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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延政办发〔2008〕47号
颁布日期:2008-04-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47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网站建设,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9号)。现将《规范》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试行规范,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本部门网站的栏目建设任务,不断提高网站建设规范化。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

为丰富我省政府网站内容,强化政府网站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发展现状,制定本试行规范。

本规范中政府网站是指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设立的网站。

一、政府网站栏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省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栏目建设,着重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等权威政府信息的发布,提供相关办事服务,开展与公众互动交流。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栏目建设,着重于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多种在线办事服务和公益性便民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便利村民生产、生活为重点,着重于及时发布贯彻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一村一品”发展情况和村务公开信息,开设民意表达栏目,提供便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栏目

(一)概况信息栏目:政府网站该栏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沿革以及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情况介绍,部门网站设置部门基本情况简介栏目,主要内容应包括部门名称、机构沿革概述和主要职责介绍;

(二)领导人信息栏目:政府领导人照片、简历及所分管工作等信息,政府部门领导人相关信息及所分管工作;

(三)机构职责栏目: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四)人事信息栏目: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教育培训等信息;

(五)政府文件公开栏目: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部门文件目录和文件内容;

(六)政务动态栏目:政府及部门会议信息,领导人公务活动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等动态信息;

(七)计划规划栏目: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等;

(八)资金信息栏目: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专项资金分配及工作进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及新开工项目公示等信息;

(九)应急管理栏目: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可公开信息;

(十)专题栏目:围绕贴近民生的热点问题、重点工作组织专题并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梳理、调整、更新方面的信息;

(十二)行政许可目录栏目:行政许可目录及更新方面的信息;

(十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提供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南,并设置申请、答复、统计等子栏目。

三、社会服务类栏目

包括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

(一)面对个人的服务事项;

(二)面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服务事项;

(三)面对投资者的服务事项;

(四)面对旅游者的服务事项;

(五)救助服务事项;

(六)其他服务事项。

四、在线办事类栏目

(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栏目:按行政许可目录,列出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已实现或正在实现的网上公开办理事项及办理指南;

(二)网上便民服务栏目:围绕“百项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的设计内容,做好相关子栏目的建设与应用;

(三)在线申报栏目:提供网上“在线申报”入口服务;

(四)在线咨询栏目:整合在线咨询资源,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五)表格下载栏目:按办事项目为公众提供表格下载服务。

五、公众参与类栏目

(一)网上信访信箱:受理公众网上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来信;有条件的还应另设政府或政府部门领导人信箱,为公众与政府机关领导人的互动交流提供方便。

(二)信访回复栏目:提供对网上来信处理和信件答复情况。

(三)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及网上投诉举报服务,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网上调查栏目:根据政务工作的需要,确定调查内容,开展网上调查活动。

(五)在线访谈栏目:为本级政府、本部门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提供服务并链接上级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

(六)意见和建议栏目:提供可接收和答复合理化建议的窗口。

六、政府网站首页及栏目设计的功能要求

(一)页面设计美观、大方、简洁、庄重,符合政府网站特点;

(二)页面和栏目设计要突出地域、行业特色,努力体现个性化和创新性;

(三)首页栏目内容布局合理,在显著位置设置上级政府或部门网站的链接图标,在明显位置设置下级政府或部门网站的链接图标,体现政府网站之间的地域或行业隶属关系;

(四)尽可能减少栏目层级;

(五)在线办事栏目要围绕办事流程梳理和整合服务资源,采用模拟应用场景服务导航方式,为不同类型用户提供网上个性化服务;

(六)具有基本的站内搜索功能;具有使用帮助功能,对重要服务栏目和本网站特色栏目要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

(七)提供网站主管、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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