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
清算
破产清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破产清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破产程序、清算执行、破产宣告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清算执行]
妨碍清算罪主体与资产之界定
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争议焦点 本案各被告人是否构成妨碍清算罪,以及公司解散时对外承担责任的资产如何界定?熓导?中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某并非经工商机关登记的股东,对外在法律上不是股东,不构成妨碍清算罪的主体;而其余各被告人因已分担了公司的亏损,无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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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清算执行]
转让清算破产
自媒体曝出中国乳制品生产商湖南太子奶集团已进入临时清盘程序,曾经的央视日用消费品类“标王”、创造过乳酸菌奶类销售奇迹的太子奶集团究竟去向何方,便成为热议焦点。尤其是一度被视为中国民族企业骄傲的太子奶集团,如何会深陷异国法院主导的破产清算中,不免令人费解。 而无论如何,破产清算程序已经开始,作为临时清盘人的“保华顾问”在法律文书送达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业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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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清算执行]
乐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顺德市乐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永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炎辉 2004年4月24日,顺德市乐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出资50万元开办顺德市乐从镇宏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超公司),委托黄永康、陈炎辉作为股东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约定宏超公司成立后的一切收益和债务均属房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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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清算执行]
州欣荣公司与西藏农资公司联营结算纠纷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川,该公司部门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鄢靖,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州欣荣公司与西藏农资公司联营结算纠纷一案,不服恩施市人民法院(2003)恩民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1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任家清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陈明、代理审判员朱华忠参加的合议庭,于2004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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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清算执行]
怠于清算致债权受损应予赔偿
所有资产数额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长衡公司不能实现的债权55.88万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判决,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善明共同赔偿广州宗申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所欠江西长衡机械有限公司货款合计人民币55.88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文善明与宗申集团作为广州宗申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解散后的广州宗申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负有清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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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清算执行]
曹占杰与汪长春等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案
【案由】公司争议 【关键字】清算组成员责任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曹占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汪长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广军 2000年7月7日,兴达公司改组为恒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恒基公司由浦长立、王静禹、曹占杰、付蕴生、汪长宝、李志林、张广军、刘开亮、王宝群、王京凯、耿玉成、冉彦君、袁献红和汪长春共14位自然人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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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清算执行]
张月阁与残疾人联合会公司清算纠纷案
【案由】公司清算纠纷 【关键字】公司清算强制清算 【案情简介】 原告张月阁 被告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1993年10月原告由北京行星减速机厂调入北京康裕隆经贸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康裕隆技贸中心)(以下简称康裕隆中心),成为该企业职工。1999年底原告在家待岗,但未发放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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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破产程序]
公司“资可抵债”是否亦适用破产程序
合法财产还可能会受到侵害。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司解散是在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纠纷时,人民法院只能相对“申请人”而受理的案件。但是民诉法只对企业破产作出专门的章节规定,没有对“资可抵债”而要求解散的情况作相应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审判机关参照民诉法破产程序结合公司法相应规定受理该“申请”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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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破产程序]
浅议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
浅议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 苏州大学 呙斌 【摘 要】在个人破产制度中,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是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历来学界多有研究,但究竟什么是人格破产与复权?它的本质是什么?内容又有哪些?诸多问题都还需探讨。笔者只是想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并略作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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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破产人的董事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董事因其管理公司财产的过失造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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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产宣告]
宣告破产对债权人的效力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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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不仅对破产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到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一)对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的效力 《破产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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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对破产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对破产人的效力,从我国的情况看,可具体分为对破产企业身份上的效力,对破产企业财产上的效力,以及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 (一)对破产企业身份上的效力 这是指企业由债务人变为破产人,应向企业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人资格已出现法定消灭原囚,仅在清算意义上仍然存在。企业无权再继续进行原来企业营业执照中确认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为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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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前成立双务合同效力分析
的双务合同效力问题作一分析,以期能对破产司法实践工作有所裨益。 破产宣告前已成立的双务合同效力问题在破产司法实践中是一较为复杂但又大量存在的问题。《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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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法律意义
对破产案件的效果。 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 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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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对破产债权的期限及所附条件的影响
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在破产宣告时,如果所附条件尚未成就,仍可申报债权,其是否实际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则看在破产清算期间条件是否成就。即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情况下,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均将不能实际对破产财产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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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的实质条件
破产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和法律现象,在债务人经营活动失败的情况下,为公正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必须完善相应的社会救济制度,即破产制度。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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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产宣告]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宣告破产?
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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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的条件
债务人事实上的破产状态并不是法律上的破产。只有当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法院进行审理认为符合破产条件,进行破产宣告后,债务人才是真正的破产。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具有破产能力 即法律授予债务人具有进行破产程序的资格,也就是债务人可以被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的一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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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