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合资合作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市政办发〔2008〕1号
颁布日期:2008-01-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号2008年1月7日

随着天气日渐寒冷,为使我市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冬令生活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安全御寒过冬,现就进一步做好冬令期间我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做好冬令期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以讲政治、谋全局的高度,重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和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积极开展工作,确保遗留在我市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明确部门、区县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曾先后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单位职责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19号)、《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21号)等文件中,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框架和运作方式及其工作程序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同时,对涉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各医疗机构的职责范畴、责任也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充分把握各自在救助管理工作上所承担的任务和应负的责任,严格按照分工范围,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应措施,切实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涉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确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协调。要严格坚持值班制度,保证电话通讯畅通,确保我市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形成“上有人抓、下有人管,各司其职、层层负责、分工协作”的工作秩序。

(二)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优势,认真组织,加大对城市街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力度,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繁华街区、交通要道、城市广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要安排定时巡查,及时劝导和护送在这些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及时深入现场处理问题,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三)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全市各级救助管理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建立健全站内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救助工作质量和管理效能。要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定期主动上街劝返和救助活动,并向社会公布求助电话,使应受助人员及时得到登记、甄别、收留和妥善的安置,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平安过冬。

(四)市公安局要以打击借流浪乞讨之名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特别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乞讨等犯罪活动为重点,加大城市重点街区、重点部位的治安警力和巡逻频率,依法打击、处理潜藏在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罪犯和违法案件。要根据群众报案或协作单位的通知,及时介入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者的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核实,为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保障。

(五)市卫生局要坚持“救死扶伤”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各医疗机构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市政办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患者进行及时接诊、救治。

(六)市财政局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加快对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的审核、筹措,要依据相关部门的工作实际,分别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经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经费;以及无家可归流浪乞讨人员定点安置经费等进行核实,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加强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和检查。

(七)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经费。要采取条块结合、划片包干等多种形式,明确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辖区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乡镇、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宣传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义,发动群众告知、引导流浪乞讨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助。对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疏导,启发他们通过正当劳动维持生活、自食其力。

(八)各新闻单位要积级配合全市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使广大市民能够基本了解国家的救助政策,帮助、劝导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进行求助。同时,对那些以乞讨为赢利目的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进行曝光,揭露其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由盲目施舍转身慈善机构捐赠,降低乞讨人中出讨的概率。

三、搞好协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做扎实。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从促进整体工作出发、以维护整体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克服困难、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协作精神,联系实际,挖掘潜力,积极开展工作。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构成状况和滞留情况,探索制定长效的治理机制,促进标本兼治。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在安排、部署和开展冬令期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建立起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督促、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具体工作中,把握好政策界限,做到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救助政策,又能提高工作成效、保证社会效果。对那些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违反国家有关救助政策的人和事,要严加批评指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单位和领导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8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