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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开发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开发流程、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土地开发流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4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使用权出让] 农村山林确权及纠纷处理机制探讨
权属,部分地方政府和法院就有不同的看法,政府认为应属国家所有,法院则认为应归集体所有。 三、改革当前农村山林的确权和纠纷处理机制,明晰山林权属和完善档案登记,从根源上遏制农村山林纠纷,完善农村林权制度。 农村山林确权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解放后农村土地、山林分配混乱以及档案资料记载不完善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明晰农村山林权属,解决农村山林纠纷
咨询律师: 胡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国办发〔201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支持铁路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一)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咨询律师: 胡骅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 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二、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牟利的目的。 三、本罪是情节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判决情节严重的标准,现已由司法解释量化明确。此后,照此办理。 四、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单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私下转让、倒卖。转让应当依土地法进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开发流程] 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下面是律咖网小编整理的网友们房屋纠纷法律咨询相关内容,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房屋法律咨询疑问,可拨打律咖网北京法律咨询热线,进行法律服务咨询。以下为房地产开发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上述立法目的有两个:一是为禁止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房地产开发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侵犯国家利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二是为禁止或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及建设规划无法实现。
咨询律师: 刘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开发流程] 房地产开发流程土地出让方式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编制出让文件 发布出让公告 申请及资格审查 招拍挂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结果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计算
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三是批准过程。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开发流程]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理论,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可依法有偿、有限期地通过市场出让、转让。 总的来说,开发商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和市场两种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在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时,又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几种方式。对于原先已划拨的土地,开发商还可以通过补地价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途径与方式分述如下: 1.土地使用权划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 土 资 源 部 财综[2004]49号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严格规范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管理,日前,我省出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我省明确,按市州、县市区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其中,30%由省集中安排使用,70%由市州、县市区安排使用。
咨询律师: 胡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农业土地开发的重大决策,确保我州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根据德宏州实际,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定为:潞西、瑞丽两市出让土地按每平方米7.5元提取,梁河、盈江、陇川三县出让土地按每平方米4.5元提取,作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缴、管理、使用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咨询律师: 胡骅
为规范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经济开发区内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经济开发区内土地出让金应全额上缴市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二、市财政局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管机关,市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出让金的代征机关,其他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代为征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甘肃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是指省、市州、县市从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比例划出的专帐管理的资金。
咨询律师: 胡骅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发〔2007〕94号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粤府〔1995〕74号)以及《江门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流程 一、受理 1.符合《辽宁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所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后,主管税务所应在收到纳税人提交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及有关清算项目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土地利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5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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