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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13年7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9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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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13年7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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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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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2〕16号 【颁布时间】2012-1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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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山西:省属国有企业破产优先安置职工
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企业关闭破产将优先安置职工,关闭破产费用特别是涉及职工安置的各项费用要一次性全额拨付。 今后省属国企进入关闭破产法律程序后,将首先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涉及职工安置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拖欠职 工的各项费用、社会保险费、清算期间费用、敏感债务等,在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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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各地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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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第十七条:“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严格审核并监督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规范企业操作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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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
劳动合同的职工仍按《实施办法》去的安置补偿 四、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的安置 (一)、按《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预安置补偿办法》(见附件,下称《破产安于安置补偿办法》)对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合同关系的职工进行预安置。《破产安于安置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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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及安置方案的编制、审核等有关问题 劳动保障部破产安置办公室处长 邓学政 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地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198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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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关于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的暂行意见
为了配合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动国有企业破产顺利实施,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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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和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川劳社办函[2000]33号 资阳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转报安岳县劳动局就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和失业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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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操作与职工安置程序
对于企业破产的决定或意见。职代会决定要附职工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5、破产前资产核销情况。 6、主要债权人对于企业破产的意见。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破产预案; 1、企业基本情况 (1)职工情况: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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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法律、政策的矛盾与统一
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法律、政策的矛盾与统一 1、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存在明显的矛盾。 由于需要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破产法中职工安置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而政策更注重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往往对法律规定有所突破。 关于国有企业破产的受理,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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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关于我县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请示
垫府发[2000]71号 签发人:雷政富 垫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我县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 请 示 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县自1995年以来,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先后对因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开展生产经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7户国有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已终结4户,正在实施3户),这7户企业共有职工2933人(不含临时工和离退休职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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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2] 53 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 为了推进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 法》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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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国有企业改制及破产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一直是影响和困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难题。而企业改制后的职工安置是这一系列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部分。它关乎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命运和整个社会的稳定。案例二同样涉及了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安置。 本文结合上述两个案例讨论在国企改革和企业破产后的职工安置问题。 政策连线 一、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又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运用国有资产作为生产资料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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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内容
关闭破产企业各类人员基本情况 1 、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全民所有制职工、合同制职工、混岗集体工、移交社会职能人员、工伤职工及职业病人员等人数; 2 、离休和退休人员人数; 3 、抚恤人员人数; 4 、集体企业职工人数。 (二)职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费用情况 1 、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数及所需费用; 2 、拟领取经济补偿金人数及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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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
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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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法规]
国有企业改革中破产案件操作程序
为规范我州国有企业破产的操作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制国有企业改革中破产案件的操作程序。破产案件从立案到破产终结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破产申请 由企业或企业债权人提出,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属地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立案受理 由属地同级人民法院立案。 3、对申请破产的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经营行为或清偿业务,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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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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