠的增雨、防雹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稳定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雷达、闪电定位等资料服务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努力开拓新的业务服务领域,适时开展为农业抗旱、水库增水、森林灭火和生态等服务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技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做好城市和环境气象监测与服务工作。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各种城市气象灾害信息,为全市生产、生活和相关部门安排重大社会活动,调整生产力部署提供气象保障;加强气象与城管、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城建管理、环境污染、重大疾病发生规律等方面的影响评价和应对措施综合研究,及时发布渍涝、空气质量、紫外线、酸雨等城市环境预报,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四)做好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与协作,建立公路、水路交通、旅游景点气象监测网络,做好气象网络体系建设,并以区域为中心向乡镇延伸,开展对影响交通、旅游安全的暴雨、洪水、大雾、大雪和凝冻等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以及能见度预报服务。做好交通、旅游工程建设的气象环境评估、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在贵阳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气象观测站,开展风景区气象预报和气候论证,做好《避暑之都-贵阳》气候宣传和科学论证,为旅游开发提供科技支撑。

(五)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加强雷电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规范防雷行政许可与防雷减灾工作;加强全市雷电监测防御系统建设,建立雷电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开展雷电灾害定位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雷电预警预报与防护技术研究开发、雷电损害风险评估、灾害频率区划等雷电防护业务建设与服务,加强对全市新建建筑物防雷检测指导,还要针对农村雷击伤亡事故多的特点,加快农村雷击灾害高发区域的防雷装置建设。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的指导和监管。

五、建立机制,保障气象事业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以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生态和环境气象监测评估、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新农村气象保障服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经常性专项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持经费。按规定比照地方标准解决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性津贴补贴及气象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以利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气象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加强气象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气象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象信息发布、大气探测、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预防、施放升空气球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力度,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气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气象探测环境设施的保护力度。各级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城市、集镇等规划中要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设施;在审批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应征求当地气象部门意见,避免出现影响和破坏气象环境的事件。

(四)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气象人才工作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人才梯队,并结合乡镇工作需要,建立乡(镇)气象联络员。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培训,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为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

(五)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工作。市和各区(市、县)气象部门要围绕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气象预报预警、农村气象实用技术等开展研究工作,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和气象服务的科技含量。在重大气象工程建设中,要设立气象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围绕预报和服务中的难题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水文、交通、环境、卫生、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合作,加强相关领域共性服务技术和项目的研究,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各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支持和投入。

(六)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级政府要把气象部门当作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气象工作,重点支持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与农业气象、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区域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健全领导责任制,细化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层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实施。

(七)加大气象宣传工作力度。要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理念,加强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大力普及气象科学技术知识和应用气象科技防灾减灾知识,并深入农村开展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气象意识,提高全社会使用气象信息趋利避害的能力,营造广大社会公众关心和参与气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贵阳市气象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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