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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7〕57号
颁布日期:2007-04-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7〕5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贵阳市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青云路位于南明区中南部,为城市支路,由于历史的原因,从纪念塔至遵义路,青云路沿街两侧搭建了大量的经营摊位,占道经营问题突出,加之青云路车行路面狭窄,人、车混杂,已不能正常发挥城市交通功能;同时,道路两侧广告牌匾杂乱无章,周边景观、卫生状况较差,“脏乱差”现象突出,严重影响我市对外开放形象以及周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加以解决。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筑党发〔2005〕3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老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06〕4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立足新起点,增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为率先在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奠定坚实基础”、“要着力提高城市品位,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规划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规划为青云路全段,范围西起遵义路,东至纪念塔,规划道路全长约880米。在贵阳市路网规划中,规划范围内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为步行街,青云路西段(兴关路至遵义路)为城市支路,全段红线宽度为25米。考虑到解放路高架桥施工封闭禁行后,青云路承担大量车辆分流功能的实际情况,规划将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分期进行实施。

(一)一期改造建设目标。

1、清除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占道经营,实施地下管网综合及路面改造工程,精心规划建设沿街建筑外立面景观,规范广告标牌设置,依法拆除破旧建筑物,修建街头绿化(小品),完善路灯、环卫等基础设施;同时,通过对沿街经营范围的引导、调整和规范,聚集商气、人气,彻底改变青云路“脏乱差”现状。实施交通管制,白天加强交通组织,提高该路段车辆通行能力,晚上(当日19时至次日7时)限制机动车辆通行,使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规划建设成为白天兼顾道路交通功能、夜间为娱乐、饮食为主的商业步行街区。

2、清除青云路西段(兴关路至遵义路)占道经营,加强交通组织和控制,规范交通标志、标识的设置,提高人、车通行能力,改善该路段交通状况,缓解遵义路、兴关路及周边的交通压力。

(二)二期改造目标。待解放路立交桥改造完毕后,青云路承担车辆分流的功能相对减小,参照一期工作内容对青云路西段(遵义路至兴关路)进行整治、改造和实施交通管制,使青云路全段(纪念塔至遵义路)兼顾道路交通功能,晚上(19点至次日7点)限制车辆通行,逐步规划建设成为休闲购物的商业步行街区。

(三)远期改造目标。待尚义路施工建设完毕后,青云路交通功能进一步弱化,通过进一步实施环境建设,强化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长效管理机制,把青云路全段(纪念塔至遵义路)及周边规划建设成一条周边景观自然和谐、体现贵阳地方特色、适宜创业发展、适宜于休闲购物、商业气氛浓厚、井然有序的休闲长廊和商业步行街区。

二、一期改造主要内容

(一)违法建筑处置。通过摸底详查,依法拆除青云路沿线两侧违法建(构)筑物。

(二)清退占道经营摊点和搬迁农贸市场。采取措施,清退青云路沿线两侧占道经营摊点,对现“青云路农贸市场”进行搬迁安置。

(三)沿街门面经营范围调整。通过深入的宣传、发动和鼓励扶持,引导青云路沿街目前经营建材、化工原料、农贸、日杂等经营户逐步调整转变为经营酒吧、冷热餐饮等。

(四)路面改造建设。1、路面:根据规划中的“酒吧一条街”的环境需要,对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路幅、路面及人行道进行调整、改造。2、环境:根据路面及人行道建设情况,进行行道树补植、街头绿化、园林小品等环境建设。3、市政设施:与沿街建筑风格及环境相适应,根据照明和景观的不同需要,增设路灯、庭院灯和相应灯饰,完善市政交通标志、标牌及垃圾箱等市政设施。

(五)沿街立面整治、改造:1、对青云路沿街建筑质量等级较低,质量较差,在功能和景观方面与街道整体建设要求有冲突的沿街建筑依法进行拆除。2、对青云路沿街建筑等级质量一般,在功能和景观方面与街道整体建设要求差异较大的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穿衣戴帽”。3、拆除青云路沿街无审批手续的广告和有碍景观的各类门头、牌匾,重新进行规范、设置,营造整洁和浓厚的商业氛围。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安排

1、根据市政府研究确定的规划设计初步方案,依法确定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给定相应规划指标,组织进一步深化、优化《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2、根据确定的《青云路沿街整治规划》,拟定青云路沿街广告标牌、门头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和青云路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规划方案,2007年5月15日前按程序审定。

3、按照审定的《青云路沿街广告标牌、门头整治规范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技术、材料、灯光、形式等指标要求,按程序审批、规范设置各类广告标牌;

4、督促“裕阳大厦”建设业主按市政府原确定意见建设,力争2008年春节后裙楼交付使用。

5、对现“青云路农贸市场”搬迁后地块使用进行研究,2007年5月31日前提出规划建设方案报市政府。

(二)南明区政府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安排

1、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青云路全段(纪念塔至遵义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摸底排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拟定依法处置工作方案按法定程序审批后,于2007年5月31日前依法拆除完毕。

2、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青云路全段(纪念塔至遵义路)两侧占道经营摊点的摸底排查,核准经营户数,根据摸底排查情况。(1)与市供销社对接,组织引导该批经营户暂时过渡到市供销社下属商贸中心的“青云路副食品干货批发市场”,2007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市供销社要顾全大局,全力配合南明区作好相关工作。(2)会同市房管局、市商务局,拟定上述经营户和青云路农贸市场经营户安置到青云路46号正在建设的“裕阳大厦”裙楼工作方案。原则上2008年春节后开始实施搬迁。

3、按照审定的《青云路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规划方案》,于2007年6月1日起组织实施改造,2008年元月1日前完成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沿街建筑立面整治、“穿衣戴帽”工作。

4、根据规划确定、统一风格的《青云路沿街广告标牌、门头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结合青云路沿街门面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2008年元月1日前完成青云路沿街门面门头整治、改造工作。

5、按照审定的《青云路沿街整治规划》,对青云路沿街商业门面进行摸底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扎实充分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积极引导、扶持青云路两侧现有经营户调整、转变其经营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力争2008年元月1日前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5至10家中型以上酒吧、餐饮企业开业。

(三)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安排

1、根据已确定的《青云路沿街整治规划》,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于2007年5月15日前完成青云路路面及人行道改造、管网综合施工图设计,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改造建设。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路面及人行道改造、管网综合改造工作。

2、根据已确定的《青云路沿街整治规划》,2007年5月31日前完成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沿街路灯、庭院灯和相应灯饰和垃圾箱等市政基础设计并按程序审定,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设置工作。

3、会同南明区政府于2007年6月30日前依法组织拆除青云路沿街非法广告和有碍景观的门头、牌匾。

(四)由市林业绿化局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审定的《青云路沿街整治规划》,于2007年5月31日前完成青云路环境绿化及街头绿地(小品)施工图设计并按程序审定。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青云路东段(纪念塔至兴关路)环境绿化及街头绿地(小品)建设工作。

(五)市房管局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安排

1、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和南明区作好青云路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2、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督促新华房管所及相关建设业主抓紧组织“裕阳大厦”项目建设,按市政府原确定意见修建足够的农贸市场面积和摊位。力争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该项目裙楼建设并提交市有关部门组织验收,交南明区政府组织实施农贸市场搬迁。

(六)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安排

1、与市城管局对接,青云路路面及人行道改造工作结束后,立即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识。

2、强化青云路交通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经费保障

根据上述工作目标任务,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市和南明区共同承担。其中,路面改造、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市承担,所需资金在城维费中列支;占道经营户及青云路农贸市场搬迁等相关费用由市和南明区共同负责,市承担部分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沿街门面经营引导、扶持和门头改造等所需经费由南明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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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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