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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兰政发〔2015〕139号
颁布日期:2015-09-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

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国家和省上《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健全自主创新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行清单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进简政放权。主动承接国家、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继续精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抓好“五张清单一张网”编制工作,公布2014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完善2015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职责清单、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兰州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部门职责,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研究提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责任落实、权责一致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改革方案。(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指导规范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切实落实核准备案制度,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修订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依法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行业发展。(市编办、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负责)

(三)推进价格改革。落实甘肃省定价目录,逐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实现存量天然气价格并轨,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改革,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清理各类乱收费行为,做好各类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理顺公路客运价格,适时适度调整公路客运价格。落实兰州市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任务。积极稳妥的推进环境价格改革,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适度调整我市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标准,探索实施提高石化、钢铁等行业的排污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优化管理机制,加快园区开发建设

(一)加快兰州新区建设。落实兰州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加快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建设,开工建设市区至新区中快线,进一步畅通新区与外部连接路网。加快城区企业“出城入园”步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基础配套体系建设力度,统筹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商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综合保税区、石化园区和科教园区为重点,高起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兰州新区与中国中车集团合作。积极申报建设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争取国家丝绸之路基金在兰州新区设立办事处。(兰州新区、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政府外事办等负责)

(二)促进园区融合发展。落实兰州高新区、经济区空间布局及管理体制调整方案,逐步理顺国家级开发区与二级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各级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制定兰州经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推进申报兰州榆中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兰州高新区以打造集产城融合、产业转型、科技升级、研发培育、现代服务业为一体的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提升兰州东部科技城要素吸纳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兰州经济区要加快铁路货运中心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路集装箱中心站和保税物流中心等核心功能设施建设,打造多元化发展功能区。进一步加快连海经济开发区、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皋兰三川口工业集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优化产业功能布局。(高新区、经济区,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能力,转变监管方式,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完善国资运营体系,完成市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国有企业资本使用评价制度,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组建兰州粮油、建材、装备制造行业1-2户集团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内部治理运行能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整合市属国有资产股权。完善企业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分类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完善市属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等负责)。

(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市属企业改制重组,并通过争取国家项目、国债资金、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试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交通银行、兰州银行等金融机构扶持微型企业融资合作。建立非公经济项目库。落实国家、省上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实施万户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工程,整合全市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贴息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专项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担保信用融资贷款服务。以“民企陇上行”等活动为契机,依托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等平台,吸引优秀非公企业入兰兴业。(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市经合局,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等负责)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注册便利化,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在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前,建立相关资产核查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建立“依法监管、科学公平、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工商监管执法体系。推进消费维权制度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工商局负责)

四、完善创新政策,健全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完成“万企计划”第一年度3100家小微企业、电商、便利门店和孵化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工作,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0家,带动3.1万人实现就业,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筹备在近郊四区布局建设6个专业化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创意、影视传媒等高新技术产业。发挥高新区、经济区推动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加快新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产业孵化器,加快完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彭家坪产业研发基地”三个科技孵化器的运行机制。支持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试孵化和创新创业,吸引更多创新型人才到兰州创业发展。(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高新区、经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政府等负责)

(二)深化科技创新改革。深入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设立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制定子基金管理办法。推进兰州新区科技创新城和兰州科技大市场建设,组建完成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人才、技术、信息、产业开发等方面合作,引进一批项目在兰州转化、落地、生产,建成运营兰州科技大市场。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采用定额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流入、股本金、事后奖补等形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发展科技中介咨询服务。强化对科技资金的监管。加快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兰州新区、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负责)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拓宽融资渠道。出台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激活金融市场活力,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积极推广PPP投融资模式,探索在兰州市水源地建设项目、兰州市安宁区新城医院、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等项目运营试点,建立PPP项目库。完成“新三板”申请挂牌企业30户,落实“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政策。推进榆中县开展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建设。完成兰州农商银行组建工作。改革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制定各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实施方案,支持市城投公司设立土地开发整理基金、养老产业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榆中县政府等负责)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公开部门预算,制定预算审核重点由收支平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具体程序办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存量债务。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通过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统一,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改革,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落实修订后的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和问责制度,建立清单制度、举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负责)

六、推动涉农领域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制定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抓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出台加快水利建设的扶持政策,推进灌区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出台推进生态建设的扶持政策,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兰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建设。以互联网为依托,努力发展“互联网+生产”、“互联网+经营”、“互联网+服务”、“互联网+管理”的信息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市农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生态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编制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设特色鲜明、各具优势、功能完备、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着力打造一批工业强镇、产业大镇、旅游名镇和商贸重镇,走出一条形态适宜、城乡一体、产城融合、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为带动全市城镇化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和经验借鉴。加快永登县城关镇、河桥镇、秦川镇,榆中县城关镇、和平镇、青城镇,皋兰县忠和镇、什川镇、石洞镇,红古区海石湾镇等全国重点镇建设。推进兰州东部科技城全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抓好青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榆中县、皋兰县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和河桥、平安、秦川3个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特色小城镇的批复》,推进苦水镇、青城镇、忠和镇、平安镇四个重点特色小城镇开展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河桥镇开展《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区总体规划》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制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配套政策。(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兰州新区、高新区,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与“1236”扶贫攻坚行动、整体推进与到村到户、基础设施改善与富民产业培育融为一体,加大开发式、造血式扶贫力度,创新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劳务扶贫、生态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等精准扶贫方式。统筹谋划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工作,出台实施“1+21”政策文件。持续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精准扶贫,完成剩余91个贫困村的整村脱贫任务,实现全市整体脱贫。加大农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抓好高原夏菜、百合、玫瑰、中药材、草食畜牧等特色产业发展。聚焦重点,集中发力,不留死角,确保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大力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扩大中和农信小额信贷试点范围。(市扶贫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七、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制定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方案。优化学校结构布局,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责任,逐步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实行学区制管理,扩大一体化办学范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解决部门分头管理、学校布点分散、专业设置重复等问题,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打造新区产学研训培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园区。通过新建、迁建、改扩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和恢复办学等途径,新增一批学校,扩大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农村幼儿园建设规划,合理调配农村教职人员编制,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推进标准化学校和标准化教学点建设,深化城乡结对帮扶,巩固一体化办学成果,推进城乡师资交流,促进教育资源区域均衡、城乡均衡和校际均衡。(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等负责)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县级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改革。统筹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政策保障。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抓好市一院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业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市卫计委负责)

(三)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制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职业年金管理办法。推动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继续做好“五险合一”试点工作。制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市人社局负责)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赋予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更多法人自主权。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探索国有文化资产有效管理新模式,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构,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市、县区互联网信息管理机制,完善网络内容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市文广局负责)

八、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一)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总体方案,加快兰州开发开放步伐,建设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平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节点城市。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综合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丝路信息走廊、产业合作基地、园区示范载体、城市功能聚集、人文交流纽带、体制机制改革八大任务,打造自由贸易园区、国际人文交流、国际展会展示、国际机构汇集、科技创新驱动五大平台,预期投资规模万亿元,促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引导产业、技术、资金、人才、信息、文化、资源等要素集聚,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提高战略通道支撑能力和开放发展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文广局、市政府外事办,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推广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以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为载体,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着眼于可操作、易复制、出实效,率先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国际港务区平台,按照“以建促批、以批促建”方式,申报批复建设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推行“智能化卡口验收”、“保税展示交易”和“区内自行运输”等制度。落实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综合执法制度、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制定完善专业监管制度七项任务,落实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等35项制度创新成果经验,争取国家加大对自贸园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改革创新高地,为全省推广积累经验。(市商务局、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等负责)

(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升中川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对外运营水平,拓展国际快件和货运直航业务,开通兰州至俄罗斯等国家的国际航班。加快发展客源地旅游包机业务。加快推进兰州铁路综合货场建设,提升兰州铁路枢纽对外开放水平。组织我市外经贸企业赴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参加重点展会及投资项目洽谈,提升“兰州号”运营水平,支持企业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促进活动,进行贸易对接和洽谈,扩大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推进外贸产品、销售、生产基地,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吸引中亚西亚及欧洲国家在兰州设立领事馆、联络处、代表处和商务机构。(市铁建办、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政府外事办等负责)

九、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经济生态和谐发展

(一)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以连城、兴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为主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五期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黄河上游生态植被修复工程兰州试验区项目。实施兰州西北部和东南部外围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黄河兰州段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加快实施国家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县项目建设,统筹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推进草原规范化承包,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建设兰州城区生态保障圈和兰州新区生态防护圈为目标,实施南北两山生态景观改造提升增量扩绿、黄河风情线绿色长廊、黄河湿地修复、河洪沟道治理工程。(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改造。实施西固、范坪电厂余热回收项目。推进二热电厂异地搬迁。建成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加快推动治污工作从常规治理向深度治理转变、从应急治理向常态治理转变,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探索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组织开展全市区域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进度安排和目标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改革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诉求,研究提出措施得力、科学具体的改革方案。要处理好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按改革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分领域、分层次、分步骤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争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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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9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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