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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文号:筑府发〔2007〕68号
颁布日期:2007-08-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发〔2007〕6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业局制定的《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

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

(2008—2012年)

生猪产业是我市畜牧业的主要支柱产业,2006年,全市生猪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77%,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85%,对保障城市肉类供给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力发展生猪产业,是实施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加快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实现健康养殖、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全市生猪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切实转变生猪产业增长方式,提高生猪生产总量和质量,特提出以下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扶持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作为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以发展现代生猪产业为统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的良种繁育体系、防疫体系、饲料体系、质量标准体系、服务体系为核心,强化投入机制、风险机制为保障,积极发展生态养殖,实现生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生猪生产总量和质量有较大的提高,保障市场猪肉常年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扶持原则:

——坚持重点扶持良繁体系建设的原则;

——坚持加强防疫体系建设的原则;

——坚持企业、农民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

——坚持扶持龙头企业、规模养殖户的原则;

——坚持与沼气池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1.2012年全市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100万头,使全市年出栏生猪达300万头,生猪产值达33亿元以上,农户增收总额1亿元以上。

2.建立完善生猪(核心群、扩繁群、商品生产群)三级良种繁育体系,新建“二元”母猪扩繁场12个,年新增优质“二元”母猪10000头,5年共计新增“二元”母猪5万头;建仔猪繁育小区100个,新增“三元”商品仔猪100万头;建设商品猪养殖小区400个,新增出栏商品猪80万头,培育规模养殖场(户)2000个,新增出栏商品猪20万头。

3.建立市县两级动物疫病疾控中心12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250个。

4.良种母猪占存栏母猪的90%以上,良种公猪覆盖率达100%,“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占出栏生猪的90%,生猪自繁自养率达100%,实现良种供应自给自足。

力争实现五个提高:一是生猪生产总量和质量有较大提高;二是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良种覆盖率有较大提高;三是生猪疫病防控水平有较大提高;四是生猪外销有较大提高;五是生猪保险、风险补偿工作有较大提高。

(二)分年度目标任务

2008年出栏生猪220万头,新建“二元”母猪扩繁场6个,建仔猪繁育小区20个,商品猪养殖小区80个,规模养殖场(户)500个,建疾控中心4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50个;

2009年出栏生猪240万头,新建“二元”母猪扩繁场6个,建仔猪繁育小区20个,商品猪养殖小区80个,规模养殖场(户)500个,建疾控中心4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50个;

2010年出栏生猪260万头,建仔猪繁育小区20个,商品猪养殖小区80个,规模养殖场(户)500个,建疾控中心4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50个;

2011年出栏生猪280万头,建仔猪繁育小区20个,商品猪养殖小区80个,规模养殖场(户)500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50个;

2012年出栏生猪300万头,建仔猪繁育小区20个,商品猪养殖小区80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50个。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投入为辅,企业、农民自筹和金融部门贷款为主的投融资体系。一是争取中央、省级畜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良种引进、疫苗补助和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市级财政积极做好中央、省级资金的配套,继续加大生猪产业发展投入。从2008年起,每年新增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新增1万头“二元”母猪的良种补助,直补到农户;100万元用于良种扩繁场建设、引种补助和区(县、市)动物疫病疾控中心及综合服务站的建设;200万元用于生猪保险和贷款贴息,滚动使用;各区(县、市)也要安排专项发展资金,与市级资金按7:3的比例匹配使用。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切实执行与省农村信用联社签订的《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金融服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采用政府贴息的办法,每年调动信用社贷款资金1亿元用于助推全市生猪产业发展。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和农户自筹投入1亿元以上参与生猪产业发展,形成合力,推动我市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为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及市场供给,确保今年全市生猪生产持续发展。2007年市级财政安排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良种扩繁场及养殖小区良种补助。

(二)巩固提高良种繁育体系,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

目前,我市生猪良种繁育体系还较薄弱,供种能力还不能满足生猪快速增长的需要。对此,要高度重视品种改良工作,夯实良种基础,坚持引种与改良、培育与扩繁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生猪良繁体系,构建核心群、扩繁群、商品生产群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繁体系,形成稳定的良种猪供应基地,不断提高我市生猪供种能力。要积极应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扶持建立人工授精站300个。提倡和引导广大养猪户走自繁自养之路,增加存栏母猪数量,尽量减少到外地调猪,降低发生疫病的风险。要加大《种畜禽管理条例》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种猪生产上的不法行为,加强选种选育,确保种猪质量。从2007年开始,每个县(市、区)要重点抓好1—2个原良种场,建设一批扩繁场,发展一批母猪专业村、专业户,使全市能繁母猪到2012年达16万头,良种母猪占存栏母猪的90%以上,良种公猪覆盖率达100%,“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占出栏生猪的90%,生猪自繁自养率达100%。

(三)强化疫病防治体系,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随着生猪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猪疫病将严重威胁着养猪业发展,增大了养殖产业的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生猪疫病防治工作。一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预防免疫接种。要根据疫病流行规律和流行情况,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有效建立防疫屏障,猪瘟和牲畜口蹄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实行动物免疫工作县长负责制。二是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动物疫病疾控中心,建设250个生猪养殖小区综合服务站。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生猪防疫工作,构建生猪防疫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定期开展疫情普查,加大与贵州大学的合作力度,提高动物疫病预警预报能力,做到科学防控;四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消毒制度,对生猪饲养场所、批发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进行严格消毒。五是要加强生猪检疫,重点抓好屠宰场检疫,严禁“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放心肉”,同时抓好产地检疫,做好疫病的堵源截流工作。

(四)建立生猪产业风险和补偿机制,保障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1.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保护力度。一是认真实施生猪生产政策性保险,解决养殖户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的后顾之忧;二是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一方面对种猪场的核心母猪群和种公猪实施财政性补助,稳定生猪良种供应,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稳定基础种群;三是实施应急风险补偿,当市场生猪价格波动,仔猪价低于成本价时,启动市级菜篮子应急调控资金对母猪养殖场(户)进行补贴,确保持续发展;四是依靠科技减少因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加大科技推广力度,重点解决生猪养殖中的技术问题,帮助养殖户节约生产成本。

2.加强养猪业行业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信息监测点,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生猪市场预警监控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监测,科学预测市场和消费需求走势,正确引导养殖户生产经营决策,规避市场风险。

(五)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促进生猪产业向集约化发展

一是以三县一市为主,构建以开阳、修文为核心的“一带四区”优质生猪产业群。一带:即以开阳县双流镇、城关镇、冯三镇、楠木渡镇、修文县久长镇、扎佐镇、龙场镇为核心的百万头生猪产业带;四区:即以开阳县禾丰乡、龙岗镇、乌当区羊昌镇、新场乡、水田镇为主的东北部生猪产业区;以息烽县永靖镇、小寨坝镇、西山乡为主的北部生猪产业区;以花溪区石板镇、燕楼乡、湖潮乡为主的南部生猪产业区;以清镇市站街镇、卫城镇、王庄乡、新店镇为主的西部生猪产业区。

二是以“小规模、大群体”的方式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大户。

到2012年,全市生猪年出栏达300万头,开阳县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修文县、清镇市各出栏50万头,息烽县、乌当区、花溪区各出栏30万头,白云区出栏10万头。

(六)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化经营,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坚持龙头企业+金融部门+养殖小区+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运用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生猪养殖小区,解决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信息、资金、管理、技术方面的优势,推行龙头企业采用“四统一一确保”(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确保回收产品)的模式带动养殖小区建设,为养殖小区提供优良的种畜、优质的服务,促进生猪养殖小区快速发展;二是加大对龙头企业品种改良和血缘更换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提高种畜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为养殖小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产品,提高生猪质量;三是加强招商引资,要做好对已引进企业的服务,重点要做好对南京雨润集团建设一体化畜产品加工厂的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引得进来、住得下来、动得起来”,全面带动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同时要有的放矢,针对当前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引进一批种畜企业、建设一批交易市场、培育一批营销经纪人,促进我市生猪外销。

(七)加强饲料、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生猪饲养科学化、销售多元化

一是积极引导饲料企业参与生猪生产,支持饲料企业开展无公害饲料生产及开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饲料产品。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市现有饲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经常性抽检,确保饲料生产的质量和品质;二要采取政府扶持、大户牵头、养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发挥好龙头企业、养猪行业协会联结农户和市场的纽带作用,提高生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发挥生猪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功能,实行对小区内饲料、生产、防疫和技术服务的有效管理。要鼓励养殖大户、流通大户为农户提供饲料、融资、技术推广、防疫、流通等服务,降低养殖风险,保障养殖户利益;要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的作用,搞活生猪流通,并努力在东南沿海城市建立长期、稳固的销售渠道;三要积极探索技术服务新机制、新方法,稳定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为生猪产业提供优质的系列化服务。四要以“科技入户工程”、“阳光工程”以及专题讲座、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生猪饲养、管理、防疫等技术培训,提高生猪养殖的整体水平;五要建立健全生猪批发交易市场,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保证鲜活产品的运销畅通。

(八)积极打造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养殖小区,提高生猪生产品质

一是要按照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原则,紧密与沼气池建设相结合,引导沼气户以沼气池为纽带,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养殖小区,实现“猪沼果、猪沼粮、猪沼菜”良性循环的生态链,促进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同时,积极扶持和推动适度规模养殖,大力发展以养猪专业户为重点的养猪专业乡、专业村,建立专业化养猪产区,对户均饲养商品猪50头以上、能繁母猪10头以上的养殖户按户均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圈舍补助;二是要加强无公害生猪生产的监测,对小区内养猪的生产资料投入、生产饲养过程、生产环境要实行全面监控,加强饲料和养殖用药的管理,加大饲料质量的全程监督力度和生猪养殖用药的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对已建养猪小区都要按标准化生产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是要积极开展无公害生猪产地和产品的认证工作,每年新建的养猪小区无公害产地环境认证面要达90%以上。

(九)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猪粮安天下”,生猪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农民增收,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加深认识生猪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把养猪产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认真落实生猪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生猪生产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财政、价调部门要做好资金调配,确保生猪生产资金落实;农业部门要科学制定生猪生产年度实施方案,积极扶持龙头企业,负责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建设,抓好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大针对我市生猪良种选育、疫病防治、饲料开发等关键技术和环节的科技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生猪产业的领导,认真创新加快生猪产业发展的措施,多渠道增加养猪投入,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生猪发展的优惠政策,搞好产业科学规划,充分利用我市优越资源条件和独特区位优势,做大做强生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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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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