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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陕西省首届创业博览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咸政办发〔2007〕195号
颁布日期:2007-11-1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陕西省首届创业博览会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12月8日—10日,省政府决定在西安曲江国际汇展中心举办以“创业促就业、创业富百姓、创业促发展”为主题的陕西省首届创业博览会。本次创业博览会主要是宣传国家和我省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展出近年来在我省涌现出的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取得成功的创业人士及其创业成果;展示和推介一批适合创业者的创业项目;聘请一批创业成功人士、再就业明星、理论届专家、政府职能部门人员为创业者进行现场答疑和咨询等。届时我市将组团参加省首届创业博览会。为做好参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展现咸阳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首届创业博览会是进一步提升我省创业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创业,营造和谐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做好参加创业博览会的筹备工作,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春生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卫西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兴魏、市财政局局长何新来任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成奇、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忍厚为成员的咸阳市参加陕西省首届创业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创业经验宣讲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朱强李凯轩

负责参加博览会筹备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2、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组长:郑建虎

负责全市参展项目的收集、筛选以及到博览会组委会的报名、在活动场馆布展等工作;按照省博览会组委会的统一规划、设计要求、展位分配进行方案设计;组织我市参展单位赴会,洽谈创业项目。

3、创业经验宣讲组:组长:孟生轩

负责宣传工作。确定我市参加宣讲的创业明星,审定创业明星宣讲稿,组织创业明星宣讲创业经验,组织创业明星在博览会期间在会场进行宣讲。

4、后勤保障组:组长:李西洋

负责筹备和参展期间的工作经费,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结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抽调专人筹备这次博览会。要以这次博览会为契机,将本县市区及本部门的创业成果、创业典型、创业项目、创业经验和创业政策集中展示出来,真正使这次博览会取得实效,达到预期效果。

二、组织参展项目

按照省上要求,我市需组织45个创业项目(其中特展项目4个)进行参展并推介。各参会单位分配的项目展示数量见下表。在50个参展项目中(其中特展项目5个)筛选45个项目(其中特展项目4个)进行参展并推介。

三、筹备工作安排

(一)落实工作经费

11月10日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筹备和参展期间的工作经费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落实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由综合协调组、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后勤保障组负责。

(二)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筛选、确定和报名

11月25日前完成全市参展项目的收集、筛选、审核工作,11月26—27日完成到博览会组委会的报名工作。按照省博览会组委会的统一规划、设计要求、展位分配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创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此项工作由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负责。

(三)组织创业明星报告团

按照省上要求,我市需组织2名创业明星届时参加宣讲。11月25日前确定我市创业明星报告团领队人员名单,11月16日前上报创业明星名单、报告材料(电子版),11月27日前要聘请专家完成对省上确定的我市创业明星的演讲辅导,11月29日报告团成员在西安集中进行省级辅导训练,12月4日进行彩排演讲,12月7日创业明星报告团成员在西安集中,12月8日省上领导接见创业明星报告团成员并参加博览会开幕式和正式演讲。此项工作由创业经验宣讲组负责。

(四)布展工作

根据《陕西省首届创业博览会实施方案》展位分配数量,结合《场馆平面布局图》,11月14日完成我市布展方案并上报省首届创业博览会组委会,布展方案包括项目数量、项目简介、项目内容、占地面积等。2007年12月4日—10日在活动场馆布展。此项工作由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负责。

(五)组团参加

2007年12月7日—10日组织我市参展单位赴会,洽谈创业项目。此项工作由成果展示及项目征集组负责。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局的筹备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于2007年11月17日上午11:00前向市劳动就业服务处上报参展项目、带队领导和参会人员名单,联系电话:38161883,38161887。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利用创业博览会的机会,集中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自强自立、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树立一批在社会上起导向作用的创业标兵,充分宣传创业成果,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对这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展览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国有经济组织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及其他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前去进行参观、咨询和创业项目洽谈。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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