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发现,该仓储公司自2000年7月开始经营出现亏损,2000年10月开始欠缴全体职工社会保险费。因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其投资单位外贸某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并于2001年10月办理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由于本案被诉人仓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一方主体已消亡,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李某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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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1
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月12日,王某到劳动保障信访部门反映,经信访部门与该公司联系,2月15日该公司作出答复:“因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支付拖欠工资”。王某接到答复通知后,经反复考虑于2002年6月10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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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2
[案情]邓某现住青岛市市南区,属城镇户口。1999年到宁波某机械制造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由于青岛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邓某遂与宁波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邓某在青岛分公司工作期间,其工资表由宁波某机械制造公司制作,按月将其工资汇入青岛分公司帐户,由青岛分公司发放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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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3
3月,张某患急性阑尾炎住院两周,其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时,被告知单位欠缴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无法纳入社会统筹。张某认为此期间其一直为某运输公司提供劳动,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以运输公司为被诉人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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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4
[案情] 郑某是某大酒店的客房服务员,2000年3月该大酒店客房服务岗位经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审批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2001年1月郑某开始值夜班,工作时间自下午6:00至第二天早上6:00,工作了三个月以后,郑某认为其每天工作12小时,酒店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经与酒店协商未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酒店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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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权要求你撤销仲裁申请
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优先管辖权。因此,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您撤销仲裁申请是无法律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不要撤销仲裁申请,如果你撤销该仲裁申请,应认定是自己对权利的处置或者说是放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下达裁定,但无权强迫你撤销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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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纠纷典型咨询案例评析
现在想重新仲裁可以吗? 【答复】劳动争议纠纷,已经申请仲裁但撤回,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本案还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既然已经申请了仲裁,诉讼时效发生中断,重新起算。自2008年6月开始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至一年。对于补偿数额的多少问题,一定要注意甲解除合同时的相关约定,因为劳动者自动解除与单位解除劳动者在补偿数额上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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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小额工资支付可申请仲裁终局
此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不可避免地造成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借此恶意诉讼以拖延支付劳动者报酬。 为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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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至一年
过了《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 律师释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大大地延长了《劳动法》规定的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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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和老伴只能在空白临时用工合同上签了字。2009年2月二人再次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未被理睬。律师建议他们申请劳动仲裁,但夫妻俩觉得自己微薄的收入难以缴纳高额的仲裁费用,拒绝申请仲裁。 律师释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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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败诉案例分析
单位进行多项补偿的。于是2008年前后,劳动者维权的活动层出不穷。但是,有了权利意识,勇于维权的同时,不少劳动者却也在陆陆续续地不断在为维权付出代价,而这些代价却是一般的劳动者在维权之初并没有很清晰地意识到,也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的。 1、案例:本来原告成了被告 李小姐供职于一家it公司,任行政主管职务。在产假期间,公司没有向她支付一分钱的工资,为由她深为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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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分析1
鉴于申请人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天为杨某办理了离职手续和结清工资。 问题: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将劳动者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分析: 经仲裁庭了解,该公司与杨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将《职工制度》和《厂规》列为合同的附件,并经香洲区拱北街道办劳动保障所鉴证,杨某应遵守该公司的《保安守则》和《厂规》等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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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案例分析2
将劳动者辞退是否需要依据? 分析:经仲裁庭庭审查明:某机械有限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认为梁某在职期间徇私舞弊,上班打了卡就回家,在工作时间每天打电话处理自己的私人事务,造成公司的正常电话无法打进,公司以梁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开除,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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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日原告为办理退休手续,与被告补签劳动合同一份,合同履行期限1996年1月6日至2001年11月30日,并经劳动部门鉴证生效,原合同作废。2001年11月21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被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补发生活费、解决住房、发放各种补助费用,仲裁委员会以原告的申诉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各项请求,裁决被告给付原告2001年9月至2001年11月的基本生活费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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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管辖地选择
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由于这家电器公司在大连,而张、李二人合同履行地在武汉,因此两地的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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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略谈法院对劳动仲裁时效的审查处理
时效问题是仲裁案件的程序性问题,是仲裁庭应予审查的内容。由于法律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上规定的很不完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答复中的第二条也并没有说对程序性问题也予以审理,因此不应予以审查。况且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也不应予以审查。 [评析]: 笔者认为对于此种情况应予审查处理。但是并不认为所有情况下法院都要对仲裁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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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此劳动仲裁裁决应否执行
申请执行人:薛某;被执行人:高某。2008年,申请执行人薛某经人介绍,到某厂院内高某经营的磨具加工点工作,2008年5月,申请执行人在工作中伤及右手。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被执行人高某的塑料加工点未办理任何工商登记手续,其厂地是租赁某厂的。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申请执行人薛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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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从本案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
人没有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书应当自动生效。法院应当将裁决视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属于效力待定。如果法院对争议事项依法进行审查,做出判决,仲裁裁决没有生效。如果法院对争议事项没有作出实体审查,只从时效等方面裁定驳回,应当视为对劳动争议纠纷没有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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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2006年05月24日 一、基本案情 申诉人自2004年1月起受被申诉人雇佣,2005年9月申诉人提出辞职并数天后正式离职。2005年12月3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被申诉人支付工资报酬12万元人民币。被申诉人认为申诉人的申诉已经超出了申请仲裁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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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有时效 员工维权应及时
案例一、好马难吃 “ 回头草 ” ,员工维权应及时 耿先生于1993年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耿先生通过商调到某置业公司工作,并在该公司工作至1994年6月。耿先生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的档案材料却仍在老单位,因此很长一段时间,耿先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对其工作造成了很大不便。2008年9月,耿先生一纸诉状将老东家上海某公司告进了徐汇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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